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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歌(重生) 第20章 二十

作者:初可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9-13 19:38:23 来源:就爱谈小说

严言有些惴惴,他当然知道硬将手机送到安歌家门口,会被安歌打死的。

但是他只想把手机给安歌,很多时候,他做事并不太顾过程,只管结果。也常会为了一个想要的结果,无论是什么过程,他都能接受。妈妈还在时,曾说过,这是他的优点,却也是缺点。

他不是一个经常自省的人,倒不是他自视过高,而是他的生活总是忙忙碌碌,他没有时间去自省,他也不知太多的大道理。在他看来,一件事,只要自己去努力,总有结果的。

就好似最初的时候,安歌每次看到他,都只想踹他,打他,骂他骂得特别凶。

现在看到他,对他态度好多了啊,昨天还跟他聊天了呢,还对他笑!还给他喂樱桃吃!

他当然不傻,他看得出安歌对他态度的变化。虽说他并不能明白安歌变化的由来,更无法得知安歌行为的意义。但这些都无碍,他一点都不想知道,他只想每天看到安歌,看到安歌对他笑。

为了这个目标,他如何都是行的。

手机是为安歌买的,他知道安歌家条件不好,没准还没他家条件好。他小时候,家里其实不是特别穷,印象中,五六岁的时候甚至过得很富裕,妈妈每天都穿新裙子,他也吃得好睡得好,当时也并不住在这里。后来有几年妈妈的身体很不好,成日吃药,也无法再工作,渐渐地家里的钱便没了。他们才卖了当时的家,搬来这里住。

再到妈妈过世,家中彻底没了经济来源。但他们家的房子好歹还在,虽说也不是什么好地段,到底是个九十来平的房子。他自己生得高大,几乎从不生病,也有技术,能做饼,能养活自己,吃喝是不愁的。

可是安歌家的房子,比他家还不如。

他见了安歌这么多次,安歌永远穿校服,永远穿那双运动鞋。

那一周,他到处都找不到安歌。安歌的家,安歌的学校,他都去找了,哪里也没有。他还没有勇气直接去问安歌的妈妈,怕被阿姨当作是社会上的小混混。

安歌说他很丢人,说他一看就是没文化的人。

也是那一周,他诞生了给安歌买个手机的想法。他更不知为何,他想天天看到安歌,想知道安歌的消息。从相遇的那天,安歌弯腰扶他起身起,他便彻彻底底无法忘记这个人,仿佛着魔一样。他没有骗安歌,人生十九年,他头一回对一个人这样。他真的不是厚脸皮,也不是死缠烂打之人。

他当然也不是乱花钱的人,去买手机时,他没想买这么贵的。可是到了手机店,他不知不觉便往店里的最新款看去。他觉得,最好的、最新的手机,才是配让安歌用的。

手机特别贵,是他存款的六分之一。

他却没有一点犹豫,立即划卡买了。

手机是买了,要如何送出他也知道,安歌不可能要他手机的,安歌不是那种人。但他一定要把手机给安歌啊,他想了很多办法,全都是无用的办法,最后还是当面送了,果然又被骂了一顿。

他没法想出更好的办法,也不想再拖,只好今早过来悄悄放到了安歌家门口。

他早发现了规律,每个礼拜的这天,安歌的妈妈不上班,在家休息。开门的必然是安歌,他放下手机就跑了,躲在和平路口,原本打算过一个小时再上去看看。不防安歌直接背着书包跑了出来,他生怕自己被发现,刚要转身,就发现安歌朝相反的方向跑了。

安歌当然没有看到他。

安歌眼里怎么会有他呢。

他有些难过,可看到安歌书包上那个被盒子撑出来的印子,又有些高兴,到底收下了。

安歌越跑越远,在朝阳下仿佛一颗拥有快乐灵魂的宝石。

严言心中突然生出一个大胆的想法:如果这颗宝石,是自己的,那该多好。

安歌跑没了影,严言顺着他的方向走,脑中忽又想到昨日看到的安歌的脚踝。

途经商场,橱窗里是一些首饰,严言顿下脚步,回头看橱窗里的东西,它们同样在朝阳下熠熠发光。严言的脚步再难控制,他推门走进店内。

清晨的首饰店很冷清,他这样穷小子的打扮,进来后,也并没有人来招呼。

他站在店的中间左左右右看了,始终不动,最后有位导购实在看不下去,过来问了句:“您好,您想看些什么”

“看,看——”看什么严言也不知道,他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导购有些不虞,严言再想到安歌在光下浅紫色的眼眸与雪白脚踝。严言开口:“我想看脚链。”

