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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盏春光[豪门] 第26章 26 番外一

作者:林格啾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9-13 19:46:36 来源:就爱谈小说

他总会想起那一年。

薄雪纷纷的冬天, 有个女孩抬起脸来,脸颊红扑扑的, 眼里却全是快要攒不住的泪水。

她向他张开手。

拥抱他,如同拥抱一切与他有关,未知而栖惶的宿命。

=

他出生在1986年的秋冬之交,十月之末。

他的母亲是昔日上海军阀洛光远后裔, 书香门第、江门洛家的长女,洛如琢。至于父亲——那位此生从未与他在生时见过面的钟家太子爷,钟礼扬,于他而言, 似乎由始至终, 也只是个名字的象征。

或许是因为,当他从母亲的腹中艰难来到人世时,他的父亲正在香港中环四季酒店大摆婚宴, 四百桌流水席,欢庆三天三夜, 各界名流到场贺他新婚之喜,传媒大肆报道,赞之为“世纪婚礼”, 争相示好。

或许是因为, 他的母亲,在这样的欢声笑语里,在香港的仁济医院,经历着产后的大出血, 与死亡擦肩而过,整整昏迷九天后,才逐渐恢复意识。

清醒过后,她一遍又一遍地看着电视上婚礼的报道,末了,毅然决然地在身体尚未完全恢复的时候,就抱走了尚且在保温箱里同样奄奄一息的自己,当夜,乘船返沪。

是故,这样的人生际遇、天差地别,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他并不是一个在爱里出生的孩子。

打从有记忆开始,他的人生就是一份经过精心设计的,永远不会出纰漏的培养方案。

每天密密麻麻的课程,一眼扫过去,每一句话,都标示着中文、英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日语六列注解。

三岁,他开始跟随洛如琢逡巡洛家的马场,也陪着她和她那些商业伙伴见面,尝试笨拙地挥动比他人还要高的高尔夫球杆。

年纪再大一些,她便安排他学习书法与钢琴,而后,开始接触学习社交场上的休闲运动,帆船、网球、乃至击剑和柔术。

他也曾经在年幼时,向身边那些嬉戏打闹的小同学,投去默不作声、悄悄羡慕的眼光。

那时,隔壁人家的别墅草坪上,男孩正拍打着小皮球,跌跌撞撞又好笑地追着球跑。

他无法想象自己做出那样幼稚的举动,洛如琢会是什么反应。

那时,他分明也才四岁半的年纪。

阿拉伯数字和讨厌又古怪的英语字母像是种诅咒,剥夺走了他所有本该在草坪上蹦蹦跳跳、玩着幼稚的纸飞机,甚至和同龄的孩子一起看看幼稚动画片、拼乐高的机会。

而观望着这一切、永远守在他身边的洛如琢,永远只是温温柔柔地劝慰:“你是钟家人,这是你天生就该会的——你想想,等到你爸爸死了,钟家的一切都是你的,到那时候再学,是不是太迟了”

