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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前夫遗产重生 第55章 打算

作者:水竹青菜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9-13 20:37:03 来源:就爱谈小说

对于藜麦跟他说的, 沈萃怀孕了这事儿, 路蕴不太愿意相信。

怎么可能去相信呢,沈萃才多大,平日里又是那样温和知礼的性子, 她还在念高中呢。

比他们还要小些,刚过十七岁生日,本身自己还是个孩子。

况且他们学校也好, 父母也好, 对于早恋这事儿, 那禁令可是隔三差五的下, 就怕影响他们成绩。

学校可都是明文规定了不允许早恋的, 要是在学校被发现或者被人举报,老师都是会拎出去单独谈话许久的。

在路蕴眼里,早恋这事儿既危险隐秘又带些刺激,虽然跟沈萃在一块儿的时候,心里从来都是甜滋滋, 高兴的不得了。

但是偶尔想着学校的禁令, 还是会有些做微微的做坏事之后的紧张感。

——对于他而言,早恋已经是现阶段能够接受的,最大限度的违反学校纪律。

至于让女朋友怀孕这事儿, 已经有些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

他内心里其实还是个听话乖巧, 甚至有些木讷的乖乖牌好学生, 可能有时候会有些羡慕别人过的逍遥自在。

但是回到自己身上, 他会觉得学校那些条条框框, 效果不仅仅是束缚了他的自由,限制他的活动。

还会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他安全感。

因此,他并不会想着要去违反和打破这些规则。

做出些例如在念书的时候把女孩子拐上床的事儿来,虽然听着同学朋友说的时候,会隐隐觉得兴奋和向往,还有些潜藏着的羡慕。

但事实上,他很清楚他现在还根本付不起这件事儿可能造成的后果。

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万一有了孩子,他不觉得以他现在的能力,足够养活他自己和媳妇,还有孩子。

说他怂也好,说他现实也罢,他就是这么想的。

负责不了的事儿,他不会轻易的去干。

所以他跟沈萃平日里交流其实也挺平淡的,就是写写信相互说说话儿,然后结伴去逛逛街吃点东西,半点越矩的举动都没有。

听到这句话,他先是有些惊讶的看着藜麦,总觉得这是个玩笑,像是藜麦在逗他。

虽然打心眼里认为藜麦不是随便拿别人名声开玩笑的人,还是忍不住的跟藜麦确认了下,“麦子,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吧”

他皱紧了眉头,满心的疑惑,“萃萃,她不是这种人,她怎么可能会……会有怀孕”

不过他这怀疑反驳的,有些力气单薄,因为他自己心里也清楚,藜麦本身脑子聪明,很多事情看得多,想得多。

稳妥有余,又是典型不与人为恶的软和性子,任何事情在没有十足的把握,绝对不会乱说半句,也不会急急慌慌的给不确定的事儿下定论。

让藜麦这么肯定的说出来,那只可能是事实。

可藜麦这次的话,跟他坚持认定的信念和认知完全背道而驰,天差地别,让他瞬间就变得有些迷茫。

他面色有些难看挣扎,抬头跟藜麦认真的确认着,“麦子,你真不是跟我开玩笑的么。”

他很难接受这个事实,看着藜麦的眼神里,甚至带点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期待,他在期待着藜麦能否认刚刚说的话。

甚至不用否认,只要笑着跟他说句,“我只是在跟你闹着玩儿。”他就能稍微松口气,不用像现在这样,如同被人扼住了咽喉。

呼吸沉重到极致,需要用很大的力气,才能吸进去足够的氧气,跟肺部产生替换,供应他身上所有细胞的所需。

可藜麦看着他,认真的摇摇头,“我没有开玩笑。”

藜麦略微停顿了下,“我知道这件事儿对你来说,一时之间,可能会有些难以接受,但是我觉得你有权利知道这个事实。

我之前在医院配眼镜的时候,遇到沈萃,她是去找医生咨询流产的事儿,所以才会她怀孕这事儿。

你若是不相信的话,之前秦封说他找人跟着沈萃,想要查清楚她肚子里孩子到底是谁的,现在结果也差不多跟出来了。

我可以陪你去找她问清楚。”

路蕴难受的摇摇头,这件事儿对他的打击很大。

他有些失魂落魄,红着眼眶摇摇头,语无伦次的低喃着,“这怎么可能呢,怎么可能,萃萃她不是……”

藜麦觉得应该给他些时间缓冲下,可又觉得任由他这么自己乱想,反而不好,便主动问道,“沈萃在市里吗”

路蕴脑子估计都放空了,无意识的摇摇头,“她说明天到市里来,现在应该还在家里。”

藜麦点点头,“那明天我陪你去见见她,把事儿说清楚。”

说完看着路蕴双眼无神的呆立当场,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走过去抱着路蕴,在他背后拍了拍,安慰他,“你别太难受。

这事儿是沈萃的问题,咱们到时候等见到他,再跟她分辨清楚,你现在还小啊,学校课程进度也很紧凑。

分手也就分手吧,正好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她现在不喜欢你,总有天你会让他高攀不起的。”

路蕴红着眼睛,目光空茫呆滞,沉默了好大一会儿,“我很难受。”

说话的时候嗓子都哑了,哭音浓厚,猛的从他胸口挣出去,恨恨的踹了旁边铁门一脚,“她为什么要怎么做啊。

凭什么呀,她要是不喜欢我,可以早跟我说的呀,我又不会死皮赖脸的缠着她,可她为什么要答应做我的女朋友啊!

