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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t4 > 都市 > 再嫁后我当了皇后(清穿) > 荒唐王爷(这狗忠心耿耿,我带走了。...)

潘嬷嬷和墨烟两人跑了一场空,墨烟不由得瞅着嬷嬷的怀中,“嬷嬷,这事不成也就算了,咱们没必要拿银子。”

“你没看到知府夫人敷衍的模样”潘嬷嬷想着刚刚徐夫人的表情,开口说道

“这死人只怕有蹊跷,咱们拿了银子,也算是替知府夫人解决一个烦恼,知府夫人只怕都不愿意拿出这些银子,要不然也不会出五十两银子,这些银子在官宦人家那里纯属于打发乞丐呢。”

墨烟没仔细想五十两银子的事情,此时恍然大悟。

“对,倘若是人真的死了,只怕是直接抬回来了,再多陪一些银子,哪儿有发葬的事情都由知府家里负责的看来这齐湘儿是当真貌美如花,只怕直接被孙家扣了下来。”

潘嬷嬷叹了一口气,此时彻底信了齐湘儿的容貌姣姣。

“只可惜咱们晚了一步,这样的美人若是给了少爷,指不定他就回心转意了。”

墨烟也是这样觉得,他们都是看惯了大户人家的阴私,当时徐夫人的那一处乍一看还以为是知府家弄死了人,现在来看,是把人给改了身份藏了起来。

“嬷嬷咱们多留心,万一遇上了能让少爷回心转意的女子,咱们也算是大功一件,夫人那里得有不少赏赐。”

潘嬷嬷点头。

“正是这个理,对了,你也劝着点少爷,远着一些那个秦二公子,等会这五十两,我回去就破开,给你二十五两。”

墨烟笑嘻嘻地应了,心中却不以为然,讨好了少爷他的银子哪儿止二十五两。

两人回去了以后,没想到正好撞见了邹缙云和秦子彦。

秦子彦平日里是穿着书院学子衣裳,今日里跟着邹缙云穿了锦服。

邹缙云的衣裳是茶金色直缀,而秦子彦穿得是宝蓝色直缀,这衣服是同样的款式,就连花纹都是相配的。

看着秦子彦的穿着,潘嬷嬷的眼皮子是直跳,只觉得少爷又盯上了这位秦子彦。

潘嬷嬷多看了两眼让秦子彦有些不自在,“我还是穿着书院的衣裳好了。”

“胡说”邹缙云的折扇压在秦子彦的肩头,不许他换衣服。

“你这一身很是得体,更何况对书院的夫子说了请事假,转眼就穿着书院的学子衫与人喝酒,夫子们岂不是要大大皱眉。”

潘嬷嬷连忙说道“这好端端的怎么要请假,还是去喝酒这秋闱再望,实在是不合适啊。”

邹缙云说道“嬷嬷有所不知,若是一般人我也不会特地请假,实在是得到了信,和亲王爱新觉罗弘昼,雍正第五子,弘历的弟弟到了这苏州城,王爷亲自写信于我,我怎能不赴宴我与子彦素来亲近,也带他去长长见识。”

原来是和亲王,潘嬷嬷确实没有了阻止的理由,虽说不想让秦子彦去,此时却也不好驳了自家少爷的面子,只让墨烟好好伺候。

几人在城门口候着,很快就见着一人骑马当先,后面的马车紧跟着,那人翻身下马,上来就揽住了邹缙云,“邹家小弟弟,这是你新得的人”

秦子彦本来要说话,结果闹得好大没脸。

他臊得脸上发红,心中后悔自己来这一趟。

而邹缙云带着秦子彦对弘昼行礼,然后邹缙云笑嘻嘻地说道

“王爷可误会我了,这是我书院的同窗,新结识的朋友,你若是这样说了,可是大大误会了我,更是误会了我的这位弟弟,他在书院里的成绩很好,可以说是秋闱的问题不大,更是可以去试一试明年京城的春闱。”

和亲王看着两人的衣衫,猜到了内情,只怕是邹缙云还没得手,此时嘿嘿一笑,“那是我的错,等会喝酒的时候,自罚三杯。”

秦子彦慌忙行礼,“和亲王折煞我也。”

“你这个小弟太客气了,你好好教一教,我可不是这种客套来客套去的人。你在这苏州城可真好,我就可以尝到你的美酒了。”

