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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爷锦鲤日常[红楼] 第76章 第 76 章

作者:迷藏君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9-13 18:41:59 来源:就爱谈小说

司徒琛对于越传越歪的言论也是捂着额头哭笑不得, 这假得也太离谱了。

他现在都不怎么担心贾赦日后会受到他父皇的忌惮了, 他父皇若是得知了这传言的演变过程, 估计能大笑好长时间。

“想树立威信的被雷劈死了, 倒是让恩侯的威信立住了。”

贾赦听到司徒琛的话无奈地笑了一下。

树立威信可以有很多方法,比如说依靠口碑。虽说通过口碑积累威信会慢一些,但效果却是最稳固的。而依靠传言,总会有人在一旁等着看笑话, 甚至是故意找茬想制造笑话。

“罢了,走一步看一步吧。在有信仰的地方,被扣上这样一顶玄乎的帽子未见得一定就是坏事。”

就算牺牲他一个,幸福所有人了。

听着贾赦自我开导,司徒琛点点头, 散出这么个风声确实不算坏事。起码有人再想闹事阻拦修路的时候,心里得好好掂量一下自己能不能扛得过雷劈。

不想被雷劈就赶紧配合官兵修路。

司徒琛将地图展开后拍了拍贾赦的小腿,示意贾赦坐起来。贾赦应了一声后盘腿坐起来问道“王爷有什么新的想法么?”

新的想法没有,但觉得接下来到的这个村寨应该还不错。

前方即将到的是个苗族的寨子。苗族热情好客,等到地方了以后看到的就不能是高举的锄头,而是欢迎的牛角酒了。

贾赦之前曾听说过苗人下蛊的事情, 虽然不太相信但心里也有些防备。司徒琛打量了一眼贾赦, 笑着说贾赦确实是该提防着一些。

“万一恩侯被哪个爱慕你的小姑娘下了蛊, 本王没有解药就只能多送你些金银珠宝,祝愿你……诶哟……”

司徒琛没说完就被贾赦蹬了一脚。

“我被下蛊, 我被下蛊, 这回行了吧。”司徒琛说罢将地图卷起来交给刘裕收好, 随后也像贾赦先前那样骑着有一人高抱枕躺在马车里小憩。

“呸,哪有咒自己的。”贾赦说完也重新躺了回去。

要是司徒琛中了蛊,他也没解药帮司徒琛解蛊啊。强行带司徒琛回去,万一司徒琛突然蛊毒发作交代在半路上可如何是好。他要是丢下司徒琛不管,回去肯定得被皇帝陛下千刀万剐。

听说蛊都是被下在酒水里的,还是能不喝酒就不喝酒。除非万不得已,不得不喝的酒。

比如寨子族长亲手递来的牛角酒,贾赦要是不喝,这寨子他就别想进去了。

贾赦在司徒琛一饮而尽后,双手捧着牛角也跟着喝光。

带上一部分士兵,司徒琛和贾赦也就接受寨子族长的盛情邀请去寨子里坐坐。

听说寨子里来了贵客,还是两个大官,几乎整个寨子的人都围在通往族长家的路两旁。

寨子族长向司徒琛和贾赦介绍着村里的情况,渐渐地司徒琛和贾赦开始将戒备的神经放松了一些,认真听起了寨子是如何酿酒,是如何打银子。

听到有锻打银子的声音,贾赦就提议过去现场瞧瞧。

“族长来啦,您要得那些首饰还得十天左右才能完工。巧儿那丫头不是半个月以后才抛绣球么,还来得及。”银匠瞧了眼族长后,继续低头捶打着银条。

族长不好意思拱拱手,向司徒琛和贾赦介绍这个银匠叫花青,是他的远方侄儿,手艺在十里八村都有名的。过些日子他女儿要抛绣球选夫君,这嫁妆还有一部分没做完呢。

女儿马上就要出嫁了,嫁妆却还没做完,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女儿根本不受重视,嫁妆随便对付一下就算完事儿。另一种就是及其重视女儿,恨不得所有能给的都给女儿带到婆家,免得婆家轻视了自己女儿。

族长的女儿显然是属于后者,及其受宠的那个。

“小的这辈子只有这一个丫头,能不宠着么?宠得都要上天了,唉……”

族长的话虽然语气里有点犯愁,但神态上丝毫没有那个意思。满满的都是“我的姑娘我虽然犯愁,但我就这么宠着,我乐意”的感觉。

贾赦见族长神采奕奕,好奇地打听一下族长的年龄。

“您今年贵庚?”

