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xpt4 > 历史 > 我要做太孙 > 第264章

我要做太孙 第264章

作者:我要做皇帝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4-09-18 02:24:20 来源:就爱谈小说

天才本站地址

铁铉知道王忠的嘴严,如果不是害怕朱允熥生,他连殿下的状态都不会告诉自己

所以要想从他口中问出来什么事情,简直痴心妄想

因此铁铉也就不再多问,立即快马加鞭赶赴刑部。

一进入刑部大堂,铁铉就意识到了气氛的凝重。

大理寺卿周志清,刑部尚书杨靖,户部侍郎郁新、傅友文,还有齐泰都到了。

他们都端坐在椅子上,坚守着礼仪,不敢发出任何声响。

而坐在刑部大堂主位上的朱允熥,此时却一脸阴沉。

铁铉心怀忐忑的上前行礼说道“属下参见皇太孙殿下殿下万安。”

众人都知道皇太孙殿下此时定然怒火中烧,所以几人都谨小慎微。

瞿陶就开口将方才发生在秦淮河畔的事情,对众人讲说了出来,让大家都明白殿下愤怒的原因。

朱允熥动了动手指,示意他坐的旁边的椅子上。

首发网址26

又闭着眼睛吩咐道“瞿陶,你来说。”

作为刑部尚书,这多多少少与刑法有关,所以杨靖想了想,开口说道“殿下,按照大明律来说,并没有规定百姓不能够杀害自己的孩子,所以按照律法来说不能定罪”

大理寺卿周志清抬头看了看朱允熥,认同的说道“殿下,杨部堂说的是,按照大明律确实难以处置。”

朱允熥这才睁开眼睛,目露怒色说道“各位部堂,此人为了生出儿子,竟然残忍连续溺死了三个女婴,这次更是当着众人的面烧死了双胞胎的姐姐”

“若不是瞿陶救人及时,在他手上就会死第五个婴儿诸位,关于溺婴一事,你们有何看法”

礼记月令记“大理二星,在宫门内,主刑狱事也。

周志清作为大理寺卿,管的就是刑狱审断案件,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

“大理寺”的大理二字,为古代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最早于夏朝设立。

礼记明堂位记载:“夏后氏官百”,这些官吏中就有司法官“大理”。

大理寺专门负责审核犯罪案件,凡罪有出入者,依律照驳;事有冤枉者,查明详情,务必刑罪相符,不冤枉无辜。

而且凡是刑部、五军都督府所办之案与都察院参与合办之狱讼,都须将案牍与囚徒送至大理寺复审。

大理寺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

刑部受理天下的犯罪案件,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

刑部尚书杨靖心中忐忑,知道皇太孙殿下对于溺婴一事肯定气恼,只好解释说道“启禀殿下,在台州、处州、温州三府有溺毙子女的习俗,

另外宁波、绍兴、金华三府也有这种习俗,此外,江西、福建、南直隶等处,这种现象也很普遍,其他地方也间或有之”

所以在明朝初年,大理寺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朱允熥不悦的说道“我知道大明律的记载,现在问的是你们有何意见,不是能不能定罪”

“其二是考虑到日后婚嫁的嫁妆高昂,家族无力负担,便将自己亲生女儿溺死,毕竟厚重的陪嫁能够彰显家族的地位和身份,也能够使得女子在婆家地位尊高,这就给百姓增添了许多负担”

“即便是在成亲之后,每逢年节庆典,红白喜事,都要告知自己的娘家,而且女儿回门,娘家又要多有馈赠,故而多有溺女之事。”

杨靖继续说道“殿下,在百姓们看来,溺死婴儿,尤其是女婴,不过一种残忍的行为,不好的风气,更是坏风恶俗,应该予以禁止,但也有一些人认为这是“好风俗”,应该提倡”

“在提倡的人看来,贫家溺死女婴原因一是家里实在贫困,难以抚养儿女,所以就导致“贫民常溺女””

而且百姓即便是想要男孩儿,可也得等到生出来之后才能够知道是男是女。

可那个时候后悔也晚了,只能选择溺死。

所以说来说去,百姓逆女的普遍原因是因为家中贫寒,再加上生养嫁娶耗费的钱财实在昂贵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古代没有很好的避孕措施,必然导致成孕次数大增。

“这些婴儿塔是专门用来放置婴幼儿尸骨和弃婴的,因为一些百姓认为婴儿尚未发育完全,没有必要准备棺木,便将婴儿藏在此处,也有的直接将还活着的婴儿丢进塔中,其中尤其是以女婴居多”

郁新说完,整个大堂顿时鸦雀无声。

杨靖又说道“当然了,殿下今日所碰到想要求子,怕前面的女婴影响儿子也是有的,微臣觉得像是此类事情,乃是由于百姓愚昧无知所致,需要多方教化才可。”

