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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前夫遗产重生 第29章 兼职

作者:水竹青菜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9-13 20:37:03 来源:就爱谈小说

林卿家就在市里, 从小到大都生活在这儿,也都是在市区念书,对市里倒是真挺熟。

他跟藜麦相处还挺愉快,觉得这人脾气好又踏实认真,不是特别聒噪难应付的性子,难得还不嫌弃他不爱说话性格沉闷。

大概也就是常言说的投缘,两人也不过刚认识一周时间,倒更有些像是旧相识, 老朋友的感觉了。

闻言也不推辞,“市里好玩儿的地方挺多的, 你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

藜麦摇摇头,也不是想出去逛街, 主要还是想去市里逛逛, 看能不能找到点商机、挣钱的路子。

他其实不擅长做这个,往年他们做生意, 大方向都是秦封出面,他更加合适做内勤, 比如算账、整理资料、给秦封打下手之类。

不过这辈子他是早打算跟秦封分道扬镳,不跟秦封有任何牵扯, 自然要早做打算。

在某种意义上他其实也能算有钱人,毕竟他空间里的那堆东西, 哪怕现在拿出来, 也能值个几千万。

而且随着时间增长, 会不断增值, 他就算什么也不干,等到二十年后他也会成为坐拥十几亿净身家的大富翁。

——完全意义上的躺赢。

但是说实话,如果可以的话,他其实并不太想动空间里的那些古玩收藏。

一是他能重生回来已经算是老天给的莫大福分,有手有脚,自己本身的记忆力和反应速度还被提升了些,再加上脑子里对后世许多方面信息的了解,已经算是占了天大的便宜。

就算他不擅长做生意挣钱,但是在老天给了他这么多便利面前,不至于沦落到真需要一直卖东西为生的地步。

刚回来的时候确实家里条件太困难,有需要,卖掉个罐子救急也就够了。

二来他虽然有个空间里,爱屯些东西,但更多的是衣服食物药品之类,虽然也有几箱子值钱的,但那些值钱的东西,大多数曾经属于秦封,是秦封去世之后,律师通过遗嘱,送到他手里的。

他跟秦封在离婚之后断的干净,又不是真靠秦封养着的宠物小可爱,自然并不稀罕秦封那些东西,当初收下,也只是为了报复秦家大姐他们,目的达到,那堆东西的效用也就有了。

倒不是太在乎那些东西,值钱归之前,可他们在藜麦眼里也就是一堆东西而已。

那些值钱的东西里面,只有小部分是他自己的收藏,上次那只罐子被卖掉之后,他收藏里基本上都是些不太值钱的了。

他总不能等着坐吃山空吧。

所以就想着要找点门路挣钱,至少能够养活自己,衣食无忧吧。

其实之前秦封说的不错,现阶段市里好几处后来的高级商业圈和住宅区都还没有建起来,正处于规划当中,有些是已经有建筑的老城区,有些现如今还是空着的地皮。。

那些地段的房子铺面的价格都很便宜,尤其是铺面,跟后世商业圈建起来之后的价格相比,估计二十年后那地段的半年租金,拿到现在也差不多就能把那铺面买下来。

简直就跟白菜打折价一样,堪称白送。

不论是买来租出去,或者等之后他高中毕业,大学里时间宽松点,可以用来做点小生意,都是很划算的。

等他时间宽裕起来,他会稍微扩大点自己酿酒的规模,酿出来得酒种类多了,就可以开家小店专门用来卖酒。

藜麦手里的钱,大头还是上次卖那罐子的八十万,除了要给路蕴留出来的六万学费不用,剩下七十来万,他打算全部用来买成铺面。

位置他都想好了,就在那几个还没建起来的商圈选,具体在哪买,他还得再考察。

不过这事儿也急不得,毕竟他现在身份证上的年龄还未成年,很多事情办起来都不太方便。

当初他被去城外上工的藜奶奶从麦子田里捡起来,看着倒是有几个月差不多一岁大小,不过藜奶奶在捡到他的时候,他身边也没什么诸如出生证明之类,具体的生日年龄自然是不知道的。

藜奶奶没念过太多书,也没什么忌讳的,在给他上户口的时候,因着是在麦田里捡到的,就给他起名叫藜麦,把捡到他的日子定成他的生日。

在隆冬腊月里靠近过年的时候,算算还得有差不多一个多月时间他就成年了。

林卿思考下,“我今晚上要去做兼职,要不我明天陪你出去吧。”

藜麦点头,“行啊。”

想着自己晚上反正也没事儿,自己待在宿舍也挺无聊的,顺口就问他,“你做兼职地方离学校远吗,大概几点能回来,要不我陪你去吧,如果回来的太晚,到时候也能做个伴。”

这话说完,看林卿略微愣了下,随即皱眉思索着,似乎有些为难,赶紧笑着,“我纯属无聊的,若是有不方便就算了。”

林卿摇摇头,“你是好意,我自然心领的,只是……”

