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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风有归处 第111章 第111章

作者:语笑阑珊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4-09-22 00:21:46 来源:就爱谈小说

一间被挂满纱幔的房间里, 点起了惶惶跳动的烛火,夜幕将光线收拢大半,只留了室内一片浅淡晕黄。风吹银铃响, 细碎断续, 沁着水声,让人闭眼就能想起那一年的秦淮游船, 香味也是特调过的, 与西南绵延千万里的花海都不相同, 而是甜腻廉价,像毒蛇的信子,轻轻一点, 就使人头脑发晕。

木辙坐在一张椅子上, 看着轻纱背后的妙龄女子, 如狐仙上挑的眉眼水波潋滟, 唇若染血, 却少了几分当年的妩媚。他痴态百出地看着他, 忽而又神情痛苦, 透过眼前人, 问着那数年前就已经香消玉殒的伶仃孤魂“为何你没有生出一个同你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儿”

凤小金没有说话, 只是漠然地闭起眼睛。他能听到对方的脚步声正在逐渐靠近,又在那里停驻许久,而后便有一只苍老如树皮的手,抚上了自己的脸。

“为何你当初不等我,却要跟着姓谭的那狗官走”木辙继续问,“她们甚至说你是自己给自己赎的身。”

他不明白, 既然她有钱, 为何当初却不肯跟自己离开秦淮。

凤小金却是明白的。一个青楼女子, 在同时面对一个遭朝廷追捕的混混,以及一个风流倜傥的王城贵族子弟时,会做出何种选择,其实并不难猜。

木辙困惑多年,只是因为他不想承认而已,不想承认自己心目中冰清玉洁的神女,其实也同这世间绝大多数女人一样,会在意男人的身份地位,不想承认她当初其实根本就没有看中他,不想承认臆想中的情人离散,其实只是一厢情愿。说来可笑,最善于玩弄人心邪 教头目,偏偏同样受制于人心的弱点,逃避怯懦,对于一个最简单的问题,这么多年硬是苦思不得解,以至于将他自己生生逼成了一个疯子。

凤小金不觉得自己的娘是一个多坏的女人,也不觉得她是一个多好的女人,归根结底,只是一个庸庸碌碌的俗人。在年轻时遇到家世显赫的俊俏公子,想赌一把,结果命苦,赌错了,这一生也就毁了。

他已经记不清那所谓“爹”的长相了。八岁那年,自己杀了豆腐佬,带着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一路北上,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在隆冬腊月抵达王城,那是一座大得惊人的城,街道宽阔得能并排行驶五辆马车,每一栋房屋的屋脊上都有雕刻与彩绘,琉璃瓦在阳光直射下,灿烂得教人睁不开眼。

人也与小镇上那些尖酸刻薄的邻居不同,他们穿着风流,贵人们裹着厚厚的裘皮,看起来都高兴得很。包子铺的老板娘先发现了赤足站在雪地里的小少年,她惊呼一声,赶忙差伙计到后院找了身干净的旧衣,招手叫他“孩子,别待在那里了,快进来烤烤火。”

凤小金被伙计拉进铺子,擦洗之后换了衣服,老板娘又给他端来了包子与热汤,问道“你是来王城寻亲的吗”

“是。”凤小金捧着热汤,看着外头树上挂着的红绸,羡慕地问道,“婶婶,王城的年,每回都这么热闹吗”

“这才腊月初九,还没过年呐,挂红绸是谭府有喜事,谭大人今天要纳妾。”老板娘笑道,“等会我家小子要去讨糖吃,你也一起去玩吧,对了,你的亲戚姓甚名谁,住在哪里我看看能不能帮你。”

谭府,谭大人。凤小金抬起头问“是正阳街的谭府吗哪个谭大人”

“是正阳街的谭府,王城拢共也就那一个谭府。”老板娘道,“谭晓钟谭大人,今日要纳周府的三小姐进门。”

凤小金的手指稍微错了一下,包子里甜蜜的花生红糖馅儿流出来,温热地裹满掌心,他问“谭大人纳妾,那他的妻子是谁”

“是户部李大人的女儿,当初他们成亲时,可比今天热闹多了。”