“您这边请。”导购也没当回事,倒也尽职把他带到脚链的柜台前,随后便任由他自己看。严言低头看到一排或黄金,或玫瑰金的脚链。他看了一排,最后的视线停在最内侧的几根铂金脚链上。

那几根,都镶了钻石或宝石。

严言挪了挪,站在其中一根脚链的面前。玻璃柜台内,明亮光线下,那根脚链镶的是浅紫色宝石与钻石,是严言不知该如何形容的漂亮,就好像他十来分钟前刚刚看到过的那个在朝阳下奔跑着的安歌。

严言觉得,那就是安歌应该戴的东西,是能够配得上安歌的东西。

他的视线垂落,看到下面的价格。

他反复数了好几遍,六位数,二十六万。

严言低头走出首饰店,继续往前走。

他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真的很穷。也第一次明白,原来贫穷真的可以等同于不快乐。

明雁是个很活泼的孩子,学习成绩不太好,因为家世好,未来可以选择的方向太多了,他的父母从不给他压力。他不似安歌那样刚放假就在家做暑假作业,他一点也不喜欢学习,正愁每天没事干。

与安歌碰了面,听他有意去试镜,立即就兴冲冲地给宁休打电话。

宁休很知道他的性子,笑着也应了,明雁立即再带着他去找宁休,于是一个小时后,他们俩就坐在了宁休的对面。上辈子的时候,宁休什么公司也没签,甚至是圈内第一个自己开工作室的。与明雁熟识后,他才大概知道宁休家的背景,更具体的他也一直不知。

这辈子,宁休是单干还是签了公司,他暂时还不知道,也不知他们坐着的地方,到底是哪里,他坐着继续装可爱。

所谓的可爱,就是安静坐着,面带天真笑容听明雁和宁休说话。

他们俩扯了一阵子,宁休笑着问安歌:“剧本看过了觉得怎么样”

安歌刻意迟疑了一番,才佯装小心而又向往地说:“我觉得剧本很有意思,也觉得这是个很新奇的世界,很令我向往。但我并不知道我能否令这个世界满意。”

宁休笑了笑,将笔记本电脑打开,点了点,再让它对着安歌,说:“就你看的这段,我们试试看。”

安歌诧异:“不是说试镜吗”

宁休再笑:“你知道试镜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安歌暗道一声“老狐狸”,他当然知道,再怎么简略,最起码导演们是要在的,哪里有这样的试镜不过想到那部电影本就是宁休监制,他又是最大投资方,还在里面演男主角,有最大的掌控权,他同意了,的确也就没问题了。

安歌不好意思地笑:“我以为会有很多人,对不起啊,我不太懂。”

明雁立即安慰:“没关系的,宋叔叔说了算,安歌你别紧张!”说完,他又问,“要不要我先出去”

“没事没事。”安歌赶紧留下他。

这点阵仗,还吓不到他。但他当然要装作很紧张,仔仔细细又看了几遍那不过七八行的剧本,在宁休的视线下。

这部戏的剧本,完整版他还没有看过,他也只看了一段。他连这部电影的暂定或已定名字,都还不知道。

他试镜的角色名叫小星,大概十三四岁,是个无父无母的混血儿,背景等等并未标注,安歌猜测应该是在北方某个山村里。这段里,是小星被村里的几个大孩子欺负,他们先是逼迫狗去咬小星。小星跑了,他们又追上去,最后扛起小星,兴高采烈地把小星丢进河里。

对于这些孩子而言,欺负这个奇怪的小哑巴,将他扔进河里,是件特别有意思的事,甚至像是在庆祝,他们根本不会在意小星的想法。他们将小星扔进水里,看他在水里挣扎。

那只被迫去咬小星的狗,其实是小星自己的狗。它挣脱开大孩子们的禁锢,狂吠着冲到河里,拉咬着、推着,想尽一切办法地将小星往岸上救。岸上的孩子们哄堂大笑,看着这一人一狗,乐得直拍腿,然后,就没了。

安歌想了想,这儿又没有水,他问宁休:“我试一下他在河里的眼神和表情,老师您看可以吗”

“随你。”宁休颔首。

反而明雁很紧张,坐得直直的。安歌朝他笑了笑,先起身,背对他们俩。安歌闭眼,脑中迅速是副北方山村图,图上有黑黄杂色的土狗,天真着丑陋笑得肆意的大孩子们,冰冷的湖水。小星被这样欺负很久了吧,每年,每月,甚至每日都要被这样欺负。

