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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炮灰替身的我死后 第45章 045

作者:云上浅酌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4-09-15 21:59:29 来源:就爱谈小说

就这样, 桑洱和尉迟兰廷暂时在桃乡落了脚。

在这个安然自乐的山中小镇,没有了锦绣金屋、仆从环绕,生活里的各种杂事, 都须得亲力亲为。每日需捡来干柴烧火做饭, 烧热水再灌入大木桶来沐浴, 带着草木灰和澡豆在搓衣板上洗衣服,偶尔还得修补漏风的门窗

在别人家里,这些琐事, 都还能由夫妻儿女分担着来做。

到了桑洱和尉迟兰廷这里,就全是尉迟兰廷一个人的活儿了。

偷懒不干活,是身为小傻子的权力。既然尉迟兰廷这么上道, 桑洱心说这下正好, 她可以当米虫了。反正, 根据套路,买股文的男主都天赋异禀, 干啥啥都行,做家务肯定也很在行。

但很快,桑洱就发现自己盲目高估了尉迟兰廷。

哪怕过了很多年, 桑洱恐怕都无法忘记, 第一次看见尉迟兰廷做的晚饭时,那直达灵魂、让她虎躯一震的冲击力。

那是两人来到桃乡的第三天。

头两天, 都在忙着购置东西, 两人的晚饭都是从外面买回来的。到了第三天中午,尉迟兰廷忽然提出,夜晚试试由他来做饭。

烧鸡再好,顿顿都吃也会吃腻。天天吃外卖也不健康。于是桑洱欣然点头。

一觉睡醒时,天已经黑了。还没闻到饭菜香味, 桑洱饿得肚子咕咕叫,疑惑地去了客厅。正好,尉迟兰廷端着两盘菜,姗姗来迟。

那捧着碟子的手指,白皙修长,像骨瓷做的,有灼红和细小伤痕。碟子里的食物,却完全是可以打马赛克的程度。

桑洱“”

与她那茫然震惊又疑惑的眼眸对上了,尉迟兰廷的脸上罕见地闪过了几分尴尬,放下了碟子,正要说什么时,桑洱已经把心一横,夹了一块稍微能分辨出原形的食物,放进了嘴里。

唉,作为舔狗,她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不管尉迟兰廷拿什么出来,肯定都是要捧场的。

尉迟兰廷见她毫不犹豫就吃了,显然怔了一下。但下一秒,桑洱就脸色剧变,“哇”地吐了出来。

“别勉强了。我出去给你买吃的。”尉迟兰廷将碟子收走了不让她夹,移开了眼,轻咳一声,状若镇定地说“我明日再做点别的,应该会好一点。”

桑洱信了。

结果是信了他的邪。

明日复明日,明日依然是马赛克式饭菜。

短短几天,桑洱就目睹了他数次将锅烧黑。揭开锅盖,里头要么是滋滋地冒泡的糊状物,要么就是一块焦黑状的不明物体,黏在底部,抠都抠不下来。与这些可怕的黑暗料理相比,把米饭煮得夹生,都算是小巫见大巫了。

关键还在于,尉迟兰廷不是在故意捣乱,是在很认真地做饭。

桑洱“”

认真做还做成这个鬼样子,比乱来一通更让人绝望了好不好‵′︵┻━┻

还有,人家洗衣服,他也洗衣服,尉迟兰廷居然可以将衣服硬生生地搓烂,他的手是砂纸做的吗

几天后,桑洱觉得,为了自己的健康着想,不能再装傻了。忍不住想出手时,几个救星从天而降,登场了。

那就是他们邻居的几个大婶。

尉迟兰廷如今的扮相,相当地入乡随俗。但这几个热心肠的大婶看他温文尔雅、说话又温温柔柔的模样,就道他肯定是家道中落的有钱人家的公子。再说得直白点,就是一直被仆人伺候,自己没干过活儿的那类人。

难得的是,已经家道落魄到这地步了,这位兰公子也不让他媳妇儿干活,这可太少见了。

几位大婶又赞又叹,主动介入,教会了尉迟兰廷几道家常菜的做法,告诉了他怎么腌制肉类。还有,在开春后,还可以弄点鸡苗,在院子里养着,那就能吃上鸡蛋了。

作为回报,尉迟兰廷欣然答应帮这些大字不识的婶娘们代笔写信。他本就写得一手潇洒好字,但谨慎起见,他如今全换成了左手来代笔。这样竟然也写得不差,比普通人都要工整秀气多了。

