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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活色生香 第 79 章

作者:轻卿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4-09-13 16:37:51 来源:就爱谈小说

谢华香陪着沈丽华去考试的时候, 沈庭生的农场计划也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了, 王卫青这几天生产队里一收工就往沈庭生家里跑, 两人随意吃了点儿晚饭之后, 就急急地穿过地道, 到那头的山上去开荒。

一直干到天黑透了,用清理出来的枯枝败叶在开好荒的地上点起一大堆篝火继续干,干得热火朝天, 汗流浃背也不怕, 因为想着是给自己挣钱, 这开出来的地种出来的粮食, 不管多少都是自己的,所以干劲特别足, 哪怕已经在生产队里干了一天活, 现在又干了大半夜,也还不知疲倦。

两人每天晚上都干到月上中天的时候才回去,燃起的篝火渐渐熄灭之后,剩下的灰烬正好当成肥料, 实际上这山上的地在常年枯枝败叶的滋养下, 也是非常肥沃的。

平整出来的第一片地,沈庭生用来种了长得最快最好的红薯,种红薯要用往年的红薯先培出秧子, 分了秧之后再往地里种, 两个人从小就干农活, 都是种庄稼的一把好手, 这点儿小事自然难不倒他们。

只是这红薯种,是要从现有的口粮里省出来的,为了方便储存,平时收了红薯之后,都是切开蒸熟了晒干保存,最后还是王卫青好不容易在自家的地窖里找出了一袋子新鲜的红薯,全都拿了出来培出秧子种下去了。

因为王卫青总往沈家跑,又一待就是大半夜的,其中两人还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这怎么也瞒不过沈家奶奶的,沈庭生干脆就跟她说了实话,本以为老人家比较难接受这种离经叛道的行为,要好生费一番口舌才能说服她的。

没想到她老人家居然特别支持,还立刻动手做了饼子让他们带在身上,干活累了的时候吃。

其实老人家的观念特别淳朴,她一直都认为,自古以来,当农民的依靠土地生存,只要足够勤快,老天爷就没有让你填不饱肚子的道理。

她不懂什么叫做资本主义尾巴,她只知道开荒种地,用靠自己的双手,流着自己的汗水种出来的粮食填饱肚子,这是天经地义的,谁也不能说他们做错了。

所以她大义凛然地对沈庭生他们说:“你们只管去,好好干,我老太婆豁出去了这条命,也要守好这条地道,绝不让别人给发现了。”

只有一点,她叮嘱两个年轻人,一定不要干得太累了,该歇着的时候还是要歇着,还有就是,小心山里边的毒蛇猛兽,要是真的遇上了,宁愿吃点儿亏,也千万不要硬碰硬。

其实沈庭生和王卫青两个也是很小心的,他们都只在原来那官老爷建了屋子附近的那片缓坡上开荒,这片缓坡,原来长在这儿的大树大概全都被连根挖走了,把荒草清理掉之后,剩下的只有为数不多的不大的树,两人把这些树都砍了,削去枝丫堆在一旁,准备以后用来修一修这些房子。

另外沈庭生又在附近发现了一丛茂密的竹林,于是两人开了荒地之后,又从竹林里砍来竹子,在菜地的周围围起了一人高的竹篱笆,这么一来,进度虽然慢了一些,几天才能开好一片地,但每一处地方,都是实打实地弄得很好,也不用担心他们白天去上工的时候,会有什么野生动物过来,把他们费心思种好的菜地给拱了。

既然连沈家奶奶都知道了这事,沈丽华当然也知道了,她现在考完试了没事儿干,就一门心思担忧起自己到县城中学上学的学费和生活费来。

正所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谢华香在她这个年纪的时候,还整天寻思着怎么哄着她妈多给她买点好吃的,多做两身好看的衣裳呢,哪里会想着家里有没有钱供自己上学这回事。

眼见沈丽华天天念叨着要多打几筐猪草,能记多少工分,到时候又能换多少粮食和钱的事,谢华香忍不住了:“幺妹,要不你跟我一块儿到山上去,摘点儿木耳香菇什么的,晒干了拿去县城卖了,可比你在生产队打猪草换工分划算多了。”

反正再过两年也就开放自由买卖了,她只不过提前教给她市场经济的知识而已,算不上是教坏了小孩子。

沈丽华瞪大了眼睛:“山上不要钱捡来的东西,县城里真的会有人花钱买?”

“上次我们是淑芳姐的饭馆里,不是做了木耳蒸鸡,还有鸡蛋炒木耳,这些城里人可都爱吃呢,能卖不少钱,咱们晒的干货也不用卖给别人,全都送到淑芳姐的饭馆里去就好了,她那儿肯定用得上的。”

沈丽华有些不好意思:“可是淑芳姐还请咱们吃饭呢,咱们还要挣她的钱啊?”

