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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粒镇 第二十一章 喜欢的人

作者:尸姐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5-03-12 06:44:49 来源:就爱谈小说

“新单位怎么样?”

沐煦看着正在整理货架的许茕茕。

许茕茕笑道:“坐办公室的感觉真不错。”

不用风吹日晒,也不用站一整天,除了工资少点,其他什么都好。

“以后我只有周末才能来杂货铺帮忙了。”许茕茕一脸歉疚。

“没事的。”沐煦说,“店里不忙。”

雪粒镇的人正在逐渐变少,条件稍微好一点的都搬去了分贝县,留下来的要么是老人,要么是在镇上有产业和工作,要么就是许茕茕这样的穷人。

小时候,镇上总是很热闹。幼儿园,小学,初中,每一间教室都坐满了学生,街上到处都是孩子与年轻人,玩具店里是刚放学的小学生,录像店门口坐着抽烟的少年混混,小情侣吃饭会约在路边的油炸摊,每半个月一次的集市日更是隆重喧闹,总是能聚齐各路商贩,镇上的小孩最爱跟着大人去赶集。

十岁的沐煦会在放学后立刻回到杂货铺,熟练地站在柜台前,算账,找钱。

六岁的许茕茕则背着赵静文用旧衣服缝制的书包,为自己升入小学而兴奋。

那时的他们,以为自己身处的这座小镇便是整个世界,以为这里会一直一直热闹下去,永远不变。

最先变空的,是雪粒镇初中。三层的教学楼,从当年的每一层每一间教室都被学生占满,渐渐变成了一层楼只剩一间教室有学生,其他教室全部空着。

有条件的家长都把孩子送去了县城上初中,渐渐不再信赖小镇的教育资源。

原本人声鼎沸,承载了沐煦、许茕茕、纪寒灯三个人许许多多青春记忆的校园,成了一座荒芜死寂的空城。上头的领导已经着手准备将雪粒镇初中与隔壁镇的初中合并,搬迁。

或许有一天,雪粒镇也会成为一座空镇。

“茕茕,你会离开这里吗?”沐煦问。

许茕茕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父母离世之前,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去县城买房,带着爸爸妈妈还有纪寒灯一起离开雪粒镇。

父母去世后,梦想似乎也跟着离去了,一切都变得不再重要,她依然节俭度日,却不知道省下来的钱该拿去做什么。

找一份安稳的工作,每天骑着电瓶车在小镇和工厂之间往返,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只是她时不时就会想起纪寒灯之前说的话,他那么热烈地恳求她和他一起去省城,把大城市描绘得像是童话世界,一度让她心生憧憬。

迄今为止,她去过最远的地方只有纪家。还是六岁那年跟着赵静文去吃纪寒灯满月酒的。除此之外,她的人生好像只剩下了雪粒镇。

她并不是不想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

可那个突如其来的吻又在提醒着许茕茕,一旦她真的跟纪寒灯去了省城,脱离了熟悉的环境,相当于她的整个世界只剩下纪寒灯,她能够依赖的人只有他,在那种状态下,她根本拒绝不了他的亲近,久而久之,他们之间的关系一定会滑向更加不可控的地步。

太危险了。

现在的许茕茕,一丁点风险都不想担。

年纪越大,越害怕平稳的生活会在某一天被突然打破。

所以,许茕茕想了想,回答沐煦:“不,我不会离开这里的。”

就这么在雪粒镇待上一辈子,守着老屋,守着爸妈的坟,也挺好。

至于纪寒灯,堂堂名牌大学生,有能力,有心机,擅长伪装,懂得察言观色,一个人在大城市也可以混得很好,日后自有广阔未来,即便那个未来与她无关。

“真好。”沐煦笑笑,“那我以后有人作伴了。”

许茕茕一愣:“沐煦哥,你打算一辈子就待在小镇了吗?”

