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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嘴炮刷副本[快穿] 第10章 民国之写文(9)

作者:少年梦话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9-13 20:16:40 来源:就爱谈小说

凭借着突如其来的灵感,乐景很快就把开头写完了,然后就对接下来的剧情犯了难。

狗眼看人低是以狗的视角开展的故事,因为主角是狗的缘故,它能接触到形形色色的人物,并且能够对人类社会的种种乱象做出辛辣的嘲讽与批判。

主角虽然是条狗,却是一条来自百年后接受过文明熏陶的“上等狗”,因为毛色鲜亮,血统高贵,即便它穿越回了民国也是过着锦衣玉食备受宠爱的富贵生活。它转手于不同主人身边,它的主人有商人、军阀、名士、贵族小姐、妓女它不会说话,所以它只是沉默地注视着,注视着笼罩着这个国家的漫长黑夜,注视着这片土地上活得连狗都不如的人民。它是有资格骄傲的,它的骄傲来自于百年后那个光明的国家,来自于它备受宠爱衣食无忧的体面宠物生涯,它也是有资格鄙夷的,因为这个国家百年前如此落魄,因为这个国家百年前的人民是如此愚昧、懦弱、残忍、麻木和丑陋。

这注定会是一个很漫长的故事。主角会在不同主人的身边见到形形色色的三教九流,会见到无数被大时代浪潮碾碎的小人物的悲剧,正是这一个又一个的悲剧构成了如今的这人人吞云吐雾的“天朝上国”。

乐景犯难的就是这只狗的第一个主人的身份,他考虑过妓女、革命党人、外国商人、汉奸每个主人的身份都有一段可值得书写的故事,他考虑了几天,最终还是他和帮佣一家共同的求医问药经历给了他灵感,于是他把这条宠物狗的第一个主人的身份定为了大夫,一个医术高超,有悬壶济世之心却救不了这个病入膏肓国家的医者。

就像后世那位弃医从文的文豪所言,学医是救不了中国人的。

既然已经确定了文章的主要脉络,乐景就文思泉涌,下笔如有神,几乎就不需要思考就落下了一段段文字,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也让他短暂地忘记了身上的病痛,待门外传来门房的敲门声时,乐景已经写了将近两千字。

“进来。”

门被小心推开了,露出一张怯弱讨好的苍老男人脸,他叫周大,乐景收留他后就让他做了门房,他的妻子就留了下来做些做饭洗衣的琐碎活计。乐景不是喜好奴役的奴隶主,多年的现代生活也让他做不到让他们干白工,所以尽管乐景余钱也不多,还是给他们开出了两元的月钱。大概还是因为乐景终究对自己的能力很有自信吧他相信自己的文章一定能够挣到钱,这是一种属于强者的傲慢,乐景也明白这一点,但是他并不觉得这里有哪里不好。蜘蛛侠里有一句话乐景很认同,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他问“什么事”

周大敬畏地看了一眼主家桌前摊开的写满字的书纸,腰更低了,“老爷,您的信。”

信有人给他寄信

乐景接过周大递过来的信封拆开后才明白是怎么回事。这封信是由奉天杂闻的赵晓松主编寄出,李廷方转寄给他的稿费。原来他那日在奉天杂闻进行连载的奉天密室杀人案反响很好,于是周边几个城市的报纸纷纷选择了转载,同时他们也把转载费寄给了奉天杂闻报社,赵主编就把这些钱寄到了李廷方那里。

也是从赵晓松寄来的信里乐景才知道,原来他走后没多久赵主编就去李廷方那里拜访他了,毫无疑问他扑了个空,当时的李廷方也不知道乐景在北平的落脚点。这点也是自然的,乐景还是在到达北平彻底安顿下来后,才向李廷方发电报告知的。所以赵主编就在信里颇为急切的询问他的落脚点,并再三热情邀请他在奉天杂闻重刊连载。有关这点,乐景恐怕只能回绝赵主编了,他已身在北平,自然不可能在奉天重刊连载。让他欣慰的是李廷方把他的身份隐瞒的很好,赵主编显然还不知道他的身份。

他还想用守夜人这个笔名写一些不规矩的文章,所以暂时不打算暴露身份。这封来信也提醒了他,他最好给李廷方去信一封,拜托他不要往外泄露自己的身份才是。

赵主编寄来的稿费无疑解了乐景的燃眉之急。因为有多家报社转载的缘故,汇款单加起来足足有六十元,足够他们三个月的房租了,在民国写文果然是暴利。乐景也不由感慨民国报社们的操守,要知道放在现代,盗文者抄袭者把原作者痛骂一顿的事比比皆是。