邹缙云“是是是,晚些时候我同他说王爷的脾性。我就知道和亲王惦记我这一点酒。”

和亲王“哈哈哈,难得到了江南之地,我皇兄又在这苏州城,邹兄也在,肯定是要喝一杯的,你啊,别的也算是平平,唯有你的舌头不知道怎么长的,居然那么灵巧,可以酿造出那么好的酒水来。”

邹缙云说道“王爷是来寻万岁爷的这是有些不凑巧,今儿一早吉时万岁爷就离开了苏州城,听闻是要去杭州。”

“没事,这苏州城不是还有你吗”弘昼笑着说“再说了,见不到皇兄也没什么打紧的,我主要是来听一听皇兄断的案子。”

弘昼口中啧啧有声,继续说道

“我当时还在京城呢,就听说皇兄只一眼就看出牡丹花有异,里面挖掘出了许多的尸骨,我当时就坐不住啦,我这一路赶路也听到了皇兄是多威风,只可惜紧赶慢赶,还是错过了皇兄的审案,现在已经错过了堂审,我也就罢了,不急着去追皇兄的行程,我要在苏州城里好好走一走,好听一听皇兄的英明神武。”

邹缙云“我陪着王爷一起在苏州城里好好走一走。”

“你可要考试,不用不用,只需要你日日送上酒就好。”弘昼说道。

邹缙云笑着说道“王爷可真是过分,非要把我那点子存货给喝光不可。”

“没办法,谁让以前你在京城的时候总说,京城里的水有点硬,不如江南的水绵软,我若是没到江南也就罢了,到了江南,必定要把你的酒给喝光。”

听着两人熟稔的对话,秦子彦知道了邹缙云所说不假,他们以酒结缘,这和亲王没见本地知府,竟是先与邹缙云把酒言欢。

几人吃饭是在苏州城里最好的酒楼,点了酒楼的招牌菜,酒水是用的邹缙云自带的。

“对不住啊,在城门口,我误会了你二人的关系。”和亲王没什么架子,甚至还对秦子彦道歉。

秦子彦连忙把酒杯的酒一饮而尽,因为本来不善饮酒,呛得脸上通红。

“这位秦兄弟一看就是个斯文人,你这个混世魔王可莫要把人带坏了,今天吃过了酒,你在外面胡闹我不管,这位秦学子得回去苦读,照你这样说,这位考中了那就是我皇兄的臣子,我可不许考试前瞎胡闹除了什么差池。”

秦子彦本来对和亲王有点别扭,听到他的话,就不后悔自己出来了。

他和那些世家子相比家世太过于薄弱,若是得了和亲王的青眼,只需要对方美言一两句,今后在京城里都会顺遂许多。

秦子彦说道“王爷太客气了,邹兄待我也赤诚,若是不然,子彦也没有机会与同饮。”

弘昼在心中摇头,原本他这一句话也是点拨秦子彦,免得他真的上了秦子彦的床,结果这位攀龙附凤的心思也不小,如果要是和邹缙云搅合在一起失了身,也是他的命运了。

三人一起喝酒,等到和亲王喝得醉醺醺的,对着两人挥手,自己带着下人去了知府衙门。

孙远道这是刚送走了万岁爷,才午睡没半个时辰就被人拉了起来,说是和亲王来了。

他连忙换上了衣服,用浓茶提神,招待起来这位贵客。

“孙知府不用客气。”弘昼看着孙知府眼下的眼袋,心中同情,不过他还是会在苏州城里待一段时间。

弘昼“我在苏州城也有小友,刚刚才去与人喝了酒,这些天要叨扰孙知府,只需要给我留个小门,我每天在苏州城里瞎转悠就好。”

弘昼当年用一首金樽吟表明自己无意追逐皇位的心愿。

现在到这里,看似玩乐,实际上也是有目的,他的这位四哥其实很喜欢别人拍马屁,弘昼想要拍乾隆的马屁,就得知道这案子的个中细节,回京之后好拍马屁拍得到位。

所以弘昼对秦子彦和邹缙云说的是实情,圣上走了也不耽搁他自己的事情,他需要把皇兄在这里的情况弄得清清楚楚。

再说了,除了给四哥拍马屁,这里的热闹回去了以后还可以告诉四嫂呢。

弘昼说自己随性,但是孙远道可不会真的随性,让人陪着弘昼在苏州城里转悠。

这一日,弘昼回来的时候,正好花园里笑笑闹闹的,女孩子的笑声宛若是银铃一样当当当的作响。

弘昼差人去打听怎么回事,结果听闻是几个丫鬟在逗狗,听到了是逗狗,这事他擅长啊,和亲王当即拔腿过去了。

小丫鬟们本来笑笑闹闹的,听闻王爷来了,立即跪了一地,有些胆子小的,眼眶里都含着一包泪,生怕自己被和亲王责罚。

和亲王挥挥手,“本王只是凑凑热闹,狗儿在何处”

