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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2014:我,刑侦之王 第326章 你还有救

作者:胖又没吃你家大米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5-22 18:50:52 来源:就爱谈小说

之前据方鹏供述,那个地下监狱一个月大概出去四组人。

一组八个,一个月就是三十二个。

一年下来就是将近四百人。

乍一看这个数字好像挺多,但这得看跟什么作比较。

供应一个雁城肯定够了。

可要是把范围扩大到一个省呢?

这么来算的话,两个地下监狱也不一定能够。

于大章思考再三后,将电话打给了刘局。

出来前刘局亲自交待过,如果是关于两地协作的事情,就直接找他。

电话接通后,他将这边的事情进行了简单的汇报,并且将事情的严重性进行了详细说明。

涉及二十二个工厂,三百多智障人士,一个派出所的警力根本就不够用。

“我知道了。”刘局言简意赅:

“保持电话畅通,等我的消息。”

结束通话后,洪柳文一脸焦急地说道:

“现在还不能行动,如果把工厂端了,对方会立刻收到消息的,那我女儿就……”

“我明白。”还没等他说完,于大章就抬手打断道:

“集结警力又不是会立刻行动,我只是提前做好准备而已。”

他知道洪柳文担心这边动手了,他女儿那边会有危险。

但于大章此刻已经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了。

只要李明钊答应救人,他女儿基本上就不可能再有什么危险。

而且他对国安的办事效率很有信心。

像这种国外营救的任务,李明钊不会亲自出马,在国安眼里,这甚至都算不上任务。

于大章现在考虑的是,如何将负责运送的那些人抓到。

其实这还不是最稳妥的。

最好是能跟着他们,回到那个地下监狱。

“你见过他们用来运送人的车辆吗?”于大章看着洪柳文问道。

“见过一次。”洪柳文答道:

“对方每告诉我一个工厂的名字,我都会去工业区确认那个工厂的地址。”

“有一次我是晚上去的,刚好看到几个成年男性被人从一辆厢货上赶下来。”

“那是一辆四米二厢式货车,蓝牌,车体是深棕色漆面,由于是晚上,看不清牌照。”

就算看到牌照也没用……于大章在心里补充了一句。

凭对方的谨慎程度,肯定会用套牌来代替车子真正的牌照。

背后操纵这一切的人,是个步步为营的家伙。

这是目前为止,于大章给予对方的评价,也是他唯一能够做出的判断。

他刚要再问,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看了眼来电显示:刘局。

“已经沟通好了。”

刘局的语速很快:

“我给你打电话是要告诉你,不要有任何顾虑,给我一查到底,如果遇到来自上面的压力,不用你来顶,直接给我打电话。”

他的声音里透着浓浓的信心,似乎于大章已经将案子给破了。

顿了一下,刘局似乎又想到了什么,最后叮嘱道:

“不过,也别太过分。”

说完这句话,刘局就将电话挂断了。

听着手机里传来的“嘟嘟”声,于大章一时没反应过来。

别太过分?

什么意思啊?

哪方面别太过分,倒是说清楚啊……于大章手里拿着手机,愣愣地看着屋里的其他人。

洪柳文一脸茫然。

吕忠鑫和张森则是别过头去,不看他。

正当于大章还在猜测刘局的意思时,手机又响了,这次是个陌生号码。

电话刚接通,那边便传来低沉而浑厚的男性嗓音:

“我是省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我叫华凯泉,上面让我和你对接,你现在哪里,我带人过去。”

副总队长?

于大章转头看了一眼师父。

他对这个级别没什么概念,更何况他最近接触的都是一把儿手。

吕忠鑫也听到了对方的自我介绍,见徒弟看过来,立刻动了动嘴,但没发出声音。

最低也是正处级……于大章立刻读懂了师父的唇语。

想想真是可笑,前世的自己碰到这个级别的,都得立正敬礼。

而现如今他面对副部级领导都能面不改色。

“华队好,我目前在雁城,具体地址我随后给你发过去。”

按理说,对方那个级别,应该在名字后面加个“总”。

叫华总不仅是对其职位的尊重,也能体现于大章对他的敬重。

但出门在外,于大章觉得还是低调点好,太圆滑反而会让人觉得虚伪,也会被人看轻。

“好的,我现在就赶往雁城,见面再谈。”

听得出来,华凯泉也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开口就是工作,并没有废话和拖沓。

结束通话后,于大章将派出所的地址给华凯泉发了过去,随后看着对面的洪柳文说道:

“行动之前,你不能离开这间办公室,手机交出来。”

“我明白。”洪柳文应了一声后,从兜里摸出手机,放在了办公桌上:

“我就这一个手机,没有备用机。”

说着,他当着于大章三人的面将身上的口袋掏了一遍,又掀起衣服示意腰间没有警用设备。

于大章拿过手机,交给了身边的吕忠鑫,然后对洪柳文说道:

“你的问题回头再说,现在最主要的,你要配合我们行动,不只是为了你女儿,也是为了你自己,我想你能听明白。”

有些话他没明说,但意思已经很清楚了:你还有救。

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光是这一点就犯了窝藏、包庇罪。

身为执法人员,属于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

但洪柳文的情况有点特殊,他是在被威胁的情况下,不得已做出了这样的选择。

在法律上有一个判断的关键因素:

1,对方是否使用暴力,或以严重损害本人及近亲属合法权益相威胁。

2,威胁是否具有立即实施的现实危险性。

在这两种情况下,行为人被迫实施犯罪,一般不认定为犯罪。

而洪柳文正好两种情况全占了。

他只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这两点就可以。

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威胁解除后,他是否积极主动配合办案。

洪柳文肯定对相关法律条文非常熟悉,他也早就在等着这一天。

所以于大章话里的意思,他一听就懂。

“放心,我一定配合。”洪柳文咬着牙说道:

“我比谁都希望那些人渣快点被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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