她为什么要答应啊,她答应了做我女朋友,还跟别人搞在一起,她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她有没有想过我会难受!”

藜麦在心里嘀咕着,事实上她根本不会考虑你的感受。

他很早之前都跟路蕴说过,沈萃对他根本都谈不上喜欢,不过可能是恰逢其会的殷勤,让她心生愉悦。

或者说路蕴那个玉坠子的价格,才是她接受路蕴追求的,最直接也是最根本的原因。

而且在答应路蕴之前,她就有过亲密到能跟人上床的男朋友,并且他们不清楚的是。

这人现在是否还跟她联系,是否交往过密。

可惜恋爱总是使人盲目,路蕴根本注意不到她的异常,现在事情变成这样,藜麦也不愿意再火上浇油。

略微想了想,“这话你还是留着明天等她来,当着她面儿问她吧,你吃晚饭了么。”

路蕴这会儿正在气头上呢,怒气上头,红着眼眶,“我不想吃。”

藜麦笑着,“那我想吃,你陪我吃点,之前就老听人说你们学校的饭菜搭配的特别好。

不仅营养均衡,味道还好,食材也新鲜,反正这会儿也没什么事儿,咱们去你们学校吃晚饭吧。”

路蕴憋着气呢,瞪了他一眼,“我都这么难受了,你还想着吃晚饭。”

藜麦嗤笑着,垂着头看他,“人是铁、饭是钢这话听说过没有,就你,天天嚷嚷着自己是两百多斤的汉子。

失个恋还得像个小姑娘似的寻死觅活闹绝食不吃饭呢,那行呗,你要不吃,你就饿着,反正我是要吃饭的。”

说着就直接往他们学校走过去,路蕴站在原地,又委屈又难受。

本身失恋就让人很难受了,他这单方面失恋,还是因为头上绿得慌,那难受的指数就直接翻倍了。

他心里复杂得很,之前他胖得厉害,班上的同学们都不爱跟他玩儿,他也知道自己其实很不受人喜欢。

后来在学校遇到沈萃,冲他笑了下,他就对人一见钟情了。

偷偷摸摸的跟着人很长时间,还是藜麦给他鼓劲打气,他才敢往人面前去,没想到真能把人追到手。

当时沈萃答应做他女朋友的时候有多惊讶和狂喜,在现在知道自己被戴绿帽子之后,就有多难受伤心。

一想到他都这么伤心了,麦子居然还抛弃他自己去食堂吃饭,他就觉得更难受了。

在学校门口没犹豫多久,小跑着跟上藜麦,“我也去吃饭,你等我一起。”

五中的食堂跟他们的教室和宿舍一样,都比普通学校要豪华许多,或者说比起食堂,他们吃饭的地方更像是餐厅一样。

不是摆满了桌子的空旷空间,反而带点儿设计感,精巧的桌子被各种装饰和绿植簇拥围绕着,星罗密布,煞是好看。

饭菜也做得要精致些,藜麦围着窗口转了圈,要了份葱爆牛肉、水蒸蛋和排骨萝卜汤的套餐。

他选好饭菜,正等着后面磨磨蹭蹭的路蕴过来刷饭卡给钱,旁边伸过来只骨节分明的手,递给他张饭卡,“你怎么跑这里来吃饭了。”

藜麦有些惊喜,“你过来当老师啦。”

“对啊。”明音拿饭卡给他付过饭钱,端着自己的饭菜,往旁边看了眼,“好不容易遇到,坐坐。”

藜麦点点头,“好啊。”

跟着他找了张空桌子坐下,见他穿了件白色衬衫和浅灰色的套头毛衣,衬衫领子和衣角都露在毛衣外面,顽强又凌乱的翘着。

分明是中规中矩的衣服,他总能穿出些不羁的味道来。

他身上烟草味儿很淡,藜麦离他近了,略微能闻到某种类似青草的香水味,应该是再抽烟之后做过处理。

总得来说看着还不错,“没想到你还挺合适当老师的。”

“还行吧。”明音不置可否,神色随意的笑笑,“就如同你说的,这里工作挺清闲的,没什么人烦,又安静。

除了不能随意抽烟,感觉比酒吧好,我挺满意的,倒是你……”