老板娘打开了话匣子,那得是十一二年前的事情,自己当初还没嫁人呢,就站在街道旁边,看着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一路走过长街。而策马行于队伍前的谭家公子,面如冠玉笑如春风,只这一眼,就成了王城不知多少少女的梦。

凤小金心想,十一二年前。

那时候自己的娘正挺着肚子,或者正抱着自己,待在那间破旧的豆腐坊里,日日痴痴看着北方。她以为他正在等她,以为她只要能抵达王城,出现在他面前,就还是能有情人终成眷属。而造成眼下这种困局的,不是薄情人心,而是弄人造化。

她觉得那个男人是爱她的,所以经常会偷偷给儿子讲那短短的相逢,讲男人的许诺,讲王城的繁华,以及只存在于幻想中的“将来的好日子”。

“你爹会找我们的。”她说。

于是凤小金也就相信了,自己的爹一定会去秦淮接娘亲与自己,一旦发现人不在了,就会派出家丁,在各个角落疯了一般地找,他也是抱着这样的奢梦,一路咬牙行至王城的。

可在抵达王城的第一天,就遇到了自己的爹纳妾,而且他还有妻,有子,有女。

凤小金默不作声地吃完包子,跟随老板娘的儿子,一道去了谭府门口。穿着锦缎的管家笑容满面,正在给孩子们分糖,喜婆大声喊着什么“多子多福”的话,周围吵闹极了,吵得脑髓也开始扭曲。他在一片如被蚁噬的剧痛里,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爹,穿红衣骑白马,笑得那般开心,甚至连看都没有看自己一眼,就兴冲冲地前去接新妇。

所有箱子都裹着丝滑的红绸,有些被风吹散了,落在地上,被人们踩得一片脏污,凤小金想起了自己的娘,八年间,她没有买过一块新的布料。

“你这傻小子。”旁边有个大婶忽然拍了他的肩膀一把,“谭大人娶亲呢,大好的喜事,你哭什么小心被管事的看见了又挨骂。你是住在哪家呀,你爹娘呢”

“死了。”凤小金透过遮住眼的水雾,看着那潇洒骑马的背影,“娘死了,爹也死了。”

“哎吆。”大婶有些后悔,放轻声音道,“是我不该问,快别哭了,那你住在哪里”

凤小金推开她,慢慢地走出了人群。

他不想再去认那个爹了,哪怕对方还有那么一丝丝的可能,愿意认自己。他也不愿意将自己与娘亲这八年来所受的苦难再复述一遍,用来换取那座豪宅官邸里的人们或猎奇、或怜悯、或惊讶的廉价同情,更何况或许根本连同情也不会有,自己只会像一条野狗一样被赶出去。

那一卷滚落在地的红绸,娘亲差不多要推上整整半年的石磨,才能买得起。凤小金一边走,一边入魔一般地想着,当自己在那座豆腐坊里,正因为遗失一枚铜板而饥寒交迫、遭受虐待时,谭府里的人正在做着什么。

越想越焦躁,越想越愤怒,而在焦躁与愤怒过后,又感觉到疲倦和麻木,他像一具行尸走肉,行走在王城沸沸扬扬的大雪之中,脚上不合适的鞋子掉了,也不觉得冷,直到后来一头栽倒在雪地中。

他以为自己会死,但最后还是醒了过来,醒在了一座摇摇晃晃的马车上,周围是一圈酒气冲天的男人。

“官兵呢”

“放心吧,早被我们甩了。”

他们聊着天,哈哈大笑,领头的男人见凤小金醒了,便将他拎了起来,又丢了一壶酒过去。

“小崽子,我看你也是个无家可归的,走吧,随我去东边讨生活。”

凤小金捧着酒壶灌了一口,将他自己呛得直咳嗽。

他没有问对方是谁,但光凭那一句“将官兵甩了”,就能猜出一二。

他们是

朝廷的敌人。

也就是自己那所谓“爹”的敌人。

凤小金说“好。”

从此便成了令普通百姓闻风丧胆的恶匪。

他曾经发誓要杀了谭家满门,让他们全部下去陪自己的娘亲,因此发奋练功,终于在五年之后,等到了机会。

谭晓钟奉旨押运赈灾钱粮南下,虽说带了整整一支军队,但依旧吃亏于地形,被匪帮冲得七零八落,惨叫声回响在山间,血流成河。

凤小金将长剑架在他的脖颈处。

谭晓钟狼狈地趴在地上,或许是因为沾了满脸污泥的缘故,他看起来要比纳妾那日苍老上不少,生了皱纹,长了白发。他破口大骂,骂着匪徒的灭绝人性“白河上下有多少百姓正在等着这批钱粮,他们就快饿死了,就快饿死了,那你们竟然连赈灾的物资都要抢,混账暴徒”