那狗儿本来就伏卧在花丛里,根本看不清,而和亲王说话,这狗就从花丛里钻出来了。

和亲王看着狗儿,惊讶地挑眉,倘若是一只通体雪白的小狗,他还可以理解,毕竟女眷们喜欢逗弄这种狗,但是这只狗看着精神,实在不像是什么名贵的品种。

这狗的背部是油光水亮的黑毛,耳朵部分眉心则是金色毛发,正是曾经的“齐湘儿”所养的旺财。

秦家要给旺财一些骨头都要斟酌,而孙家行事阔绰得多,短短十多天的时间,这狗生得越发威猛,皮毛都泛着一层光,虽说看着不名贵,却很精神。

弘昼看着这只狗儿,绕了一圈说道,“这狗也不是什么名犬,怎么养在知府家中。”

很快就有人说了内情,这是谢小主的狗,这狗儿因为谢小主的吩咐,就养在孙家。

一个叫做红儿的丫鬟看着弘昼感兴趣,就大着胆子继续说道“王爷,别看这狗其貌不扬的,不像是什么名犬,但是着实机灵得很,只要提到谢小主,它就会汪汪汪地作答,若是说谢小主抛弃它,它就会生气,会狂吠,这狗像是听得懂人话。对了,这狗叫做旺财。”

红儿说了谢小主,这旺财就嗷呜一声,原地摇了摇尾巴。

百姓们不知道万岁爷的车驾里还有一位谢美人,但是弘昼住在苏州知府的官署当然清楚这其中的内情,还缠着谢老夫人询问实情,毕竟这个谢小姐是谢老夫人送的,别人不清楚,她一定清楚。

谢老夫人从没见过这样不按理出牌的人,对方还是姓爱新觉罗的,被缠的没办法,只能够把齐湘儿谢湘儿的事情说给弘昼听。

弘昼一听谢小主就知道说的是齐湘儿,或者说是谢湘儿,加上旺财嗷呜嗷呜的,当即兴趣浓厚

“旺财,这里的身份我最高,你若是能听我的话,我就带你去找你家小主。”

那旺财的耳朵一竖,后腿着地,整个身子都立了起来,前脚掌合十,做出了作揖的姿势,舌头还不住吐着,一看就是在讨好人。

弘昼越发觉得有趣了,笑着说道“这么灵啊,蹲下。”旺财蹲下。

“坐着,叫三声。”

旺财坐下,狂吠三声。

弘昼还伸出手,“旺财,你把爪子放在我的手上。”

他这动作一出,旁边的人吓了一身冷汗。

“王爷,万万不可啊。”

可是弘昼是谁啊,在北京城里被人称呼一声荒唐王爷。

北京城的众人都知道他斗鸡逗狗,可以说是纨绔之中的纨绔。

嘻嘻一笑,和亲王还是张开手掌,看着旺财把爪子放在他的手心里。

“好”弘昼松开了旺财的爪子,兴冲冲地说道,“江南的风水好,不光是养美人,这狗也很是灵性,我实在是太喜欢了。”

旺财的尾巴摇啊摇,舔了舔弘昼的手,还汪汪叫了两声,活脱脱像是在附和弘昼的话。

孙知府知道了对方要带走这条狗,实在是大为头疼,可怜他尚未苍老,却被和亲王磨得出了银色发丝。

孙知府巴巴地看着弘昼“李公公吩咐过了,让微臣好生养着这狗。”

弘昼笑嘻嘻地说道,“你放心,这狗实在是太聪明了,当时皇兄是不是没见过不然这狗要去木兰围场,见到了熊瞎子都会扑上去,实在是一条好狗倘若是皇兄见到了,只怕这狗儿也要入宫。”