他拿手里的勺子敲着盘子里面的布丁,“我之前还没看出来,你跟那个叫秦封的,是一对啊。”

说着表情有些夸张的摇摇头,“现在的小孩子,可真是不得了,你们是真会玩儿啊,胆子也真是够大的。”

藜麦没否认,“你什么时候见过秦封了。”

明音拿胳膊撑着头,“上次你们在老爷子那儿定的罐子,我给送的,秦封签收的,他没告诉你这事儿么。”

藜麦略微愣了下,随即摇摇头,“他倒是没有提起你,怎么,他为难你了么。”

他总感觉秦封跟明音两人之间有点什么猫腻,属于那种典型的天生气场不和。

明明都互相不认识,可偏偏就是看不惯对方。

明音冷笑着,“他能为难我,笑话,他凭什么为难我我又不是跟他做生意,我们家老爷子是跟你签的合约,他算老几。”

藜麦点点头,“恩,那就好,样品罐子我收到了,挺好的。

老爷子手艺真不是吹的,我已经决定跟老爷子长期欠合同做生意了,后续需要的罐子瓶子还多。”

明音无所谓的摆摆手,“家里的生意我是不管的,也就被老爷子打发出去送些东西,只是我始终觉得秦封长得就不像好人。”

说着就有些嫌弃的“啧”了一声,满脸毫不掩饰的嫌弃,“你怎么就跟他混在一块儿了。”

藜麦开始吃饭,把嘴里含着的牛肉咽下去,笑了下,“他不是坏人。”

明音对他这个答案嗤之以鼻,捏着勺子有一搭没一搭的戳着自己面前的食物,突然放低了语调,“你喜欢男人”

藜麦正夹菜的动作一顿,小幅度的侧头往四周看看,见周围都没人,离他们最近的估计也得十米开外。

以明音的语调,应该是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的,也就点了点头,“对。”

他想了想,放下筷子,端着旁边的汤喝了几口,“我跟秦封在一块儿,也不仅仅是因为我喜欢男人,我两……”

他不是特别想在别人面前提起他跟秦封的事儿,犹豫着摇摇头,“反正我两之间,情况还是挺复杂的,怎么说呢……

过程是比较纠结难受,但是结果还挺好的,我两现在这种状态我很喜欢,并不希望做出什么改变。”

“啧啧。”明音有些嫌弃的斜了他一眼,“你可真是不挑剔,就长成他那样的,你也能啃的下去。”

藜麦笑了下,暗道你两就是一个走忧郁颓废风格,一个走粗旷型男风格,大家都是不被现在主流审美所接受、喜欢的。

就是典型的五十步笑百步,谁也别嫌弃谁好吧。

路蕴终于跟上来,在窗口打了饭菜,端过来跟他们做到一块,离得远没看到被绿植遮住的明音。

过来就吓一跳,咋咋呼呼的嚷嚷道,“哎,明老师,你怎么在这。”

明音当即就扔一连串白眼儿给他,“眼瞎啊,看不到我在吃饭。”

刚刚失恋还要被怼的路蕴,“……难受想哭。”

浑身都散发着生无可恋的气息。

藜麦笑着把他拉到旁边坐下,“赶紧吃饭吧。”

路蕴把自己缩成一团,坐在位置上吃饭,藜麦吃得快些,喝完汤看着路蕴,又看了眼明音,“明哥,你现在还收徒么”

明音点头,“收。”

说着目光就落到他手上去,之前藜麦手掌心还缠着绑带,看不到全貌,现在绷带拆开,正随意的搭在桌沿上。

手指修长有力,皮肤白皙细腻,线条漂亮到几乎完美。

明音仔细打量着他的手,觉得是越看越满意,眼神都有些发亮,嘴角也忍不住翘起来,“你终于改变主意要跟我学钢琴了

我这人吧,脾气向来都挺好的,你跟我说两句好听的,我就勉强收你当徒弟吧。”

藜麦摇摇头,“不不,不是我,我是想问问你,能不能收下路蕴,正巧他也学音乐。

对钢琴也很感兴趣,我觉得你要是还收徒的话,不如让他拜你为师,你看怎么样”

藜麦把路蕴送到五中念书,打的是让路蕴减肥把自己外形折腾好看了,若是再学门技艺那就最好了。

现在这现成的大腿就在跟前,不抱白不抱。

要知道明音在后来可是世界级的钢琴大师,全国范围内可就那么一个!

不过他主意虽然打得挺好,明音却在听到不是他改变主意要拜师之后,立马怂搭下嘴角,嫌弃的看了眼路蕴,“不收,他没这个天赋。”

接二连三莫名其妙被怼的路蕴,“……”

为什么受伤的人总是我!