这天,桑洱睡到了自然醒,正睡眼惺忪着,隐约听见后院传来了说话声。

这间小宅子的灶台建在后院。桑洱支开了房间窗户,正好可以看到灶台。

此时,一个膀大腰圆的大婶正站在灶台旁,乡音飘满上空。

尉迟兰廷坐在一张小板凳上,袖子卷起来,手中拿着锅铲,神色肃然,眉头紧锁,颊上沾了点柴灰都没察觉到,仿佛来到了一个神秘的未知领域。被大婶指正做法后,他时不时就会喃喃“原来如此。”

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在这些大婶面前,尉迟兰廷竟也会露出这种像小学生一样,虚心又乖巧的样子。

忽然,不知看到了什么,泼辣的大婶一瞪眼,高高“哎”了一声。急起来,她抬起手,仿佛在教训小孩,“啪”地轻打了尉迟兰廷的后脑勺一下“错了错了,现在放肉太早了”

尉迟兰廷“”

平生从未被别人用这样朴实无华的方式教训过。尉迟兰廷猝不及防,被一巴掌打得一个趔趄,身体往前一倾,额头上,仿佛有青筋在跳动。

桑洱第一次看到他吃瘪的样子,有点幸灾乐祸,一下憋不住,发出了“咕嗤”的笑声。

明明是很轻微的响动,还隔了一段距离,但尉迟兰廷似乎还是听见了这声淡淡的嘲笑,蓦地侧过头,两道视线直直地射来,几乎一瞬间,就捕捉到了正在窗户底下看热闹的那颗脑袋。

神色沉沉,颇为不善。

桑洱“”

桑洱立刻不笑了,老实地合上了窗户,蜷成龟状,缩回了被窝里

尉迟兰廷“”

他盯了那扇窗户一会儿,才慢慢收回了目光。

快到午饭时间了,大婶见他也差不多掌握了,这次总归不会烧穿锅底,也就告辞,回自己家了。

人一走,院子就安静了下来。前些天下的那场小雪,如今稀稀落落地堆在砖墙上,里头插着一些深褐色的枯枝。天儿寒冷湿润,却又透着一股明净的蓝。桃乡的房屋都很低矮。越过重重青瓦,能看见绵延遥远的山脉。

灶台上,在小火的烧炙下,锅里的焖肉飘出诱人的香气,白烟消散在风里。烧水的铫子里头,咕噜咕噜的气泡撞击着水面,又逐一破开。

尉迟兰廷捡了一根柴枝,放进炉灶下,指腹粘了一层薄灰。他望着自己的手心出神。

打从有记忆以来,他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过这样的生活。

不论是深山中那座与哑奴为伴的囚笼,还是姑苏的府邸,都是不胜寒的高地。无须为饥寒奔波,轻弹指节,一掷千金,穷苦人家求之不得的日子。他却仿佛被锋利的丝弦勒在了颈前,时时刻刻,如临深渊。心里压着太多事,夜里无法沉眠,偶尔会做坠落的梦,梦见厄运降临,秘密暴露。尉迟家将他万箭穿心。在痛不欲生之际,身下粘稠的血泊蔓延向远处,在那边,躺着的是他父母妹妹残缺的尸首。

而如今,情况刚好反转了过来。

曾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如今,却不得不从头开始,笨拙地从头学习如何温饱地活着。

但同时,那把无形的枷锁,也在离他远去。

柴米油盐和冯桑,占据了他现下的一切时间和心神。但很奇异地,尉迟兰廷一点也不觉得累,反而,有了一种如获新生的感觉。

冬天的被窝太有诱惑力,桑洱的回笼觉睡到正午,迷迷瞪瞪地爬起来,对着空气,吸了吸鼻子,她飞快下了床,穿上袄子就跑了出去。

一出去,桑洱就见到尉迟兰廷站在桌子旁,刚放下了两碗米饭。

桑洱凑上前,提心吊胆,火速看了一圈。

还好还好,米饭看着是熟的。菜里焦黑的块状物只有零星几点,肉也切得比之前规整多了。

大婶军团的“调教”果然有用,这次好歹入眼了,应该也能入口多了。

尉迟兰廷没和她计较刚才的事情,将折起的袖子放了下来,随口道“吃饭吧。”