“饿死,是一件多么稀罕的事吗”凤小金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早在七八年前,我娘就因为饥寒交迫死了,她直到临死前,还等着那个在花船上向他许诺的男人能找到她,那时候,谭大人你又在哪里”

谭晓钟没有听出他话里的意思,只是费力地爬起来,道“朝廷就是知道百姓过得不易,方才四处筹措钱粮,你抢了这批东西,世间就会多出千千万万个妇人,也因为饥寒交迫而死,至少至少留下一半粮食,让我将他们运往灾区。”

凤小金道“原来你根本就没记住她。”

谭晓钟道“什么”

“我是说,这批东西,你要是有本事,就从我手里抢回去。”凤小金冷漠地丢下一句话,翻身上马,扬长而去。他知道大琰的律法,知道一个丢失了赈灾物资的官员回去,将会面对什么,这比杀了对方要更加有趣。

留下谭晓钟在背后继续破口大骂。

风最后将所有的声音都吹散了。

但谭晓钟最后还是死了。

全府上下,都死在了木辙手里。

死就死吧。

凤小金心想。

所有人都是要死的。

木辙摩挲着他的脸,久久不愿松手。他特意饮了一些酒,在半醉半醒之间,入神地看着眼前痴恋一生的美人。他觉得自己并不苍老,还是年轻的,有着蓬勃的生命力。

“你一点都低贱。”木辙说,“很快,很快我就会让你成为全天下最尊贵的女人。”

风穿过房间,吹得烛火将熄未熄。

墙上的影子越发显得诡异起来。

乌蒙云乐将灯罩放好,问“你的伤,还要多久才能好”

“不知道,巫医与阿畅都说不准。”乌蒙云悠皱着眉头,“我觉得浑身的骨头都酸痛了,最近寨子里怎么样”

“来了许多讨厌的南洋人。”乌蒙云乐道,“所有弟子都严阵以待,他们说大琰的军队或许马上就要打过来了。”

乌蒙云悠“嗤”了一声“他们怎么可能安然无恙地穿过密林,那个苦宥呢,还是不肯理你吗”

“他愿意同我说话。”乌蒙云悠道,“这就够了。”

“但是我听阿畅那天说起,教主会用他去换回遗失的那批黄金。”

“我已经去问过教主了,他说苦宥不会被送走,会永远留在我们白福教。”

“他不会答应娶你的,而且教主或许会杀了他。”

乌蒙云乐捏了一下手帕“可是教主知道我喜欢他,我不会让他死的,我要他做我的丈夫。”

乌蒙云悠懒得听这少女呓语,扯过被子捂住头“你最好还是清醒一点,或者

让小叔叔给你讲一讲道理。”

“我已经大半天都没见到他了。”乌蒙云乐回头看着窗外,“他好像是和教主待在一起。”

青鹞又送来了新的信函。

果然如梁戍所猜想的,对方将交换的地点选在了密林中的一处湖泊旁。

高林道“将所有黄金珠宝都倒进湖水里”

“这一带的瘴气很浓重。”梁戍道,“我们的兵士只有推着车快进快出,才能避免过多地吸入毒雾,对他们来说,的确有利。”

“他们选中此地,说明已经丈量过了湖泊的深度。”柳弦安道,“我们要按照他们说的去做吗”

“先将苦宥换回来,这批金银他们短期内也无法消耗,我们只需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白福教铲平,就并不会有过多的损失。”高林道,“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他们十有不会交回真正的苦宥。”

梁戍看向弯月银刀族的众人。

“王爷请尽管放心。”男子抱拳道,“我们会跟上他们,保证神鬼不觉。”

“那就一切按计划行事。”梁戍吩咐程素月,“去将金银装车”

高林也跟去帮忙,在心里默念,苦宥得回来,但钱也千万得一起回来,毕竟我家王爷可是连怎么分都已经谋划好了。他随手拿起一个银锭子,招呼手下人都加快速度,有个小兵溜过来问“高副将,真要把这么多银子都送出去啊”

