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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前夫遗产重生 第37章 父母

作者:水竹青菜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9-13 20:37:03 来源:就爱谈小说

“就只是吃顿饭。”

秦封认真的跟他强调着, 绷着张看上去就不太良善的脸,努力做出真诚的模样来,“单纯只吃顿饭,其他的什么都不干。”

藜麦都被他逗笑了,“那你还想干什么。”

这话说出口就感觉到有些不妥,可惜覆水难收,出口的话也收不回来,眼睁睁看着秦封的眼神瞬间变得灼热, 亮度惊人,直白到能在他身上烧出个孔洞来。

秦封从来都不会掩饰对他的欲、望, 就那么明白敞亮的摆在面儿上,我就是看上你了, 想睡你, 你讨不讨厌接不接受都无所谓。

我反正是逮着机会,就要让你知道我目的的。

就跟他这人一样, 什么含蓄内敛,估计他这辈子都学不会。

藜麦自知理亏, 不敢再跟他对视,略低下头, “我先走了。”

“麦子。”秦封在背后喊住他,总算把眼里某些让藜麦不自在的情绪压了下去, 换上些许疑惑和请求, “吃饭的事儿……”

“吃饭就算了。”藜麦站在路边, 也恢复了冷静, 微笑着拒绝道,“你捎我回来,我之后再找机会谢你吧,吃饭就不必了,咱们……”

他迟疑着,看着秦封的目光清正平和,“咱们往后还是尽量少见面的好,你也真不必在我身上花心思,你知道我的性格,我决定好的事情,是再不会有什么改变的。

咱们也是真不合适,否则也不会最后走到离婚的地步,你分明知道,又是何苦非得想着揪着要重来一遍呢。

这样对你我而言无非就是,把之前经历过的那些再经历一遍。

除了浪费时间精力,再把那些伤疤硬生生抠开再疼一次,还有什么意义呢。”

况且趋利避害是人性的本能,不管这样,他都不可能会想着去把曾经遭受过的痛苦,再重新拉出来,挨个儿尝个遍。

他不傻,对秦封的感情也没有到了为之疯魔的地步,他很清醒的知道,他现在的生活比上辈子要好得多。

这其中的差距,完全能够抵消掉心里那丁点儿对秦封的感情。

还有得剩。

秦封沉默着听完他的话语,唇畔笑容里的苦涩延绵到全身,深入骨髓,榨取着他仅剩下的丁点力气,“我怎么可能会让那些事情再发生。”

我怎么舍得,再让你受哪怕丝毫的伤害呢。

话题说到这里,就又是一个死结,再继续下去就会跟毛线团一样,只会越缠越紧,然后就混乱成一团,再打不开。

藜麦不想跟她说这些,神色冷淡的摇摇头,“你就当我怕了,我没有那勇气和心气儿了。”

秦封想说我给你保证,咱们绝对不会再像上辈子那般经历,我只会认真的对你好,咱们甚至不用再理会其他人。

只有我们,咱们两个人,我只要你。

想说我们可以相伴去过你喜欢的日子,我会努力的挣钱,但是再不会忽略掉你,把你放在我身边。

等你高中念完,大学可以去申请念国外的大学,咱们可以去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定居。

可以光明正大的牵着手走在大街上。

我不会再让你为钱或者任何事情多费半分心思,等你大学毕业之后,咱们可以抽时间去环球旅行。

你喜欢的地方,曾经计划过的那些地方,咱们都可以去走走看看。

甚至咱们可以去找国外的机构做代孕,要一个跟你一样可爱乖巧的孩子。

我们可以过得很幸福,我们可以的,只要……只要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要的不多,一次就够。

可惜千言万语堵在喉咙口怎么也说不出来,就算说了,藜麦也不会信。

到最后只能困难无比的梗出一个字来,“好。”

他把那些压抑的沉重收敛好,装作若无其事,神色平静的跟藜麦说话,“你生日的时候想请你吃饭,其实还有其他事情想要告诉你,是关于你父母的。”

藜麦皱眉,“我……父母”