孙远道还是发愁,只怕王爷养死了这条狗,“王爷,您的意思是”

“我带回去啊,我都已经答应旺财了,他听我的话,我就让它去见它的主人。”弘昼摸了摸旺财的狗头满是爱怜地说道,“我总不能对旺财说话不算话。孙知府是不是怕我养死它放心放心,我身边有人喂它,而且啊,等到了北京城,若是谢小主见到了这狗,是不是也会心生欢喜,我这是四角俱全的好事。”

孙远道的汗水都滴落了下来,这话他都不好接。

弘昼拍了拍胸口,“你放心,我来这江南之地是给皇兄解决麻烦,而不是给人增添麻烦的。我这就走的,顺带带两个江南美人不,带八个好了,分别擅长吹拉弹唱、琴棋书画的,一样一个”

虽说皇兄守孝的时间只用百日,但是从江南之地带走美人,少不得要受人诟病,弘昼打算自己带八个美人回去,这样御史就只会抨击自己,而不是暗搓搓说皇兄。

话已经到了这个份上,孙远道只能够照办,当真从各个地方买了八个美人。

弘昼来苏州城喊了邹缙云作陪,走得时候依然是喊了对方。

邹缙云既然与秦子彦交好,自然也就带上了他。

秦子彦只一眼就认出了和亲王旁边的那条狗,虽然胖了不少,但是分明是嫂子养的狗。

旺财为什么会在这里一想到邹缙云曾经说过,苏州知府网罗了八个美女,他当即有些坐不住了。

这八个美女之中,是不是就有他的嫂子齐湘儿倘若是别的女人也就罢了,若是有齐湘儿在

一想到他觊觎许久的寡嫂居然躺在别人怀中,秦子彦的五脏六腑就像是被人生生擒住,他喘不过气来。

秦子彦的异常情况被邹缙云看在眼底。

“你看什么”邹缙云扯了扯秦子彦的衣袖,“你也太失礼了一些。”

“这条狗我看着有些眼熟,”秦子彦忍不住说道,“像是我嫂子养得狗,叫做旺财。”

提到了狗的名字,这狗抬起头,他的尾巴晃了晃,刚站起身,和亲王就说道“旺财。”

这狗儿看着和亲王,和亲王亲昵地揉了揉它的耳朵,“我说过什么我带你去找你家主子。”

旺财得了这话,重新趴了回去,继续用爪子扒拉着鸡肉干,眼睛都不带瞥秦子彦的。

弘昼对这条狗很好,还特地打听过,这种小狗的脏器要比人小,最好少吃一些盐,旺财的食物都是特制的,例如这风干鸡肉,就是用老母鸡所制,因为肉质老,很适合磨牙,旺财很是喜欢。

秦子彦本来在旺财有反应的时候,就血液涌动加快,再听到了和亲王的话,忍不住上前一步。

而秦子彦被邹缙云攥住了手,“借一步说话。”

和亲王瞥了他们两人一眼,点头说道“你们自便。”

到了外面,邹缙云就忍不住说道,“你怎么那么失态。”

“那只狗是我嫂子所养的狗。”秦子彦神色大乱,不住地往里看,“狗的名字就叫做旺财,我、我已经有些日子没有回家,听闻和亲王要带走八个江南美人,我嫂子是不是就在其中”

邹缙云何曾见过秦子彦的这个模样他本来就是心思细敏之人,立即想到了秦子彦只怕对寡嫂有些心思。

邹缙云心中升腾起来醋意,酸溜溜想着女人哪儿好,除了会生孩子,哪儿有男子好

心中想着,邹缙云口中说道“你可不要太失礼了,这狗我之前听过王爷提到过,是孙知府家的狗,虽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但是很是机灵,是不是一场误会,毕竟叫做旺财的狗很多。”

“可是”

“没什么可是。”邹缙云攥住了对方的手,“你还想当着和亲王的面闹一场不成吗事情如何晚些时候我可以帮你打听,你也可以自己回家看一看,而不是急匆匆就去问和亲王。”

秦子彦这才冷静下来,而里面的弘昼也询问了身边的内侍,知道了秦子彦和“齐湘儿”的关系。

弘昼拧着旺财的耳朵,笑嘻嘻地说道“旺财啊旺财,其他人你可不能理会,只有跟着我,才能够看到你家主子。”

旺财汪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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