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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我爷爷是秦始皇 第一百二十八章出征前的歌声

作者:静生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6-04 00:07:40 来源:就爱谈小说

翌日破晓,老字营全体上下皆已整装完毕,在之前查探匈奴情报的时候,他们损失了一些人,故而此刻的人数不满一万。

尽管只是少了几百人,但这一次老字营的任务却是格外艰难,说不定就有可能因为这几百人的差距有什么变故,但现在说什么都来不及了,因为事情已经定下了。

今日就是他们老字营全体出战的日子,兵贵神速,差几百人就差几百人,他们等不了了。

此刻老百将身上并未穿甲,而原本属于他的那身老旧甲胄,其实自嬴佑进入老字营的那一天起,便是被老百将借给了嬴佑,一直没有要回来。

秦军之中甲士的数量要远远少于没有甲的秦军,即便是在老字营里,也达不到人人披甲的地步,需要靠着战功来获取甲胄的使用权。

因为自己的甲胄一直借给了嬴佑,所以之前几次出动去查探匈奴人的情报,老百将身上穿的,都是从其他留在老字营的秦军手中借来的。

如今老字营需要全体出动,老百将自然也无处可借,却也没有把甲胄从嬴佑手上要回来,嬴佑之前和老百将说过,要把甲胄还回来,却是被老百将直接给严词拒绝了。

“老子打了一辈子仗,用得着你这个小子担心?”

这是老百将当时同嬴佑说的话,嬴佑本想再坚持一下,然后屁股上就挨了老百将两脚,此事也就只得作罢。

此刻老字营的人中,披甲者近八千人,但身上穿的并不都是秦军的甲胄,也有从匈奴人身上扒下来的,先前歼灭了匈奴人的精锐,他们身上的甲胄,就被用在了此时的老字营身上。

“弟兄们!”老百将纵马来到最前面,朝着整装待发的老字营秦军嘶吼道:“该说的,老子昨天都已经说过了,此战是我老字营建立以来最难的一仗,也是最后一仗,很多人会死,但昨日你们已经回答过老子了,你们不怕死!”

“如今老子再问你们一句,怕不怕死?”还没等老字营的秦军有所回答呢,老百将就又说道,“愿意死的,就跟老子走!”

话音落下,老百将便纵马而出,其余秦军见状也纷纷将原本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开始纵马追上前面的老百将,没有言语,所有老字营的秦军都是用行动表明了他们的意志。

死?

怕个卵!

嬴佑的身边是一起并肩作战过好几次的许七,王岭,姚进几人,还有一位与他相熟的老字营秦军,正是那名领着他进门的老字营百将,战死的孙五的上司,蒋泉。

这位蒋百将在断了一臂被嬴佑和现在在他身边的几个兄弟救回老字营之后就一直没有再出战过,按理说没了一条胳膊,蒋泉是要被送到后方去的,但他却是怎么也不愿意,执意要留下。

此战本就无比凶险,蒋泉没了一条胳膊,生还的概率自然是大大降低,但他还是留了下来,留下了去死。

老百将也没有强求蒋泉,既然蒋泉视死如归,那就应该给予他足够的尊重,所以此刻没有人带着异样的目光去看留下了的蒋泉,只把他当成了平常的战友。

“小子!”蒋泉用仅存的一只手臂握着马缰,侧头朝着嬴佑喊了一声,“老子当初没把你收入自己麾下,如今真他娘的后悔!”

听着蒋泉的话,嬴佑也露出了笑容,朝着他喊道:“蒋百将,这说明咱俩没有缘分,小子我就该是老百将手下的兵!”

“不过蒋百将喝我一杯喜酒的缘分,我想应该还是有的,等打完了这一仗,小子我请蒋百将去咸阳城喝我的喜酒!”

“好!”蒋泉大声的答应了嬴佑,接着看着嬴佑说道:“这杯酒,老子还他娘的喝定了!”

蒋泉看向嬴佑的目光之中,满满都是欣赏,甚至还带着些敬佩,因为这小子是他蒋泉和孙五领进门的,是他蒋泉把他介绍给老百将的。

本以为这小子是留不下来的,就算留下来了,也不是会打死仗的,但嬴佑却用一次次战功告诉了蒋泉,他蒋泉看轻了嬴佑这位大秦长孙。

嬴佑不光留下来了,而且留下来之后参与了对匈奴的每一仗,且战功很卓著,他不光俘虏过两个匈奴人的王子,还砍了头曼一条胳膊,铁木尔这名匈奴大将也死在嬴佑的手里。

嬴佑来老字营的时间很短,杀敌可能比不上其他人,但靠着一次次显著的功勋,没人会看不起这个老字营里最小的兵,没人会看不起嬴佑,甚至隐隐会有些佩服。

甚至就连蒋泉的命,也是这小子和他身边的几个兄弟救下来的,嬴佑用行动告诉了老字营的所有人,他嬴佑配做老字营的兵!

如今更是不得了了,这一仗是明摆着的死仗,可嬴佑这个无比尊贵的大秦长孙却还是要去,要陪着他们这帮老字营的秦军一起去拼命,甚至这一仗最关键的就是嬴佑,因为要用嬴佑的脑袋来吸引头曼。

在这一仗中,嬴佑始终会是那个最危险的人,嬴佑可是大秦的长孙啊,尊贵的不能再尊贵的人物了,连他都是豁出命去了,那包括他蒋泉在内的所有老字营秦军,自然也要豁出命去!

嬴佑用他的行动征服了整座老字营,所有人都是由衷的佩服这位大秦长孙,把他当做了自己的兄弟,连他们这帮老字营的秦军都是服气了,上郡的秦军自然也得服气!

上郡的这帮秦军服气了,其余的秦军自然也都得服气,所有秦军都是服气了,那整个秦国也得服气,日后若是咸阳城里谁要是敢不服嬴佑的话,那就先问过他们秦军手里的剑!

人家嬴佑跟着他们这帮秦军出生入死的时候,咸阳城里的那帮家伙可还不知道在哪呢,老字营的秦军可不认他们,在他们眼中,只认嬴佑这个大秦长孙!

“哎嘿!小爷我叫嬴佑哟,是那关中的好儿郎,是那咸阳城里的好少年,是这秦国的好长孙哟!”嬴佑心中豪气突生,便学着许七的腔调唱起了歌,“来了上郡把军从,到了老字营里砍人头哟!”

“家中的长辈,莫要担心,孩儿我快活似神仙呐,砍了人头痛快得很哟,待嫁的姑娘,可别心急,等俺回去把你娶进门,给俺生那五六个胖小子哟,身边的弟兄,说甚无衣,兄弟我敞开怀把你搂,叫你与俺同穿那一身衣哟!”

“来来来,看我袍泽,踏着敌首大步走哟,来来来,看我弟兄,勾肩搭背把家还啊!”

听着嬴佑的歌声,所有的老字营秦军都是笑了起来,许七朝着嬴佑竖了一个大拇指,“我本以为我的歌声已经天下无敌了,想不到竟有人比我还勇猛,佩服,佩服!”

许七的这一句话顿时惹来无数笑骂,而走在最前面的老百将此刻也是满脸笑意,竟是扭头朝着嬴佑喊了一句,“小子,再给老子唱两句,当他娘的给匈奴送终了!”

“得嘞!”嬴佑一口答应了下来,接着喉咙里再次爆发出了那极为响亮的歌声,“狗娘养的匈奴,洗干净脖子等着爷爷们来哟...”

“爷爷们来砍你们的头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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