她说得那样确信和笃定,眼里全是几近迸发的和果决。

可他分明从来没有见过什么钟家人。

也从来没有听过哪个家庭里,会有为人妻,为人母的女人,如此地盼望自己的丈夫死去。

他只能竭尽全力地控制住自己所有的难堪、不满和迷茫,点点头,假装附和。

这一妥协,就妥协到,许多年后,他长成一个十七八岁,沉默又寡淡的少年。

他一路上着最好的学校,有最出色的名师一路保驾护航,仿佛无所不精,全有涉猎,无论在哪,都是人们私下议论着的“高枝”和“阔少”。

这些在旁人眼中的光芒万丈,于他而言,说到底,却不过是笼中的金丝鸟等待着被人放上展台,供人拍卖估价。

他的母亲正全力筹备着钟家继承人的意外过世。

而他,就是那个注定要被亲手送上拍卖台的新继承人。

即便想清楚了这一层,他彼时尚且年少,确实也有郁卒和烦闷到无从忍受的时候。

于是,并不记得是从哪天开始,他偶尔也会在母亲的默许下买上一包烟,在少人经过的小巷,在烟雾缭绕、大脑被尼古丁熏得恍惚松懈的瞬间,取下眼镜,揉揉眉心。

卸下所有疏离伪善的面具——

这是不需要为人所发觉的难得任性。

而后。

也就是在这样稀疏平常的一天,有个女孩忙手忙脚地冲过来,一把撞进他怀里。

这么一撞,两相狼狈,人仰马翻,连礼服的扣子都被扯去一颗,前襟大开,手里那副金丝眼镜也被猛地甩飞,再拾起时,镜片支离破碎。

他默然无言,只得先撑地起身,拍了拍身上灰尘,复又扭头,看了这闯祸精一眼。

……虽然是个闯祸精,却生得很好看。

黑发如瀑,扎成个干净利落的马尾,足够深邃精致的五官,无需浓妆艳抹就颜色潋滟的眉与眼,她分明长得如同个唇红齿白的瓷娃娃,脸上的表情,却又像个满身戾气、扮狠吓人的霸王花。

那天。

或许是老天注定,阴差阳错,他并不那么情愿地,救了身陷囹圄的闯祸精一次。讨要纽扣不成,反倒告诉了她自己的名字。

却没有想到,这个叫“陈昭”的闯祸精,还是个不折不扣又固执的粘人精。

次日下午,他望着自己课桌上那一大包零食,发了会儿愣。

小纸条上,字迹倒是漂亮娟秀,写的是一句:钟同学,你好啊,我是陈昭,谢谢你昨天帮我。

他本想把这张纸条,像无数封情书一样,塞进抽屉里暗无天日的角落。

想了想,又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因为这一大包膨化食品实在和自己格格不入,以至于给他留下了难免深刻的印象,所以,这张纸条也格外获得了优待,被他折起,夹进课本里。

这一夹,就是两年。

他开始在无数个地方和她“巧遇”,有时是耀中的小食堂,有时是午休前的树林长椅,有时,是出校门一拐的公交车站不远处。

她总像是跟自己无比熟稔的样子,挥手打着招呼,笑得眼眉都弯弯,问一句:“钟同学,怎么这么巧啊”

这把戏实在有些过于笨拙。

他心知肚明,是故,待她和待所有女生的态度也都差不多,至多不过微微颔首,就目不斜视地径直离开。

把一切看在眼里的司机不止一次地提醒他,这女孩在临安女中是多么的声名狼藉,出了名的不务正业和行踪诡秘,这样接近,一定是居心不轨。话里话外,总把她和坏女孩挂上钩,显然是洛如琢提点过的委婉劝告。

他却并不接话,不置可否,只说了句:“她没妨碍到我……总会适可而止的。”

不得不承认,确实是他低估了这位陈昭同学的执著和耐心。

似乎只要认了一件死理,就能把一件事做到让人潜移默化、甚至开始默默习惯的程度。

一个月,两个月……大半年。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开始养成时不时侧头向右,望向窗外的不良习惯。

——从那个角度,正好可以看到学校后门那面低矮的红色围墙,如果适逢中午,偶尔,还能看到那女孩动作利索地翻墙而过,拍拍膝盖上沾到的灰土,蹦蹦跳跳脚步雀跃地消失在高楼阴影下。

然后,他就会知道,下课铃响,自己离开教室下楼以后,又能够“凑巧”撞见她。

装作漫不经心。

却总会放慢脚步,等着她从角落里凑出头来,笑嘻嘻地挥手,说一句:“钟同学,又这么巧啊!”