既然暂时已经不缺钱了,乐景也就不必急着写文,他可以好好休养了。同时另一件事就必须提上日程了。

“上学”李淑然惊诧地望着大哥,不明白大哥怎么突然提出了这个。

乐景点头道“对,我最近有一笔稿费入账,足以送你去念个小学了。”民国时期实行的是壬子癸丑学制,分别是初小三年,高小四年,中学四年,大学三或四年。以李淑然如今的年纪,上初小已经有点晚了,但是还不算很晚,如今这时代,十七八岁还在念小学也不是什么稀罕事。

民国也是有义务教育的,法律规定公民要去接受小学教育,所以政府财政对小学教育多有补贴,一般来说初小是不收费的,高小则收费很低,但是每学年几块大洋的学费对很多家庭来说仍然是个不小的负担。

和后世网络带有些许嘲讽意味的小学生不同,民国的小学生,特别是高小生,已经算是文化人了,对普通百姓而言已经是可以拿出来说的学历了,后世某位新文化运动的领导者都说,一个小孩在小学里念了六年书,穿起一件长衫,便不屑助哥哥做木工,帮爸爸种田了,因为他是特殊阶级了。

乐景这些日子以来虽然也抽空教过李淑然认字,但是他毕竟精力有限,而且术业有专攻,这种事果然还是需要专业的教师。

李淑然闻言明显有些心动,但还是有些踌躇“我我可以吗我什么也不会呀。”

乐景笑了“就是因为你什么都不会,才要送你去念书啊。”

李淑然还有些犹豫“可是我年纪都这么大了”

乐景故意用吃惊费解的语气问道“你这样就算年纪大了,那些十七八岁还在念小学的人算什么你这年纪念小学正好。”

听到还有人十七八岁还在念小学,李淑然立刻安心许多。迎着兄长清雅的笑容,她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双颊红红的,是羞涩,也是兴奋。通过哥哥这些日子对她的教导,她已经不觉得女子无才便是德了,她也喜欢学习,渴望能像哥哥那样读书识字写文章,如今能在专门的学校里进行学习,对于她来说就像做梦一般。她第一百零一次在心里感谢哥哥带着她逃离了李家,并真心向上天祈祷祈求哥哥平安康顺。

在送李淑然去学校前,乐景还需要和人打听打听学校,北平的学校那么多,他们初来乍到还是要跟当地人取取经才行。至于取经人,他们的房东就是一个再合适不过的人选。他们房东叫做钱多福,旧姓叶赫那拉,和早前的那位太后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后来大清没了,那位太后也遗臭万年,为了保平安,他们就改了名姓,表示要与过去的一切划清关系,因为儿孙不争气,现如今靠典当祖产过活。这些乐景都是从街坊邻居的碎言碎语里知道的,朝阳区大妈们的八卦功力可不是盖的

那钱多福着实是个妙人,年龄三十上下,矮矮胖胖,笑容满面,看起来再热情和气不过了。听了乐景的来意,他问道“不知你的心里价位是多少”

“十元左右。”

钱多福点头,“这钱去私立学校也是够的,这附近便有一京城女子学院,其下设的有小学部,校风清正严明,是一所私立名校,你可以把妹妹送去那里。”

乐景道“我想送妹妹去男女混合的学校去。”身为现代人,他可没有什么男女大防的观念,还是觉得男女混校比较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

钱多福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但是也没多说什么,“如此开明中学倒是符合你的要求,这是所公立学校,也有小学部,校长周德璋先生也是享有清名的教育家,教学成果斐然,初小学费全免,高小学费也不过五元。”

乐景眼睛一亮,他是知道周德璋这个人物的,这位在后世也是享有清名的爱国者,一生铁骨铮铮,俯仰天地无愧于心,由这样的人担任校长的学校差不了。

乐景后来也领着李淑然去开明中学实地考察过,考察结果是十分满意。校舍宽敞明亮,器材一应俱全,老师敦厚文雅,学生知书达理,校风很正,不愧是周德璋先生的学校。

于是三天后,李淑然穿着校服,背着书包,正式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小学生。

乐景也正式把写着狗眼看人低的第一个故事的稿件扔进了邮箱,收信地址他写的是文学报。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还想着多写点儿,如今看来能日更就是极限了这个副本我写的很慢,因为有很多东西要思考,这章不过三千字,我却写了五个多小时,是对内容语句太过斟酌的缘故。

嗯,我慢慢写,你们慢慢看,让我们静下来,安静去读一个还算可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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