忽然,他的颊边被人轻轻一揩,尉迟兰廷怔了一下。

桑洱很自然地抬手擦掉了他颊上粘着的柴灰。

随后,她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了擦手,就坐了下来,捧起碗,津津有味地开吃了。

她吃得很欢,尉迟兰廷见状,也夹了一块自己做的菜,疑惑地放进了嘴里。

果然,即使这是自己的手艺,他也不能违心地夸一句“好吃”。顶多是还过得去的程度罢了,和凤陵、姑苏的吃食还是差远了。

其实,他刚才已经在厨房尝过味了。只是没想到,端上来后,她会吃得两腮鼓囊囊的。任何人见了她这个模样,连食欲也能平白增添几分。弄得尉迟兰廷还以为自己真的做出了什么难得的美味佳肴。但这一尝,就知道想多了。

不是因为真的很好吃。只是因为,这是他给的,所以她无条件地接受。

就像这次,他其实也没有问过她愿意与否,就直接带她来了这个地方。她也毫无怨言,好像只要跟他在一起,就心满意足了。

尉迟兰廷垂眼,握筷的那只手轻轻一蜷。

心里再次闪过了“傻子”两个字。但并不是嗤笑调侃的口吻,而是纵容和无奈。

这桌子很小,两人挨在一起,膝盖与腿难免会碰到彼此,抵在一起。桑洱自己都没有发现,她越坐就离尉迟兰廷越近。

尉迟兰廷察觉到了,眉头微微一蹙。

在这之前,不管天气多冷,冯桑都像个一个小火炉,如今却怕冷多了,这会不会是锁魂匙的影响

昨天,他听桃乡人说,此地冬天比姑苏要冷得多。临近冬至,看来,还是得尽早准备更多御寒衣鞋给她才行。

天儿一日比一日冷,太阳下山也越来越早。

尉迟兰廷的厨艺越发好了,洗烂衣服的概率也下降了不少。

桑洱原本以为,自己对他的厨艺的舔狗式捧场法,会让他开始懈怠。其实恰好相反。

因为尉迟兰廷发现,不管他端什么上来,冯桑都表现出很喜欢的样子。

全部都“喜欢”,那就是全都不喜欢。

作为投喂者,毫无成就感之余,尉迟兰廷还感到微妙的不甘和挫败。这就是他在修炼之余,背地里不服气地和灶台这玩意儿较劲的原因。

好在,没过多久,尉迟兰廷就偶然发现了,桑洱很喜欢吃桃乡的鱼。

那条鱼是他一时心血来潮,凿穿了湖面的冰捉上来的。鱼腩嫩滑,炖出来的奶白色鱼汤,鲜得人舌头都要掉了。桑洱那天连喝了三碗汤。

从此以后,尉迟兰廷每次外出买东西时,就会隔三差五去一趟抓鱼。

他一回到家,桑洱听见声音,每每都会兴奋地冲出来,扑到他身上,绕着他蹦蹦跳跳,“兰廷”、“兰廷”地叫个不停。只是,她显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嘴上嚷着“兰廷”,两只眼睛看的根本不是他,而是他手里拿着的那条鱼。

尉迟兰廷“”

罢了。不和笨蛋计较。

除此以外,尉迟兰廷的其它时间都花在了修炼上。

被禁锢了多年的蓬勃灵力,正在复苏。

他知道,每恢复一份,胜算就多一分。他没有任何时候,会比现在更能沉下心来。

日子如潺潺水流,冬至到了。

这些天,北风迅烈,刮得檐上的瓦片也在轻微地震动。某天深夜,一场来势汹汹、百年罕见的鹅毛大雪,在桃乡肆虐了一整晚,将山路封住了。

本来还露出了一点青色草木的远方山峦,如今已成了白茫茫的世界。

本来就是因为传送符送不到那么远的地方,而且传送符有可能会被第三人看见。所以才要用写信的方式与方彦联络。邮驿往返,要等的时间本就不短。现在风饕雪虐,大雪封山,与外界的联络更是被彻底切断。