他很小的时候,被人在大冬天里的扔到城外麦田里,若非藜奶奶好心把他捡回去,他当时就能冻死在那。

不记事儿的时候,也没什么感觉,等他懵懵懂懂的长到懂事,周围的小朋友都有爸妈陪着玩儿,他只能跟着身体不好的藜奶奶在家待着黏纸盒卖。

也曾经趴在窗台上,满是期待的问奶奶他爸妈什么时候回来,好带他出去玩儿。

后来在幼儿园、小学时期还被人骂过几次没爸妈的野种,被骂了也不敢还嘴,因为别人都是有爸妈撑腰,他却是没有的。

他奶奶就是个普通没念过书的老太太,年龄大了,身材瘦小,头发花白,遇到这些事儿,也束手无策。

只能抱着他坐在房间叹气,他不喜欢奶奶伤心,被欺负狠了,也只敢偷偷摸摸的躲起来哭,再不敢跟奶奶说。

因此从他记事开始,就对父母这个词产生了些许厌恶。

等到再稍微大一点,因为他长得好人又聪明,学习成绩好,在同学里还挺受欢迎的。

好像突然从某天开始,之前那些追着他骂的同龄人突然就变了,变得爱往他跟前凑,变得喜欢跟他一块玩儿。

每天总有许多人借着要抄作业的名头讨好他,给他送些小零食,在他跟前献殷勤,就想着能带他出去玩儿。

那时候他可是他们附近最乖巧漂亮的孩子。

随着年龄增长,父母这个词语就逐渐淡出他的生活。

他无父无母的长大,等自己长大有些能力查询自己身世的时候,也早对他们没什么感觉,从来没有想过要找他们。

听到秦封说起他们,内心半分波澜不起,“你查他们做什么”

“有些事儿想弄清楚。”秦封捏了捏自己眉心,闭着眼睛,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脸上闪过几分不容错认的痛苦神色,“其实上辈子,他们曾经找过你……”

藜麦还不知道有这件事儿呢,略微有些惊讶,“什么时候的事儿”

秦封苦笑道,“咱们离婚之后。”

他语气沉重的叹口气,“我当时找人想把消息递给你,不过你没让人进门。”

岂止是没让人进门呢,听说人是秦封派过去的,藜麦二话不说就把电话挂了,别说面谈,连电话都直接给拉黑了。

秦封派去的那人给他通过许多次电话,大多数都是说一句就直接挂断,也有运气好的时候能道出自己来意,不过藜麦听得不仔细,也没放在心上。

再加上他那段时间记忆出了点问题,刚听过的事儿,转头就能忘干净,也就没顾上去联系他父母,更别提跟人见面或者说相认的事儿了。

不过秦封说这些也不是想要责怪藜麦的意思,只是提了一句,“当时得了点线索,这次就想查清楚当年是怎么回事儿。

已经有些眉目了,不过具体是个什么情况,暂时还不清楚,等过几天查清楚我在跟你细说,行吗”

藜麦想也没想的摇头,“不用。”

他不想再跟秦封有接触,也不愿意再欠他的人情,再加上他对父母的存在也并不在乎。

说他心狠也好,说他冷心冷情也罢,只是他早已经过了需要父母照顾的年龄。

他们既然不曾参加他的成长,他自然不希望,在自己已经习惯了独身的时候,背上一个名为“父母”的负累。

不管他们贫穷还是富有,哪怕他们身负巨贾家财万贯,在独自生活多年的藜麦眼里,都是负累。

他不需要。

也别跟他说什么他父母曾经找过他的话,从他被扔掉到他跟秦封离婚,其中足足三十几年时间,若真是有心想找,早该找到了。

毕竟当年他跟藜奶奶居住的房子一直在那里,没有被动过。

就算他不住在那里,周围的邻居都搬走的差不多了,可是当时那片儿老城废弃新城区改造,对应分配购买的房子都是固定的。

甚至不用去查档案,在县城里随便找个人问问都能知道搬到哪里去,真要找他,其实也容易的很。

可他们非得拖到藜麦三十好几才开始找人。

……要么就是有钱人家里出了什么事儿需要他这个儿子出面顶缸。

要么就是他父母家里并没有什么钱,可能是家里晚辈不顶事儿,要找他这个被扔掉多年的儿子,回去给他们养老。

他可不相信他父母是在孩子丢了三十几年后,突然记起来自己还有个儿子流落在外,然后对他产生了感情,要找他回去。

——谁还能信这个

他不愿意提及自身父母,拿着东西,“再见。”

往学校门口走去,留下秦封在背后看着他,只觉得头痛欲裂,他的麦子,实在是太难讨好了。

简直像颗砸不烂煮不软的铜豌豆儿,让人根本无从下手。

藜麦没有直接去食堂,先回了趟宿舍,正巧在门口遇到准备去吃饭的林卿,见他这么早就回来还有些微惊讶,“你怎么回来了”

藜麦也不打算瞒着他,“跟齐略闹翻了,不乐意留在他们家吃饭,就先回来了。”

他回宿舍放了东西,跟着林卿往食堂去吃午饭。

林卿凡事不爱多问,自然也没有问他怎么会跟齐略闹翻,只在心里觉得要是他们闹翻,那肯定是齐略的问题。

毕竟藜麦那般好的性子,从来不与人轻易翻脸,点了点头,“那正好,咱们顺道儿吃了午饭再去图书室看会儿书。”