“小的今年五十八,小女今年十六……”

四十二岁才得了一个女儿,怪不得像眼珠子一样疼着。换做是他,若是这辈子还能有迎春这么个女儿,他肯定也是要星星不给月亮的疼法。

贾赦瞧了眼司徒琛,见司徒琛正盯着一个满是孔洞的铁板看得出神,将铁板拿起来瞧了一眼说道“这块板子上的孔洞粗细不一,应该是拉丝用的。”

最细的那个和头发丝差不多,这手艺可真称得上是巧妙。

“你这儿可有打好的成品银器出售?”贾赦将铁板放回去说道。

花青一开始没反应过来,但见族长对这两人甚是恭敬,想起来之前有人说过总督和巡抚大人修路的时候要路过村子,一下子就想明白了贾赦和司徒琛的身份。

巡抚和总督大人相中他的银器的,这是多么大的荣耀。

“有有有,您屋里请,屋里请……”

要说普通人家的家里没多少银器,但银匠家里可是银碗银筷、银壶银杯,各式各样的银器都有。除了最常见的银手镯以外,贾赦看到最多的就是银梳了。

族长见贾赦对银梳似乎很感兴趣,立马为贾赦介绍起了经常用银梳梳头的好处。除了疏通经络缓解头疼以外,族长还拿银梳光滑的手柄刮了两下脸颊。

“每天用银梳这样刮脸,能减少褶子呢。还有把银梳泡在热水里洗头,洗完头再用银梳梳头,像小的已经五十八了,一根白发都没有。”

族长说着将他的头饰摘下露出一头黑发证明他所言非虚。

贾赦觉得这族长这口才不去经商着实可惜了。既然这银梳这么好,不买两把都对不起族长介绍了这么长时间喷的唾沫星子。

“巡抚大人能相中就是他的荣幸了,这怎么能收巡抚大人的钱呢。您和官兵们能帮百姓修路,日后我们赚的钱都相当于是您给的,现在这钱我们不能要……”

同样都是一村的首领,这差距怎么这么大呢?司徒琛见这族长这么识时务,对他的好感度提升了不少。

因为银器可以验毒,所以司徒琛带来的银器并不少,不过银梳司徒琛确实是没有。再想到贾赦之前说他头发油,司徒琛立马拿出一百两银票给族长。

就算是为他的女儿添嫁妆了。

一百两银子对于百姓可是个巨大无比的数字,族长半推半就也就收下了司徒琛的银票。在离开银匠铺子的时候,贾赦也将之前村长拒绝的银锭留到花青那里。

大老爷生财有道,从不占不该占的小便宜。

在银匠那里停留了许久,到了族长家中便准备用餐了。司徒琛在落座以后见族长的女儿没来就过问了一句,族长丝毫没将这事儿放在心上,好似唯一的女儿能准时回来吃饭才是奇怪的事儿。

“她啊,准是去山里采药了,肚子不饿不会回来的。”

当爹的都不着急,他们这些外人瞎操什么心。在开宴以后吃了一会儿,贾赦和族长说起了让寨民同官兵一同修路的事情。

寨民参与修路,日后也能对修起来十分不易的道路更加爱惜,同时也能让修路的速度加快,早日完工。

如今正是不忙的时候,族长立马同意贾赦的提议,先商量出来一个行得通的计划。

不过现在还是先吃饭重要。

苗人有熏制腊肉的习惯。除了猪肉以外,不管是猪头还是猪脚都可以抹上食盐与香料后放入大缸中腌制几天,然后高高地悬挂到灶头上,用烟火慢慢熏干。在年关杀的一头猪可以细水长流吃上一年。

腊肉在一年半载的熏制下来,成了黑糊糊的一块。吃的时候将外面一层刮掉,留下半精半肥的腊肉。切薄薄一片,看起来晶莹透光。

“等路修好以后,除了银器可以售卖,我看这腊肉也别具特色,应该很受各大酒楼欢迎。”

以后会如何,幻想得再美都不如着眼于当下,赶紧把路修好是正事。正当要开始商量安排寨民辅助修路得时候,一个小伙子进来对族长嘀咕了几句。随后族长说刚才小伙子和他说的是寨子东边的花朗打算在晚上宴请总督大人与巡抚大人。

苗族的热情好客不是口说无凭的事情。不管寨子里谁家来了客人,也不管来的客人数量有多少,寨子里各家各户都要轮流请到家中热情地招待。而被请的客人,不能借故推辞,不然就会被人认为是瞧不起人。

花朗是寨子里最富有的人,他打算晚上宴请司徒琛和贾赦的同时,也让寨子里其他人家拿出自家的好东西,招待一下在寨子门口驻扎的官兵们。

热情不好推辞,司徒琛同意后便让刘裕和几个将士到寨子外先和将士们说一声,也做些准备。

出了个小插曲,很快话题又扯回了修路上面。族长的意思是将寨子里的青壮劳动力分成三组,一组做一天这样配合着官兵。

毕竟不像官兵那样训练有素,若是连着做下去的话身子怕是吃不消,而且家里的活儿就得荒废了。

“族长说得甚是有理,就按照族长说得来做吧……”

敲定后族长便让家中的伙计去告知大家,一会儿在寨子空地那里集合开会。

族长的提议挺合理,所以在全票通过以后族长就去花朗家里向司徒琛与贾赦汇报他们这里的情况了。

和之前商讨的结果没什么变化,族长嘱咐花朗一句招待好两位大人便回了家。

花朗家确实要富裕一些,从他十五岁的女儿一身银饰就能看得出来。花朗身子不好,和族长一样,也是只有一个女儿。不过花朗的女儿花秀还没有定亲,花朗的意思是想招个入赘的上门女婿。