何时才能收到方彦的回音,成了未知数。

对锁魂钉的疑问,也只能暂且搁置下来。

冬至这一天,才过午后,天就黑了。

窗外大雪纷飞,雪点打着屋檐。

屋内炭火正旺,红泥小火炉上放着茶壶。瓷杯里,盛着青色的茶,气氛一派安然静谧。

对尉迟兰廷而言,这个夜晚,与昨夜、前夜,并没有大不同。

一直同一个人待在一起,一直过着同样的生活。他却不觉得腻了,甚至,还懒洋洋地贪恋起了寒夜里的温度。

仿佛冒着风霜冷雪,闷头走了很远的路。即将僵直冻毙、陈尸在路旁之际,一头栽进了一间有火炉、有主人的小木屋里。

木屋是破旧的,木屋的主人,更是尉迟兰廷以前从来不会多看一眼的类型。

但,也是在她的身边,尉迟兰廷的噩梦,开始不药而愈。第一次可以一睡到天明,心神也开始被牵跑。

现在,他睁眼的第一件事,想的大多是“今天该做什么吃”、“三天没抓鱼了,今天记得去弄一条回来煮汤”之类的事情。夜晚躺下时,脑海里记挂的也不是烦心事,而都变成了与冯桑有关的场景。

冯桑蹲在雪地里堆雪人时的场景;坐在门槛上和隔壁家那条大黄狗分吃鸡腿的背影;每次他回家,她蹦蹦跳跳地冲出来迎接他的笑容,还有即使堵住了耳朵,也还是落到了心里的一声声“兰廷”、“兰廷”。

活着,似乎不再与孤独和如履薄冰相缠,因她而润物细无声地变成了对明日的期盼。

这段岁月,可以说是尉迟兰廷迄今为止过得最宁静平和的日子。

殊不知,掩盖在其下的都是脉脉暗流。

或许要在很久后,他才会明白,这点夹在腥风血雨里的琐碎的旧日温柔,对自己意味着什么。

因为是冬至,邻里的大婶们送来了饺子皮,笑称冬至就是要吃饺子。尉迟兰廷现学了起来,他做饭不行,包饺子的技能倒是很快就掌握了。桑洱主动给他打下手。

说是打下手,其实也就是在拿着饺子皮在玩,包了几个奇形怪状的饺子,没一会儿,就偷懒跑掉了。

邻居的几个小孩敲门来玩儿。小的还在牙牙学语,走路摇摇晃晃。大的已有**岁了,认字识词的年纪,一来到,就在几个小孩儿和桑洱面前显摆自己新学到的东西。

看到不认识的词,一个小女孩吸着鼻涕,懵懂地问“一一无所有,这是什么意思呀”

她旁边的大孩子一脸了然地回答“就是家里什么也没有,特别穷的意思。”

见小女孩还是不明白,大孩子就指了指桑洱,举例子道“看,桑桑姐姐刚来桃乡的时候,家里什么也没有,就是一无所有。”

这小孩嗓门很大。远处的尉迟兰廷听见了,头也没回,显然没将童言童语往心里去。

没想到,桑洱居然认真了,据理力争道“不对,我才不是一无所有。”

孩子道“可是,那个时候,你家里就是什么也没有啊。”

小鬼,有眼不识泰山,啊不,有眼不识男主了吧

桑洱狐假虎威,得意洋洋道“但我有兰廷呀,他可是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宝物,你怎么能说我一无所有呢”

尉迟兰廷听见这话,遽然一顿,仿佛怔住了。

长睫轻轻翻起,转头看去,只见到了桑洱的背影。

在温暖的烛光下,她正神气地叉着腰。

纵然看不到正脸,也完全可以想象出,她那无比骄傲的表情,大声告诉别人他是宝贝。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笃笃”的敲门声。原来是孩子们的家人来接他们回去了。

不多时,人就走光了,屋里静了下来。

尉迟兰廷煮了饺子,端了两碗上来。

桑洱碗里的都是完好的饺子,她看了尉迟兰廷的碗一眼,就惊讶地发现,他的饺子有好几个都破了皮“咦”

尉迟兰廷勺子敲到了碗底,笑道“桑桑不认得自己包的饺子了吗”

桑洱“”

也是,她刚才乱包一通,水沸腾了,饺子皮不破掉就奇怪了。只是,没想到他居然把她包的饺子都下锅了。

桑洱讪讪地埋头猛吃,吃饱就心虚地溜回房间了。

当夜,子时之后,桑洱在浅眠中,听见了外面传来大雪压垮树枝的声音。

这几天,雪似乎下得越来越大了。

不过,她倒也不算是被吵醒的,而是本来就没有睡熟。

以前虎得可以用肚子给尉迟兰廷暖手,现在盖了厚厚的棉被,房间里烧了数个炭火暖炉,还是不够暖。翻来覆去,睡得不熟。

就在这时,桑洱的脑海里,突然弹出了一段剧情

今晚冯桑冷醒了,两只脚比冰块还冷。听着外面鬼哭狼嚎般的风雪声,她心肝颤颤,一爬起来,连衣服也没披上,就摸到了尉迟兰廷的床边。

尉迟兰廷似乎也没睡着,冯桑一爬上来,他就醒了,在黑夜里淡淡问“怎么了”