等下了宿舍楼,又想起来件事儿,“对了,早上你们刚走不多久,上次晚上送咱们回来那位秦先生过来找你。

见你不在宿舍,问我你去哪儿了。

我见他没有什么恶意,就跟他说了你去齐略家的事儿,这个没什么影响吧,我看他还挺担心你的。”

藜麦捏着手里饭卡,随意的点点头,按照这个时间算起来,秦封应该刚从深圳回来。

之前秦封送他们回宿舍的时候,跟他们说去深圳可能会耽搁些时间,满打满算这也才过去一周。

这人就就忙完那边的事儿赶了回来,估计是白天黑夜连轴转了,秦封拼起命来总爱这样,仗着自己年轻力壮什么都能干得出来。

也就难怪他现在是那副要死不活,有气无力的的模样。

至于能让他这般拼命,紧赶慢赶要快点回来的原因,藜麦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心里却也知道,多半是因为自己。

从深圳回来,来不及回家,就想过来看看他,放心的给他把药送到手里,结果在学校撞了个空。

知道藜麦根本没有把他说的话听进去,还自己个儿撞到齐略他们家里去,顾不得生气恼怒,转身还得去把人接到手,才能放心的合上眼睛睡一觉。

藜麦心里便有些不是滋味,他看了眼自己手上厚厚缠绕着的绷带,点点头,“没事,他不是坏人,只是我跟他有些嫌隙,不爱跟他接触罢了。”

上辈子他这只手废掉之后多有不便,这次从受伤开始他就格外注意养护手上伤口,用得都是好药,平日里也很注意清洁,没让掌心再沾过水。

伤口愈合的还不错,里面被伤到的筋骨还在慢慢长长,外面皮肉已经开始收口,逐渐愈合的地方,也确实会有些发痒难忍。

还没到他忍不住要挠的地步,不过除了秦封,大抵也没有其他人会惦记着他的伤口如何,还会出去一趟都会记得给他带点药回来。

这种被惦记被照顾的感觉很不赖,他不讨厌。

或许错过秦封,他可能这辈子也再遇不到一个能这般对他好的人。

甚至在心里会忍不住的去想,若是……若是他不知道上辈子曾经发生过得那些事儿,该有多好。

若是,他胆子能够再大些,或者性子里能够再多些不顾一切、天不怕,地不怕的无畏也就好了。

他就能攒足够的勇气,敢跟秦封再试一次。

可惜他知道那一切,并且他没有足够的勇气,所以他只敢像只受了惊的蜗牛,慌乱不安的躲在自己壳里。

自欺欺人的以为只要自己能躲着不漏头,自己的世界,就是安全的。

他轻轻的叹口气,略微点点头,“嗯,我跟他一块儿回来的。”

说完他敏锐的察觉到林卿对秦封的称呼变动,把脑子里那些思绪甩开,略笑着问他,“秦封跟你说了什么,感觉你倒是还挺喜欢他的”

林卿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封哥说我们两还在上学,老去酒吧也不好,毕竟也怕哪天让老师和同学撞见。

说他接下来,会在咱们学校外面开个小公司,问我愿不愿意周末过去帮忙整理下资料,跟着他跑下腿,做些类似助理的工作。

也就周末去,平时可以把资料带回学校整理,工资不太高,不过等后期做的好,可以加工资。”

虽说工资不高,但是时间正巧跟他们上学时间错开,并且离学校近,也没有被抓包举报的危险,总体来说还是比他现在在酒吧里兼职好得多。

他边说着边去看藜麦脸色,心里也清楚秦封之所以跟他说这些,愿意用他,都是因为他跟藜麦走的近。

完全是沾了藜麦的光,“我没答应他,就想先跟你说说,你要是不愿意我去的话,我就不去。”

藜麦听完,略想了下,点了点头,“可以去。”

他本来是想着等他下个月满十八岁之后,可以先在学校附近买个小门面,开个小店卖酒。

只有周末开门,要买的顾客也就周末来,若是等后面发展起来,熟客多起来,没时间过来的,也可以接送货上门的单子。

按照他预想的规格,他跟林卿两人应该是足够能够跑下来的。

不过按照他规划的这些,肯定是不及跟在秦封身边能学到的东西多,毕竟秦封上辈子从白手起家到最后身家上百亿。

虽然占了点国内经济飞速发展的便宜,可能做到他这一步的,已经算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

至少藜麦是从内心觉得自愧不如的。

况且秦封对手下人也真挺好,要不他当年去世之后,那些人虽然看不起藜麦,也还能真听他的,把那么些财产真丝毫不损的交到藜麦手里呢。

藜麦是真拿林卿当朋友,自然也会为他着想,“秦封这人,手段能力不差,你跟着他慢慢学,能学到很多有用的东西。”