他明明很讨厌这种习惯。

又莫名地,开始有那么一点期待每天的“巧合”,似乎死水无波的生活里,有一个咋咋呼呼的粘人精闯入……也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糟糕的事。

如果一切就这么平静地发展下去。

他并不确定,陈昭能在自己的人生中,留下一个怎样的位置。

是隐秘喜欢过的女孩,还是并不讨厌的跟屁虫,又或许,逐渐隐匿在记忆里,多年后,和旁人一样,沦为一个稍有印象的名字。

可惜,或者说幸好,就连老天爷,也早早地在他身边,为她留下了一个位置。

在高二那年,那个九月的周末。

钟礼扬,他那至今素未谋面的亲生父亲,死于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在遇害者名单里,除了司机和两名保镖,还有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钟家的嫡长孙,钟邵坤。

消息传来时,他正在上课,老师着急忙慌地把他“请”到办公室,接听洛如琢打来的电话。

他早就知道这个消息不过是早与晚的差别,也以为多年夙愿终于“得逞”洛如琢,会笑得放肆开心,因为从他出生的第一天开始,她似乎就在诅咒钟礼扬英年早逝,不得好死。

可是电话那头,传来的,只有洛如琢近乎崩溃的哭泣。

“你爸爸死了,”她说,“死得真好,你看,他那么没出息,凭什么占着你的位置阿齐,这是你的机会,我太开心了……这是你的机会。”

开心

既然开心,为什么哭得连话都说得囫囵哽咽。

洛如琢固执了一辈子,他不会愚蠢到去戳穿她最后的自怜自爱与可悲的自尊。

唯有一个想法,是平静而清晰的。

——从今天开始,他是真的没有父亲了。

他很想保持体面与冷静,就像当初平静接受洛如琢安排的人生那样,却近乎不受控制地全身发抖。

冷着脸回到教室,他人生中第一次,全然不顾众人打量探寻的眼光,什么也没有拿,只从书包里掏出盒烟揣进兜里,而后头也不回地离开,光明正大地逃课逃校。

在那个光线昏暗的小巷子里,只有散乱的垃圾箱、无人经过的静谧、烟草和尼古丁的呛人气息。

他倚着墙,吞云吐雾,视线漫无边际,仿佛又看到四五岁时,那个草坪上拍打着小皮球的男孩。

他羡慕的从来不是那孩子能够肆无忌惮地玩乐

而是那孩子的皮球滚远以后,孩子的父亲会笑呵呵地帮着追球,而后,高声喊着孩子的名字,重新扔回男孩手中。

父子情浓,是旁人的家事。

而自己,从来只是一个满心羡慕的旁观者。

“……”

他长睫轻敛,某种情绪哽咽在喉口,不上不下,再没了发泄的由头。

一阵匆匆脚步声,却在这时由远及近,传到耳边。

他抬眼看去。

一路狂奔而来的女孩,停在离他四五步远的地方,扶住膝盖,气喘吁吁。

他不着痕迹地挪开指间的烟,喉口滚动,半晌。才挤出一句冷冰冰的:“你来干什么”

女孩脸上霎时间不知所措的情绪落入他眼底。

他几乎以为,自己这句不知用来欺骗过旁人多少次的清冷质问,会把她吓跑。

可她呆了半晌,涨红着脸,也只是问一句:“我……我请你吃饭吧”

这回答要是换了别的地方,一定是个不及格的答案。

笨拙地没头没尾,一点也不懂得看脸色。

可是很奇怪。

他竟然真的在这份提议说出口的瞬间,想象到和她坐在一桌,哪怕再平凡不过的,吃上一顿饭。

有烟火气的,家长里短的。

没有什么用餐礼仪,更没有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冷漠安静。

他掸了掸烟灰,一声叹息,借着半点失笑的无奈,自唇边轻溢。

裤兜里的手机阵阵作响,不用看也知道,是洛如琢提醒他赶快回家,在这样的当口要积极表态云云。

他默不作声地按掉电话,只碾灭烟头,直起身子,冲陈昭说了句:“走吧。”