一说到定亲,花朗的女儿脸色一红迅速地跑开了。

不知道为什么,贾赦总觉得花朗的女儿并非因羞涩而离开,反倒像是对她父亲提出的人选很不满意才离开的。

小姑娘娇生惯养嘛,贾赦也没觉得有什么奇怪。

炸山采石当作最底下的路基,上面铺上一层用火炒过一遍的熟土,再用夯石把熟土砸实砸平,这样就会大大减少虫子或是杂草对道路的破坏延长了道路的寿命。地基打好后,上面铺的一层用红土烧制的坚硬地砖。

就算拉着满满一车金银珠宝,这条路也完全够用。道路两旁还有为排水修建的沟渠,哪怕下的是瓢泼大雨也不必太过担心道路会被泡坏。

修好的路面既平整又干净,村民看过后纷纷表示将他们负责的路全部修好后,他们也要按照官兵修路的方法把村子里的道路修好。

因为有寨子里青壮劳动力帮忙,修路的速度大大提高。原本计划二十天能修好的路,仅仅用了十二天就修好了。

族长站在修好的路面上欲言又止,想了半天还是将心里话说了出来。他女儿三日后就要成亲了,希望两位大人能再留三天吃个喜酒……

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因为族长一直十分配合修路的事情,所以司徒琛和贾赦也不介意多停留三日,满足族长这个请求。

毕竟就算加上这三日,也比原计划的时间提前了五天。

“好,我和恩侯就多待三天,看着令爱与佳偶完婚。”司徒琛和贾赦留在这儿多待三天,手底的将士们可不能陪着他们浪费这三天时间。

于是司徒琛让三分之二的将士们按照地图上的规划继续前往下一个村寨,而他们三天之后再赶往那个村寨。

族长的女儿说是出嫁,其实也是招了个上门女婿入赘,实际上新郎早就定下来了。抛绣球只是走个过场,让女儿过一回瘾罢了。

寨子里的百姓也都心知肚明,就等着新娘子抛完绣球好开宴席。

花巧盛装打扮,手里握着绣球站在台子上。在人群中扫了几眼就看到了她将来的夫婿,见时候差不多了便将绣球抛了出去。

接到绣球的就是新郎,赶忙被人带去换好衣裳。

因为是上门女婿,所以和传统的婚礼还有些不太一样。不过这时候要喜庆热闹就够了,流程都是意思意思。

苗族没有男女七岁不同席的说法,宴席热闹了以后,很多人都开始走动聊天。

“您能给我讲讲京城是什么样子的么?”

贾赦扭头就看到一个小姑娘在他和司徒琛中间,想了一下认出来这是花朗的女儿花秀。

估计是听她父亲说他们是来自京城的官员,开始对京城有所向往了吧。

司徒琛见小姑娘和自己的侄女差不多大,也没什么恶意,就让花秀坐在一旁,他和贾赦想起来什么就就讲什么。

“我……我晚上能请您吃个饭么?我,我酿的酒特别好喝……”

花秀脸又红了,司徒琛和贾赦对视了一眼,询问贾赦是什么想法。

“原本是打算一会儿就启程的,如今我们二人也不好拒绝。不过今晚到你家做客后,我们无论如何也要走了。”

贾赦估计花朗见路要修通了,闻到了银子的味道,想将家中酿的酒拿出去售卖。怕自己提出来这个请求会被拒绝,于是就让自己的女儿过来说明。

能做到寨子里的首富,这头脑就是比一般人灵活。

到了晚上,贾赦和司徒琛准时赴约。花朗因为身子不舒服早早歇下了,只有花秀一个人招待司徒琛和贾赦。

“大人尝尝这是玫瑰花酒,这个是梅子酒……”

花秀手持着酒壶,也给刘裕倒了一盅。

酒盅只比大拇指肚大一些,这量的大小也就是尝个味道的了。就算多喝两盅也无妨,根本不会影响一会儿的赶路。

贾赦和司徒琛也没怀疑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能有什么恶毒的想法,将酒盅里的酒一饮而尽。

“嗯,味道果真独特。”

二人以没有喝过这样的酒水,真的觉得很不错。被夸赞以后,花秀要亲自去给贾赦和司徒琛拿上两坛在路上喝。

这一出去再会来,手中拿的不是酒坛而是拇指粗的麻绳,身后还跟着几个身强力壮的仆人。

这时贾赦才算看明白花秀的真实意图。什么品尝酒水都是假的,真正的意图是想把他和司徒琛留在这里……

“没想到你这丫头看着乖巧,心思如此恶毒!你在酒里下了什么药!”

贾赦已经感觉到浑身渐渐无力,而刘裕已经倒在了地上。

“软筋散咯……不过这位还中了我娘传给我的蛊。放心,只要肯听我的话,对身子不会有伤害的。”

花秀不甘心待在大山里,想让司徒琛带她去京城做王妃。

“呸!你做梦!”

司徒琛脸色通红,唾了一口。花秀也不恼怒,直接让仆人把司徒琛和贾赦捆起来。

“给你一炷香的时间考虑,如果不和我□□,香燃尽以后你就会变成傻子。想好了就喊一声,我就在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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