户部侍郎郁新也说道“殿下,据微臣所知,在有些地方还专门建有婴儿塔,大多分布于荒郊野外,灰色石砖砌成,顶为鼓形,塔身四面均留有小洞,远远望去与鸽子笼颇为相似。”

过了一会儿,齐泰才叹了一口气说道“民间之所以发生溺婴的事,有人是厌而溺之,嫌弃生的孩子太多;有的是愤而溺之,恼怒生下几胎都是女婴”

“有的是急而溺之,害怕一旦用母乳喂养女婴,就会影响自己生育男婴;还有就是吝而溺之,因为家庭贫困或者没有充足的财力养育孩子,筹备嫁妆”

杀死婴儿这事,确实太过残忍了

“唉”

众人不由得一愣,一起朝着皇太孙殿下望去。

朱允熥目光锐利地说道“人命至贵难道婴儿的性命就不是命吗这不是习惯,不是风俗,也不是恶俗这是罪恶这是草菅人命”

铁铉里面颇为愤慨,行礼说道“殿下,属下觉得溺婴的行为实在恶毒此等恶俗必须要改”

朱允熥看了铁铉一眼,说道“难道仅仅只是恶俗吗”

如果真按照草菅人命来定罪的话,那天下不知道有多少百姓要被开刀问斩了

朱允熥盯着众人说道“今天晚上这个亲手烧死自己女儿的员外,已经被我下令缉拿,我想让他死你们告诉我,如何名正言顺的让他死就行了”

这话一出,众人这才意识到殿下心中有多愤怒

要知道按照大明的立法杀人可是需要偿命的

如果真是这样,只要他一声令下,别说是一个员外,就是一百个也活不过今晚

可他想杀的是所有溺死自己孩子的父母啊

众人面面相觑,眉头都紧紧的皱了起来。

皇太孙殿下是仅仅想要杀一个员外吗

而且殿下还有名正言顺的杀人,不是凭着一时的激愤,也不是自己一个人的恼怒,而是要让这人杀的合情合理

殿下恐怕是要修改大明律法呀

那就不是一件小事了

这关系到成千上万个家庭

也就是说若是子女不听从父母的教诲,而父母毫无道理的殴打杀害子女,仅仅只需要受一百刑杖,如果存心故意杀人,致使儿女丧命,就需要受六十杖,刑期一年”

周志清看了看朱允熥,说道“殿下,可以让天下的官员,将溺死婴儿的父母按照大明律法处置。”

所以大理寺卿周志清担忧的说道“殿下,大明律中关于“殴祖父母或父母”这条是这样说的

“其子孙违犯教令,而祖父母、父母非理殴杀者,杖一百;故杀者,杖六十、徒一年”,

朱允熥又反问说道“那我问你,婴儿出生尚在襁褓之中,如何违背父母的意思如何违犯教令”

“他们能不能听得懂父母的教诲所以说他们违背父母简直是无稽之谈用此条律法来处理溺死婴儿的事情未免太过轻便了”

周志清这话,就等于说要按照大明律办事,不能让随意杀人啊。

“身受六十杖,刑期一年周卿不觉得这个处罚太过便宜了吗”

众人也都眼巴巴的看着朱允熥,杨靖已经同意处斩员外了,不知道殿下能否消气

朱允熥摇了摇头,满含失望的说道“诸君,孤王所为的不是泄愤,不是一个凶徒,而是天下万千被溺死的女婴啊”

杨靖只能无奈的劝解说道“殿下,纵然女婴之事实在恶毒,可是溺婴的习俗由来已久,一时半会儿恐怕难以更改,此事宜缓不宜急”

“不过那个烧死女婴的员外着实可恨,手段实在残忍微臣请求殿下将此事交给刑部,按照杀害人命来处置,定要将他斩首示众,不知殿下以为如何”

朱允熥明白,一上来就杀人那就太严苛了

毕竟百姓们的观念在那里,而且家庭钱财田亩也有限,急不得,否则真的会逼出一些流民的。

说着缓缓站起身来,几位大臣也立即起身,不敢端坐。

朱允熥命令说道“大理寺会同刑部在大明律上加上一条,凡是溺婴杀婴之家,刑期五年第二次溺婴立即斩首示众抄没家产,收回一半土地田亩归公可以由官府租给他们耕种。”

因为土地原本属于百姓,可以卖出去获得钱财,可现在只能耕种,还得交税,损失的就不是小数目了

就像你的房子被收走了,尽管你还可以租住,可那能一样吗

可是这样的刑罚,也是非常严厉的

如果把一半的土地上交给官府,那会若是一大笔钱财

如果土地全被收走,不给他们耕种,那百姓就很难养活一家老小了,是会饿死人的

可即便是这样,溺婴之家的损失也极大

原本溺婴就是为了节省粮食,现在不在粮食节省不了,连田地都丢了,

他们在做恶事的时候,就会掂量掂量值不值得 ,无防盗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