不知道是妥协她,还是纵容自己。

谁让她,总是能在他最无处倾诉的时候,一无所知,却用最真实的样子,安慰了他所有无需多言的情绪。

那一天傍晚。

他们一起吃了一顿并不怎么好吃的麻辣烫,他照顾着她的情绪,不愿意让她体会到自己的半点不适应,所以只是安安静静地忍着不适全部吃完,然后骗她说很好吃。

他明白她的拮据,想要把吃饭的钱全部还给她,又怕让她误以为自己是因为讨厌她才这样客套冷淡,只得趁她不注意,在路人愕然的观察里,拽下了自己的一颗纽扣,然后悄悄放进了她的口袋。

他陪着她等公交车。

他试探性地告诉她,自己名字背后的许多故事。

虽然她似乎并没能体会个中玄妙。

可他,却在听到她的回答以后蓦地一愣——

而后,人生中第一次,被女孩仓促而惊惶地亲吻了侧脸。

女孩落荒而逃,公交车也在夜色中驶远。

不过是发生在一瞬间的事,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却还呆在原地,摸了摸左脸,一下,又一下。

某种奇奇怪怪的情绪,夹杂着惊惶、难窥天日的欢喜、不知所措与羞怯,在他心里酸涩得厉害,怎么也缓和不过来。

他平生第一次,就那么傻站在原处,直到被风吹得头晕脑胀,这才回过神来,打电话给司机,让人接自己回家。

他的母亲早已经在那个家里等了他很久。

不管再怎么逃避,都躲不过她对他生养之情的背后,从来都不曾遮掩过的算计。

他进门,走过一片狼藉的大厅。

看到老管家满脸瑟瑟地伺候一旁,而酩酊大醉的女人斜卧沙发,长发铺陈,不住扶住垃圾桶干呕。

听到脚步声,抬起头,女人见了他,不过颤颤巍巍喊一声“阿齐”,眼泪便争先恐后地往下掉。

不知道透过他,是究竟看到了谁。

是了。

她从不和他分享哪怕半点有关这个家庭、她未能成婚的丈夫的回忆,却只会在这样的时刻,要求他共享这份悲伤。

可他早已经度过了自己这道坎。

他的悲伤只是为自己错失的家庭情分,既然已经错失了,再哭,已经没有意义。

“你为什么不哭阿齐,”他的母亲却还问他,“死的是你爸爸,你为什么能一滴眼泪都不掉”

这一问令他发笑。

仿佛下午时,那点无足轻重的哀切,都在这一声笑里消散殆尽。

他甚至前所未有的轻松起来。

甚至走近沙发,蹲下身,捂住女人冰冷的双手,一字一顿,轻声地问:“妈,为什么我的爸爸,从来没有陪我吃过饭,陪我玩过皮球、看过电视”

女人的哭声僵在半路。

断得突兀,没了下文。

而他松开手。

仿佛松开一个,压在身上不知多少年的束缚。

他说:“晚安,妈妈。”

=

他并没有告诉她,也没有告诉任何人。

在那顿并不好吃的晚餐里,他看着自己碗里堆起小山的肉和陈昭碗里可怜兮兮的青菜,第一次知道,原来家和喜欢的涵义,是在蒸腾雾气里,一起吃饭,一起说话,然后把自己最爱吃的,都给了最喜欢的人。

他想起总是偷偷出现在自己抽屉里的零食和牛奶;

也想起她每一次的巧遇,好像永远学不会认输的顽固与坚持。

她教会他,原来被人喜欢和珍惜是这样的。

是不求回报,是一刻窥见永远的热忱和两眼装不下的真挚。

是小心翼翼,也是勇敢和温柔。

他不得不承认。

陈昭或许从来不曾是他门当户对的良配,可上天给了她,在最适当的时间,与自己相遇。

在他十七岁的,最最沉默寡淡的青春里,无论重来多少次,他都会被这份炽热打动,会把她奉为犹如白纸平淡的人生里,唯一的浓墨重彩与盎然生光,

在那之后。

他准备了一张银行卡,原本是准备告白那天才拿出来,却在一次意外的争吵里,没忍住情绪,先一步递给了陈昭,这是他第一次告诉她,自己喜欢她。

在那之后。

她有好几天没出现,他每一天都心神不宁,终于在运动会的下午,逃了闭幕式,想要去找她,却和她巧遇,收到了一个布娃娃——这个布娃娃,后来放在他的床头整整八年。送她离开之前,他又一次提起那张银行卡,告诉她:“什么时候愿意要了,直接拿去,随时都行。”