“是啊。”高林深沉地拍拍他,“谁让你们苦统领值钱呢。”

小兵“”

怎么搞的,隐隐觉得高副将好像并不是很担心

众人忙了整整一夜一天,终于将所有金银都装入车中,一路蜿蜒驶入了密林。梁戍亲自带队,程素月尾随押运,在雾将浓未浓的交界处,湖泊也隐隐出现在了视线的尽头。

苦宥正被悬挂捆在一棵歪脖子老树上,浑身是血,一动不动,在他的身体下方,就是那片幽静的湖泊。

“骁王殿下,倒吧。”一名身穿红衣的女子站在林中,“我们最好谁都别耍花样,否则”她看向自己身侧的机关,“只要我砍断这根绳子,就会有成百上千支利箭射穿他的身体。”

程素月高声问“倘若我们将珠宝都倒入湖中,你却依旧砍断了绳子呢”

“姑娘放心,有白福佛母在上,我们可不会言而无信。”红衣女“咯咯”地笑着,“况且我们只想拿回金银,可没胆子招惹骁王殿下,木教主还想着要同殿下找机会和谈,自不会在苦统领的事上耍心眼,你们说是不是”

她轻松跃上枝头,以便能更加清晰地看到对方“这是我们所能想出最合理的交换方式了,即便姑娘觉得不公平,那也没有办法,若诸位还要犹豫”她指间夹着一根燃烧的木棒,随时都有可能烧断牵连机关的绳索。

梁戍道“倒”

“是”程素月一招手,首批十余名兵士脸上蒙着布巾,推起小车冲入林中,将车上所载的金银珠宝悉数倾入湖中,紧接着,第二批士兵也冲了上去。

第三批。

第四批。

等最后十车珠宝被倒进湖水中时,红衣女抬手将火把也扔进湖水中,大声笑道“骁王殿下果然守信,放心,我们也守信得很”

言罢,她转身便轻飘飘地落入了瘴林深处,白福教的其余弟子很快也消失无踪,只剩一个苦宥仍孤零零地被悬挂在湖水最中央。

梁戍亲自飞身上前,一剑砍断了那根绳索,苦宥在空中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他吐出一口鲜血,痴痴呆呆,金瞳涣散地

说“我,他们,这是哪里,我”

还没将一句话憋完,苦宥的双眼已骤然大张梁戍手上戴着薄薄一层几乎难以察觉的天丝手套,将那双正欲趁机偷袭的手捏得骨骼断裂几只蛊虫“嗡嗡”落入湖中。梁戍一膝盖顶得他倒吸气,将惨叫声也扼了回去。两人落在林中,程素月立刻带人抖开一张巨大的毯子,将伤者连头带脚地裹了进去。

“快将苦统领带回去”她扯着嗓子喊。

隐在密林中的红衣女一直看着他们匆匆离开,方才满意地站起身。

而弯月银刀族的人,也悄无声息地跟在了她的身后。

柳弦安正在军营中等得焦虑,能让四万八千岁的睡仙感到焦虑,可见骁王殿下确实是很有些分量的,他不停地走来走去,走得高林眼都晕了,又不敢提出意见,只好看向柳家的另外两个人,但也没看出什么结果。因为白鹤山庄上下都有共识,柳二公子走路,是能和过年并列的喜庆之事,鼓励还来不及,焉有阻止的道理。

于是高副将只好继续眼晕着,一直晕到了军营门口传来闹哄声。

“苦统领回来了,苦统领回来了”小兵们兴高采烈地喊着。

众人急忙迎出门,高林一见自家王爷的表情,就知道“得,回来的果真是冒牌货”。

他一边配合地演戏,一边悄声问妹妹“这么快就露出马脚了我还当白福教精挑细选大半天,又对着苦宥学习了这么久,培养出的冒牌货,至少会让咱王爷迷惑片刻。”

“我也纳闷,王爷一上手就捏断了对方的腕骨,人也被打晕了。”程素月道,“我还在路上看了,他的脸与苦宥一模一样,眼睛也一样,甚至连易容面具的痕迹都找不出来。”

高林纳闷极了,那这是怎么发现的 ,无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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