藜麦还想再劝劝,结果明音态度特别坚决,拒绝完之后,饭也不吃了,站起来就走了。

藜麦,“哎,别走呀,咱们再商量商量。”

“商量你个鬼啊!”明音头也不回,冲他摆摆手,“吃完赶紧回去。”

说话间都走出餐厅门口了,藜麦戳了戳旁边路蕴,“他是你们音乐老师是吧。”

路蕴习惯性的面对着老师不自在,见他走了,才稍微放开手脚,点点头,“对啊,你怎么认识的。”

“在他们家定了点东西,就认识了,叫明音,比咱们也大不了几岁。”

藜麦简短的介绍了下,笑着鼓励他,“你要想学钢琴,多缠着他,他特别厉害。”

路蕴有些犹豫,“可是他好像不太喜欢我。”

藜麦笑着,“你又不跟他处对象,要他喜欢你干嘛,你起步本身就晚,这么好的老师摆在跟前,你要多跟着学啊。

他这个人向来都是嘴硬心软的,只要他不把你往外赶,就证明你能在他跟前待得住,就能跟他学到东西。”

他拍了拍路蕴,“加油啊。”

路蕴略微有些犹豫,“真的么。”

藜麦点点头,“当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他要真烦你,你肯定是接近不了他的。

反正也没什么损失,你就试试呗。

再说了,你本身就是主攻音乐的,他是你音乐老师,你不找他找谁。”

路蕴想想也是,“好。”

他两在五中吃完饭,藜麦跟着路蕴在学校里溜达几圈,消消食儿,陪着他说会儿话,就转悠着回学校。

藜麦本来以为沈萃这事儿,对路蕴影响的可能会有些大,路蕴会肯定伤心难受,不过他也没有放在心里。

真说起来,就他们现在这个年龄,谁还没有失恋分手过啊。

要难受也就难受那么段时间,过了照旧该干什么干什么。

不过显然藜麦有些低估了沈萃对路蕴的影响力,藜麦刚回宿舍,拎着热水瓶去水房打水回来,到门口就接到秦封的电话。

学校用手机的同学还很少,虽然学校没有严格禁止使用,不过藜麦向来不喜欢惹人眼,平日也不爱拿着手机玩儿。

他跟秦封联系平时都是发消息比较多,若没有什么急事儿,秦封也不会给他打电话。

进了宿舍把热水瓶放下,藜麦皱着眉接起电话,“出什么事儿了。”

秦封的声音倒还平稳,“路蕴刚从车站搭车回家去了,应该是要去找沈萃,你看他情况怎么样,没有特别激动吧。”

这消息听得藜麦略微有些惊讶,他回来的时候还以为路蕴情绪已经稳定下来了,想了想,“我没想到他会现在赶回去。”

“我估计也是,”秦封靠在车门上,姿势随意的点着根烟,表情平静,“他现在情绪不稳,我怕他气急了跟沈萃动上手。

你现在有事么,没事儿的话,咱两干脆跟着回去一趟吧,我现在在你学校门口等你。”

藜麦点点头,“行。我马上出来。”

挂断电话,去柜子里拿自己刚刚取下来的手套和围巾,林卿见他神色匆匆,合上手里的书,问他,“怎么了。”

藜麦笑着把手套戴上,“我回家一趟,明天或者周末回来。”

“路上小心啊。”

“恩。”

秦封在学校门口等着,藜麦点开车门,坐上去,弯腰去系安全带,边跟秦封说话,“我觉得路蕴性子没那么冲动,他不会跟女孩子动手。”

说着略微皱了下眉,“少抽烟!”

秦封无辜的耸耸肩,“我一天就抽那么一根,真很少了。”

见藜麦不像是要跟他认真计较的样子,也就跟着笑了下,“路蕴跟沈萃动手的几率不大,可我怕他跟沈萃那奸……”

他把剩下半截硬生生的吞掉,“沈萃的前男友会动起手来,这两天他跟沈萃可都在一起,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撞上呢。

待会儿他们真要打起来了,你也别怪路蕴,这事儿放在谁身上都受不了,我可跟你说……

要混战中沈萃跟着挂彩了,你可不许心软,我是非得趁着这事儿把她摁死的。”

沈萃的家长学校都在县城里,所以她才会选择来市里做手术。

不仅因为市医院条件好,也是因为这样能更好的避开熟人,把她怀孕这件事儿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如今秦封想把事儿闹大,那肯定也是要在县城里才好。

让她怀孕的事完全暴露在她父母邻居、朋友同学跟前。

可比在谁也不认识她的市里拆穿她,效果要好得太多了!

秦封这人向来无利不起早的,他这趟回去,担心路蕴的成分,少之又少。

更多的是,他得回去,才能看到这场大戏啊。

藜麦哪里还能不知道他心里在打什么注意,轻轻的摇了摇头,最后还是点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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