十三四岁的,无父无母没有任何依靠的小哑巴,该是什么样的性格

安歌继续冥想,几分钟后,他缓缓睁开双眼。

他的双眼已含满泪水,却没有一滴掉下来。他缓缓回头,面向正前方的宁休。

小星有些胆怯地往回收着下巴,却又固执地看他们,看那些欺负他的孩子们。他连张嘴都不能,他不会说话。小星的眉毛微微动了动,唇角也在动,他想呐喊,喊出所有的胆怯和应有的怨恨。

他的狗快要扯不住他了,小星的视线歪了歪,是在看他的狗。这时,他的嘴巴终于张开,却徒劳地无法喊出任何一句话,只有冰冷的河水往他嘴中涌去。他呛了水,痛苦得越发要瞪大他的眼睛,他的下眼睑终于再也无法盛住他的眼泪。

两行眼泪滑落,掉在水面。狗疯狂嚎叫的同时,眼泪化作水面涟漪。

他闭眼。

又是一分钟后,安歌再睁眼。

明雁不可置信地,身子前倾着看他,眼角也有两行眼泪往下落。宁休则是微微笑着看他,安歌很有自信,安歌朝他笑了笑。

明雁去洗手间洗脸,安歌留着,他觉得宁休会有话对他说。

宁休的确说了,宁休轻松道:“电影名叫《星子》,你试镜的角色,正是主角小星。”

安歌愣住了,他没想到,明雁说这只是个小角色。

“剧本很有意思,我非常喜欢。在我手上快五年了,原作者是个名不经传的作者,他就写了这一部,自荐给我,被我买来。我一直想拍它,却一直找不到十三四岁,会演戏,中文为母语的混血少年。明雁向我提起你,我想那就试试吧,让他高兴。”

宁休再道:“不过这部片子真拍出来,国内没准会禁,甚至没法上映,甚至一辈子都不会被观众看到,想拍吗”

安歌一点犹豫也没有,点头:“想。”

“今天我会将完整剧本给你,你仔细看看,如果觉得可以,我们签合同。”

安歌纳闷:“您,没有其他问题要问了”

“问什么我觉得你足够胜任。”

“……谢谢。”

宁休手上玩着笔:“你很有天赋。”

安歌笑了笑,这不是天赋,是磨练了十年练出来的。

“那么你呢,有什么有什么想问的”

安歌再摇头,没有任何想问的,十六岁就能碰到这样的剧本,那是天大的运气,他一点要求也没有,只想好好演。

“还有些角色没有敲定演员,今年是没法开机的。”

“没关系。”好戏不怕等,“只是,最好在我十八岁前,我怕我到了十八岁就要长个,拍不了这个角色。”他上辈子是十八岁开始长的,一下蹿到一米八三。刚好是认识缪柏言三个月时,如果能早三个月,一米八三的他没准还能反抗缪柏言,不会被缪柏言一把扛起就带走,相遇的第一次就能逃脱。

宁休笑:“你很有意思,你是天生就要吃这碗饭的,这部虽还没拍,其他倒真有一些适合你的小角色,有没有兴趣片酬还可以,明雁说你家条件不好,这也是个好机会,趁暑假打工还不错。”宁休轻松地转着笔,“你虽然还小,刚刚那几个眼神,我很满意,这些角色你一定没问题。至于其他,你是明雁的朋友,你可以放心,我会派一个助理跟着你。”

安歌摇头:“谢谢您,但这个就不用了,我就是一个普通人。”

宁休想了想,也没有强求。

趁明雁还没来,宁休再问:“你下学期也是高二”

“是的。”安歌现在对宁休也尊重多了,对于认可自己的人,他很感激。

“你的将来……”

安歌诚恳道:“您虽然夸了我几句,我倒没有真的自大。走一步看一步吧,如果我真的有这个能力,真能走好这条路,未来大学怎么念,我会考虑的。”

说话间,明雁回来了。明雁说要去和安歌庆祝,宁休是知名人士,当然不能跟他们一起出去玩。临走前,宁休送他们到门口,宁休伸手给安歌:“小朋友,合作愉快。”

“谢谢老师。”安歌握住他的手,诚心叫了这么一声。

以戏会友,这就是演戏的奇妙之处。

反倒是明雁有些受不了他们这样,在一边直笑。

安歌背着书包,落后明雁半步,往外走。明雁在打电话给司机,安歌低头看着脚下地毯。

这条红地毯一直通到门外,安歌想,不论他终究会选择什么道路,就这样一路红毯、顺顺遂遂地走完这辈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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