这是他第二次暗示她,自己喜欢她。

还有那个匆忙出逃的圣诞节,他抛下了整个钟家,受住了洛如琢那狠狠一巴掌,找到了在电话亭里瑟瑟发抖的她。他不懂怎样说些足够动人的话,只能微微弯腰,轻抱住她,一遍又一遍地,唱着“we wish you a merry christmas, and a happy new year.”

这是第三次,他把所有的珍重馈赠予她,祝愿她,拥抱她。

还有烟火下的许愿,他想要成为实现她愿望的人;

还有在爷爷家的那一顿饭,他点过头,答应过,要穿着爷爷做的中山装回到上海,娶她回家;

还有,在最后的车站,他告诉她,如果要有一个家,什么都没有也没关系,只要那个家里有她。

他无从回忆,这一切的珍视究竟是从哪里开始。大概是因为,曾经被那样热切的喜欢过,无论未来的命运如何,他都想要把最最好的一切与她分享。

只可惜。

在他并没有能够窥得全部真相的时候,在那个炎热的夏天,在钟家的大宅,他被狠狠地推开,眼睁睁看着她头也不回地走远,然后,就这样——把倔强而固执的陈昭弄丢了。

他明白那必然有着钟家背后势力的推波助澜,也曾经暗中托付,让人在上海找了她整整八年。

可他找不到。

每一天每一天,都找不到。

在爷爷家,在公房,在大街小巷小弄堂,在每一个她曾经出没的地方。

他独自一人去旁观她的毕业礼,拍了照片,却再也没有能够分享的人。

唯独庆幸的是,自己有着并不输给她的固执。

既然找不到,他想,既然找不到,能做的,就只有不要把她忘了。

所以,他写下了2800封短短的信笺,寄给自己,也寄给不知什么时候,才会从人海茫茫里重新出现的星星。

他做着自己的事,艰难地、一步一步向上走,成为一个滴水不漏的大人,然后,安静等待着她回到,自己能够看到她的地方。

终于有一天。

在香港,在兰桂坊,在那个乱糟糟的酒吧里,仅仅只是讨人憎恨的纨绔子弟一两句描述,他突然回过神来,匆匆跟出门去。

视线四处逡巡,心跳有如擂鼓。

然后,在那样的境况里,他看见她,就那样慌张地,隔着一条街,坐在便利店的长凳上。

时隔八年。

她看起来变了很多,长高了些,好像也更加纤细,画着群魔乱舞的妆,落魄却鲜艳的模样。

她躲着他,避之不及,手忙脚乱地跌下长凳,躲到他看不见的地方。

他离她有多远

一百米,或是更近

距离已经殊无意义。

他只是一步一步,向她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如果不是后来原生家庭那档子事,其实小钟早就找到昭昭了,但结果闹得那么大,最后是钟老爷子出面摆平的,又耽误了他们两年,再找到的时候,就是啤酒摊出现的那个侦探啦【侦探通知小钟以后,他可不就马上接手了宋家的事(暗戳戳)】

唉,我爱小钟,也爱昭昭55555555今天也是希望他们永远幸福的一天。

下一章开启下卷,请欣赏御姐昭昭王者归来!!我们不见不散鸭(某钢铁女孩:)

p.s.请珍惜作者君的肝555,真的不考虑看在亲妈我这么肥沃更新的份上来评论区跟我玩耍吗(勾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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