林卿点头,又有些担心的看着他,“可是你跟他,是不是有些不和……”

倒也谈不上不和,就感觉是秦封竭尽全力要往藜麦身边儿靠,那黏糊劲儿,就跟班上男同学看到漂酿女同学差不多。

可藜麦却也态度明确,你离我远点,越远越好,怎么着就不想沾上他。

他总感觉两人关系有些奇怪。

原谅他还年轻,又不是几十年后那个信息爆炸的年代,对于同性恋的了解根本没有。

新世界大门还没打开,脑子里根本就没有“两个男人也能在一块儿”的这种概念。

藜麦可不想带偏他,闻言也只是笑笑,“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况且你是你,我是我。咱两处得来就一块玩儿。

你有事儿了,我帮帮你,我有事儿了,你肯定也不会袖手旁观,这就是朋友了。

你又没有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儿,去秦封那边,也不会对我有什么不好的影响,自然不会因此做不成朋友。”

林卿才略微放下心来。

吃过午饭,藜麦想着去五中去看看路蕴,就跟林卿说了声,去隔壁学校找路蕴。

他当时陪着路蕴报名入学,知道他宿舍教室在哪,看时间估摸着路蕴应该正在宿舍休息,直接就绕到宿舍楼去了。

五中学费收的高,教学楼和宿舍规模都比一般学校好得多,宿舍装修的跟家里差不多,四人间,配洗衣机和小冰箱。

藜麦到的时候路蕴正顶着本书站在墙角,目不斜视的看着前方,练着站姿,余光瞄见藜麦出现在门口。

站姿也不练了,兴冲冲的跑过来拉着他的手,“哎哟,麦子你可舍得来看我啦!”

说着把藜麦拉到旁边椅子上坐下,自己弯腰捡起那本刚被顶在脑袋上的书,在藜麦旁边坐下。

叽叽喳喳跟他说话,“我这两周可累死啦,学校里面的老师简直没有人性,还不比你拉着我跑步的时候呢!

至少咱们两跑步,你好歹还让我正常吃饭呀,现在我不仅要跑步,还得上各种力量练习课程,他们还不让我吃饱!

每天就给那么两粒牛肉,米饭只给半碗,鸡蛋也不让多吃,汤都只给半碗呀,就连蔬菜也只给一碗!

我的天啦,你能想象得到我过的什么苦日子嘛!”

他跟竹筒倒豆子似得说了一长串,藜麦在旁边看他,脸都瘦了一圈儿,稍微凸显了点儿五官。

往常因着不忌口,有些粗糙甚至长痘的皮肤也改善许多,就剩下几颗顽固痘印,看着也略白些。

坐着的时候哪怕是在抱怨,脊背不自觉挺的笔直,看上去比往常精神的不是一星半点。

而且气色不差,半点也不像他所说的,被饿惨了的模样,就放下心来,笑着,“我看你倒是过得不错。”

路蕴平日里的训练都完成的一丝不苟,也从不喊苦喊累,看着藜麦才忍不住抱怨几句。

抱怨完也就好了,“嘿嘿,那不是不能给你丢人嘛,咱们好歹是花了大钱才进来,总得物有所值才说的过去。”

说着又很开心的跟藜麦分享他的成果,“我这两周一共减下去12斤,昨天我专门去模型室看了, 12斤的脂肪有那么——大一块。

想着从自己身上掉下来那么大一块肥肉,我就特别开心!哈哈!我现在穿之前的衣服都是松垮垮的,都快不能穿了。

我准备再穿两周,等稍微再瘦点就去买新衣服。”

藜麦也高兴他变得更好些,安静的坐着,等他高兴劲儿过去了,才跟他说明来意,“我这次过来其实是想要问问你,你的艺术课程选的怎么样了,你准备学什么”

路蕴稍微刚收敛了点儿自己情绪,听见他问,又两眼冒光的冲他笑着,“我准备学音乐,我连自己主攻的乐器都决定好了,就学小提琴和钢琴!

我们家条件可以给我买个小提琴练手,钢琴就先用学校里面的,到时候参加艺考也先用小提琴,不过封哥说了,等我真考上大学。

如果到时候我能凭着艺考分数,跟你考进同一个大学,他就买架钢琴送给我!

说到这个,封哥是去哪里发财了,我这次见他连车都买了,他那车可不便宜吧,跟我家的小皮卡看着就差得好多呀!

对啦,麦子,你大学准备考什么学校,我先对照着琢磨琢磨分数。”

藜麦却早已经听得愣住了,“你什么时候见过秦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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