谢华香笑了起来,小孩子的世界就是天真,只要别人对她好,她也要掏心掏肺地对别人好:“那咱们卖便宜点不就得了,就算咱不卖给她,她也是要找别人买的,还得多花钱呢!”

“对!那咱们就卖便宜点儿!”沈丽华高兴地说,“咱们得先去打听一下干木耳卖多少钱,不然的话淑芳姐肯定不告诉咱们实话的。”

谢华香笑着捏了捏她的小脸蛋:“真是小机灵鬼儿。”

云南地区气候温暖湿润,山里面各种菌菇的种类是十分丰富的,就连谢华香认识的菌菇种类都没有沈丽华多,哪种能吃哪种不能吃,哪些要新鲜吃才够鲜味,哪些刚摘下来味道不怎么样,可晒干了以后特别香,这里头的门门道道,沈丽华都特别门儿清。

要不是跟着她,谢华香都不敢自己随便摘,怕万一混了有毒的菌子进去,被廖淑芳的客人吃了,连累了人家可不得了。

可是谢华香白天还是要去生产队上工的,只有下午下了工的那一小段时间能跟沈丽华去摘菌子,而且天一黑沈庭生就把她们给赶回去了,不让他们继续待在山上。

沈丽华哪里能够摘得过瘾啊,自从知道这样都可以挣钱之后,她就恨不得一天都泡在山上了,可是白天沈庭生他们不在的时候,也坚决不让她一个人过去,怕在山上遇到什么危险,沈丽华抗争无效,白天只好乖乖地在家晒木耳、晒香菇,一边晒,一边仔细地清点着自己的财产,这些可都是她将来的学费啊!

这一来二去的,就发现了点儿不对劲了。

这数目不对呀!沈丽华每天早上把她的干货拿出来晒,晚上再收回去,这一早一晚都要数一遍的,第一次觉得不对的时候,她还以为是自己早上记错了,于是第二天早上算好数之后,她特地捡了块黑炭在旁边的石头上把数字给记下了,这到了晚上再一数的时候,就明明白白了,数量确实是少了。

她还特地问了阿婆,有没有拿去做饭了,可阿婆说没动过,她就多留了个心眼。

这干货她是晒在屋后的,比较不容易被人发现,可是她平时白天都在前院干活或者看书,一般很少留意这边的动静,这天她把干货晒出去之后,特地搬了张凳子,在灶房的破门板后边坐着看书,不时透过门缝看看外边。

等了一个早上,快要不耐烦的时候,该来的终于来了。

只见一个瘦小但灵活的身影悄无声息地跑了过来,左右看看无人之后,伸手就抓了一大把干香菇往自己的怀里揣,抓了一把还不够,伸手又抓了一大把。

看得沈丽华心里直抽抽,要不要这么贪心,这都得被他抓去有半斤了吧,她一气之下,从旁边的柴禾堆里抽了一根木棍就跳了出来:“你这个偷东西的小王八蛋,看我不打死你!”

小男孩一看情况不妙,立刻撒丫子就跑了起来,别看他两条腿瘦得芦柴棒子似的,跑起来还真不慢,小兔子一样一溜烟儿就冲出去老远。

可沈丽华也不是吃素的,她自小就在这山底下长大,天天上山没有三回也有两遍,腿脚也是灵活得很,被偷掉的这些香菇足够她辛辛苦苦摘上个两三天的了,怎么甘心白白就这么丢了,所以她也紧紧地追了上去,哪怕那小兔崽子专往陡坡密林中去,她也死死地跟着。

虽然一时半会也捉不住他,但沈丽华打定了主意,就算是耗,也要耗死他,看看最后是谁最先没有了力气。

又追了半天,小男孩终于举手投降了,他这常年忍饥挨饿的小身板,真的没法跟顿顿吃饱喝足的沈丽华比:“行了,别追了,我还你还不成吗?”

“呵呵!”沈丽华挥舞着手里一直没有扔掉的柴火棒,“你以为还我就行了?害我那么辛苦跑了一个早上,早饭都白吃了,哪有这么便宜的事,你这个小王八蛋,小小年纪不学好,学这些小偷小摸的事,我今天非得好好教训教训你不可。”

沈丽华说着用柴火棒敲打着另一只手的手心,狞笑着一步一步地逼近,她认出来了,眼前这小男孩不是别人,正是他们大队以前当过屠夫的沈大壮的儿子沈谷仓,这小子听说是没足月就生出来了,落地的时候只有巴掌大,跟只小老鼠似的,后来也一直长不大,亏得他爸牛高马大的,他却一点没得了他爸的遗传,他其实只比沈丽华小一岁,却足足矮了她两个头,就跟六七岁的小孩似的。

沈丽华其实也没打算真打他,一来是看他个子瘦小打不下手,二来也是害怕他那个凶神恶煞的爹,现在拿根棍子也只不过是想要吓吓他而已。

沈谷仓吓得往后退了几步,突然大声喊:“你别打我,我请你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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