“我冷。”冯桑想往尉迟兰廷的床铺内侧爬去。就在这时,锁魂钉的余威恰好发作了。

桑洱“”

把这段剧情概括一下,就是到她这个工具人出场的时候了,让她抹干净脖子,往尉迟兰廷身边送的意思了吧。

系统“理解很透彻。”

不过,桑洱确实也冷,对这段剧情没有异议。她搓了搓手,鼓起勇气,从被窝里火速爬出,冷空气开始嗖嗖往衣袖里冲入。

原文只写原主没穿外套,可没说她没穿鞋子。但是房间里乌漆嘛黑的,鞋子不知道哪里去,桑洱冷得够呛,干脆就这样穿着袜子跑了过去。

如剧情写的一样,尉迟兰廷的房门没锁。桑洱一爬上去,他就醒了。在黑暗里,声音有淡淡的倦意,轻声道“桑桑怎么了。”

奇怪,尉迟兰廷应该是很警醒、很少熟睡的人。怎么听声音觉得他刚才放松地睡着了

桑洱没有深想,小声地念台词“我冷。”然后,打算按剧情写的那样,往床铺里侧爬去。

爬了过去,却没等到尉迟兰廷的锁魂钉发作。

桑洱“”

嗯剧情加载卡住了么那她要一直坐在这里等吗

桑洱一时之间骑虎难下,与尉迟兰廷大眼瞪小眼了片刻。突然,尉迟兰廷将他的被子掀开了一角。

下一秒,桑洱就被他扯了进去。

“呆子,不是说冷吗冷还坐在外面干什么。”他仿佛有点无奈。

桑洱“”

等等,这歪了吧,剧本没说她会被拉进来的啊

尉迟兰廷不知她内心所想,将她扯进来后,发现她衣衫单薄,暗暗皱眉。伸长手臂,将被角给她严严实实地压住了。

桑洱现在躺的位置,是尉迟兰廷自己睡暖了再让出来的。

人就是那么奇怪,一直冷着只是身体僵硬,一旦被暖热的被窝接济,就会开始回过味儿来,身子打起冷战。

这时,桑洱感觉到自己的脚踝被捉住了。

脚糟糕了,因为没想到要钻进被窝,她刚才是穿着袜子过来的。地板有一点湿意,袜子也弄脏了。

于是桑洱尴尬地往回缩脚。

那只手不允许她退走,还剥下了她半湿的袜子。

见她一抖,尉迟兰廷皱眉道“别动。”

纵然已到了桃乡生活,桑洱的脚还是相当柔嫩。毕竟不需要做粗重活,也不需要走太多路。这会儿,战战兢兢地踩住他的手心,力度也是软的,相比之下,他指腹上粗糙的茧更明显。

尉迟兰廷觉得自己握住了一块会颤动的、娇娇弱弱的软豆腐。

几个月前,她在他的房间里睡觉时,他就无意间看到过,她的脚丫子是肉绵绵的。如今捏起来,果然就和他当初想象的手感一样。

只是,未免也太冷了。

桑洱被捉住一只脚,动作都不好施展了。而接下来,尉迟兰廷的动作更是出乎意料他没说话,用双手包住了她的脚,在轻轻地给她揉着,暖脚。

尉迟兰廷这是在礼尚往来吗毕竟以前她也给他暖过手。可是

桑洱一开始还忍着,有点难为情。渐渐地,一股怪怪的痒意从她脚心传到了脊柱上,又回弹了下来,她的脚趾忍不住缩紧,终于还是忍不住小声喊了停“等等,已经好了,不冷了”

“没好。”

在黑夜里,桑洱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听见他冷静的声音。

但尉迟兰廷却能看见她的模样。

凌乱的头发,酡红的脸颊,泛出细汗的鼻尖,眼睛也水汪汪的。

活色生香。

桑洱只是觉得他不太讲理,挣动了一下“但这是我的脚啊。”

“这是我的床。”尉迟兰廷不慌不忙道“桑桑,是你自己来找我的。在我的床上,就要听我的话,不是么”