他犹豫着,正视着藜麦,“你会喝酒吗”

藜麦有些懵,“啊”

林卿有些不自在的咳嗽了下,“我在张叔酒吧里做兼职。”

藜麦有些惊讶,实在是林卿给他的印象太过安静老实,感觉他这样得乖宝宝好学生,估计是连酒吧门口都要绕着走的那种人。

乍一听见这个事儿免不得有些惊讶,“你的兼职是卖酒吗”

林卿被他这话吓得脸色瞬间白了,满是慌乱的摆摆手,“不……不是。”

声音都快给吓哆嗦了,“只是帮忙跑腿拿点东西,在后厨帮忙切水果洗盘子的,我不陪酒的。”

说着一把抓住他胳膊,逼近藜麦,神色严肃的盯着藜麦,“这事儿你可千万不能告诉别人,咱们学校校规虽然不算太严,但若是真让人误会我在酒吧里陪酒,那我这学也别想上了。”

藜麦看他都快给吓着,赶紧点头保证,“好,这事儿我谁也不告诉。”

林卿倒是挺相信他,见他神色认真的保证了,才松开他,略微松了口气,“本来也不打算告诉你的,咱们毕竟还是学生,去酒吧就不好。

虽然我只是在后面帮忙,但是酒吧里面有时候会有些乱,避免不了被那些喝醉了的客人拉住灌两杯,你还是在宿舍看书吧。

我大概2点左右回来,回来的时候还得翻墙呢,回宿舍的时候我轻点,不吵醒你。”

他说话的时候,表情还是一如既往平静内敛,藜麦却能从他眼睛里发现些许无奈压抑。

微微红着脸,连看藜麦的时候,眼神都有些飘,看得出来他是真觉得去酒吧不好,并且为自己在酒吧兼职感到羞愧不安。

但是因为某些原因,又不得不去。

说完还有些担忧的看着藜麦,似乎是他怕会介意这件事情。

毕竟当初万宏知道他去酒吧做兼职,还是半夜两点才能回宿舍,气得跟他大闹一场,整整一周没理他。

藜麦介意吗,他肯定不介意啊。

他为什么第一反应是林卿去酒吧做兼职是卖酒的因为这事儿他干过啊,当初跟着秦封的时候……

呸。打住!

藜麦摇摇头,把秦封这两字甩出脑袋。

总之他当年也曾经在酒吧里面混过一段时间,酒量也是练出来的,千杯不醉称不上,但是喝倒个十来个是没什么问题的。

他看着林卿微微有些发白的脸,笑着去挽他的胳膊,“我会啊,还挺能喝的,走吧。”

林卿皱着眉,他工作的酒吧是鱼龙混杂的地方,他选择在酒吧做兼职,是因着这个时间段生意好,相比较之下,时间少,能拿到的钱多。

而且这个时间段,恰好还不影响他正常上课学习的时间。

但是在酒吧里面吧,哪怕是他只是个跑腿刷盘子的,哪怕是他平日里再注意,也免不了会被灌几杯下去,也会有些比较暧昧让人难堪的身体接触。

他是男生还算好的,跟他一起工作的小姑娘就经常被那些客人揩油吃豆腐。

乱起来称之为乌烟瘴气也不为过,如果有其他选择,他都也不愿意去,自然也不想把藜麦牵扯进来,“你别去。”

藜麦可不听他的,绕开他率先往前走去,林卿急得拽住他,“你听话呀,那里真不好玩儿,咱们明天上午去博物馆参观,下午陪你去游乐园玩儿好吗。”

藜麦笑着看他,“你这是把我当你弟哄啦,你放心吧,我知道酒吧是怎么样的地方,去了也只跟在你旁边等你下班,不会惹事儿的。

再说了,我长这么大,经常听别人说酒吧里面如何如何,还没有亲眼去看过,你就当带我过去玩儿,长长见识也好,我安生待着,能出什么事儿呀。”

林卿还想再说什么,被藜麦仗着身高腿长拖着往前走了好长距离。

见他是打定了主意,只得同意他跟着去,一时又有些自责,暗恨自己没事提什么兼职,在路上心情沉重的叮嘱他许多注意事项,让他千万要小心些。

藜麦正装乖呢,自然是万分乖巧的点头应是,林卿兼职的酒吧离他们学校还挺远,想来也是因为林卿不敢在学校附近的,怕人认出来,总会有些不必要的麻烦。

他两搭着公交车,摇晃了半个多小时,到地儿都快七点了,冬日里黑的早,林卿领着他从后门绕进去更衣室换衣服,更衣室里已经有人了,正坐在靠窗户边的条凳上抽烟。

见他们进去,抬头看了他们一眼,烟雾缭绕里头投过来的目光有些刺人,带着些许轻微的敌意,藜麦正莫名其妙呢。

有个胖子颠着身肥肉跑进来,喘着粗气,“看到小梅了吗,这都轮到她上场了,咋人还不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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