沐煦点头:“小时候我特别渴望逃离这里,逃得远远的,再也不回来,觉得外面什么都是好的,总想出去闯一闯。可年纪大了之后,反而越来越不想离开了,年少的躁动和冲劲都是一时的,长大后才知道,安安稳稳才是最好的。”

年少的躁动和冲劲都是一时的。

再热切的爱欲总有一天也会冷却消退。

比如纪寒灯对她的依恋,也总会消退的。

许茕茕望着被她整理得井井有条的货架,轻声附和:“是啊,安安稳稳才是最好的。”

“而且,能跟喜欢的人一起待在小镇上安稳度过一生,是莫大的幸福。”沐煦语气意味深长,“喜欢的人,是支柱,是救赎,是良药。”

许茕茕愣了愣。

喜欢的人?谁?

李婶的侄女?还是,她?

不,还是不要自作多情了。

“原来沐煦哥有喜欢的人啊。”许茕茕咳了咳。

好奇归好奇,他不主动说,她也不会追着问。

“难道茕茕没有喜欢的人吗?”沐煦笑着问。

怎么样才算喜欢上一个人?

虽然许茕茕并没有谈过恋爱,但她看过书,看过电影,看过身边人的例子。

喜欢,是一看见他就会紧张,慌乱,心动,但还是忍不住想天天见到他,总是想触碰他,亲近他。

脑子里忽然闪过纪寒灯那张脸。

每次被他压在床上、攥进怀里的时候,她确实紧张又慌乱。只不过是被吓的。

那个小畜生。

许茕茕咬着牙,怒气涌上心头,已然忘了回答沐煦的问题。

沐煦在一旁静静打量着许茕茕,看她一会儿陷入沉思,一会儿怒气冲冲,眉头皱起又展开,气着气着,嘴边又流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他似乎已经很久没从她脸上见到这么鲜活灵动的表情了。自从父母离世,许茕茕身上就总是透着颓丧和疲惫,尽管她在外人面前很少表现出来,可眼神无法骗人。现在,她又重新有了活力。

人不能永远深陷于悲伤,总要走出来。

前些年沐山在狱中病逝,被病痛折磨成了皮包骨头,死得孤孤单单,没有留下半句遗言。沐煦从没有去探视过沐山,他以为这样就能摆脱父亲带来的阴影,可每当有人称呼他为沐老板,夸他把杂货铺经营得风生水起,沐煦都会恍惚觉得,父亲并没有死去,而是附到了他身上。

多么可怕。

还好,他不是孤单一人。

他和父亲不一样,他是光明的,有人陪的。

“茕茕。”他开口唤她。

“嗯?”

“晚上去我家吃火锅吧?我买了牛肉。”

“好耶!”

许茕茕开心地差点扑上去。

她已经好长时间没吃肉了,只有在纪寒灯放假回来的时候,他们家饭桌上才会出现肉类,当纪寒灯不在的时候,她便能省则省,最多来根火腿肠。

“你啊,”沐煦无奈地揉了下她的头发,“以后天天都来我家吃肉吧。”

许茕茕摇摇头:“那邻居又要在背后说三道四了,有损你的清誉。”

沐煦自嘲道:“我这样的人,还有清誉可言?”

一个杀人犯的儿子,连相亲都要指望女方不介意他的家庭背景。

许茕茕严肃道:“你是哪样的人?你是全世界最善良最优秀的沐煦哥哥!”

沐煦失笑:“茕茕妹妹,我可一点都不善良。”

许茕茕正色:“那世上就没有善良的人了。”

晚上,到了沐煦家,许茕茕看见桌上摆了两大盘肥牛,以及她爱吃的玉米,蟹棒,鱼豆腐。

“全是你的。”沐煦说。

他今天心情很好,因为眼前这个女孩说她会永远待在雪粒镇,和他一起。

往后的日子里,他有人作伴了。

客厅香味四溢。

沐煦夹了一块又一块肥牛放进她碗里。

许茕茕笑容灿烂,如临天堂。

“瞧,我们沐煦哥哥根本就是世上最好最好的大善人!”她大口吃着肉,发出满足的感叹。

“傻姑娘。”

沐煦笑着摇摇头,拧开杯盖喝了口水。

他手上拿的是许茕茕送给他的保温杯,杯面上的图案是一大片霞光。他似乎很喜欢,一年四季都随身携带,杯子里常年泡着枸杞,才三十岁出头就已经老成得像个退休干部。

许茕茕望着他仰头喝水的样子,忍不住抿唇低笑。

喜欢的人。

她最好最好的沐煦哥,喜欢的会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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