桑洱“”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穿着脏袜子占人的被窝也确实是没底气。

桑洱居然有点被他的逻辑说服了。

只是,尉迟兰廷为什么会愿意给她暖脚

桑洱沉思了片刻。

自己现在是尉迟兰廷的移动解药。或许,尉迟兰廷只是不希望她冻病,让锁魂钉的事出现岔子而已。

男主对炮灰能有什么私心呢尉迟兰廷肯定不是在故意欺负她,或者逞他的私欲。

搓了一会儿,桑洱的双脚终于暖回来了,她赶紧一缩,卷起了被子。

“桑桑。”尉迟兰廷却不让她睡觉,叫了她的名字后,停顿了好一会儿,仿佛在思索“你如今的身子,可有不舒服除了特别容易冷以外。”

桑洱心说我有也不能告诉你啊,嘴上道“没有呀。”

尉迟兰廷又不说话了,默默想着什么。

桑洱在被子下摸了摸自己的脚,还是觉得痒痒的,转过身去,缩成了虾子。

就在这时,她听见了后方的尉迟兰廷闷哼了一声,床铺也剧烈地抖动了一下。

桑洱一下子来了精神。

来了

这剧情也加载得太慢了,居然晚了这么多。

桑洱爬起来,看见枕旁有一根束发用的簪子,果断用它的顶端划了一下指尖,驾轻就熟地将那染血的指尖递了过去,诚挚地说“给你。”

尉迟兰廷乌发遮面,神态略有几分扭曲,仿佛被她指尖涌出的鲜血吸引了,慢慢地抓住她的手,咬住了指头,吮吸着鲜血。

指尖血正在涌出,好像也有一部分生命在从身体里溜走。

桑洱的脑海里轰然一响。

正如系统所说,每次喂血时,她都有可能窥见尉迟兰廷的一些记忆。这次,果然也不例外。

阴郁的青色天空,淅淅沥沥的雨天。一座陌生宅邸的房间里,敞开着门,里头有两个身影,一躺一坐。

是方彦和尉迟兰廷。

二人都比如今要小得多。尉迟兰廷约莫只有十三四岁,骨架还没发育起来,身形清瘦,眉宇疏冷也艳丽,就像真正的漂亮女孩,让人移不开眼。

大概,这座没见过的宅子,是两个少年的一个秘密的见面地点。或者是方彦的家。

方彦受了伤,正在“嘶嘶”地抽气。一个很吓人的伤口从他的额角横拉到颊边。

尉迟兰廷给他撒了点伤药“尉迟邕又派你去做什么了”

“不是重要的事,他现在还不相信我。”方彦皱眉“我这伤口是不是很大”

“怎么”

方彦居然认真地说“我不想毁容。”

正常人有那么大的伤口,自然是会毁容的。此时的方彦,刚接近尉迟邕,还没成为对方的心腹。即使受了伤,也没法拿到尉迟家最好的伤药。每一次,都是尉迟兰廷偷偷给了他救命的东西,包括这一次的金疮药。

尉迟兰廷无声捏紧了手中的布巾,片晌后,松开手,将它扔回了染血的水盆里,看向雨幕,淡淡道“毁容又何妨,总比当一个剑也拿不了的废人好。”

桑洱听到这里,总算猜出时间线了估计,这时候的尉迟兰廷,被迫放弃了当剑修不久,又还没有发现九冥魔境里藏着锁魂钉的钥匙,正是最灰暗绝望的时候。

方彦大概也知情,闻言,神情微凛“不要这么说自己。不管你如何,你都是我的恩人和敬佩的朋友。今后你会有爱你的妻儿,他们也不愿听见你这么说”

尉迟兰廷道“不会有那样的人。”

“如果真的有呢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即使是如你所言,变成了一无所有的废人,她也不害怕与你一起的危险,无条件心悦你,将你当成宝”

“如果真的有那样一个人。”少年时的尉迟兰廷有点出神,停顿了很久,才轻声说“那,我就将我自己送给她。”

最后那句话落入桑洱的耳中,犹如惊雨打在芭蕉叶上。

桑洱惊醒过来,望见笼罩在漆黑里的天花板,忽然,感到喉间发腥。

不能弄脏尉迟兰廷的床,桑洱跳了下地,踉踉跄跄地跑到走廊上,就控制不住了,哇地在雪地上呕了出来。

一大滩近乎于乌黑的血。 ,无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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