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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印钞机女友 第24章 第024章 当狗真开心

作者:时镜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4-09-13 17:01:51 来源:就爱谈小说

就这样, 边斜上了程白的贼船,哦不,贼车。这感觉真比当初坐着周异的车去程白的律所还要多那么几分“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凄凉壮烈。

他心想, 怎么就能把自己卖了呢

三陪结束后陪看戏也就罢了, 现在居然还要为了加个微信陪吃饭

“我要再跟程白一起吃饭我就是狗”

那天晚上对周异发过的毒誓如同魔咒一般回响在他耳边, 催促着他立刻夺门跳车而逃。

但冥冥中就是有一股神奇的力量把他按在了座上。

动弹不了。

反正车都上了, 不就是吃个饭吗

男子汉大丈夫,怕个屁啊

边斜把手机捏在手里好半天, 终于还是横下心来, 打开微信联系人界面, 给周异发消息。

他先打出了一个“汪”字, 然后加了个句号, 成了汪。

但打完了之后盯了这一个字和一个标点符号半天, 觉得这他妈也忒没气势了, 于是退格回去。

句号删了。

再打上叹号。

框里的消息就变成了汪

很好, 这下看着凶了一点,理直气壮了一点,边斜斟酌了三遍后,终于放心地发了出去。

顶级作家,就是要字斟句酌, 一个标点符号都要做到最完美

发完之后他就把手机收了起来, 这一时抬头看路, 天已经很晚了, 路上的行人也很稀少。

程白竟然把车开上了淮海路。

边斜愣了一下, 莫名就觉得这行车路线很像是那天周异开的,但还没等他脑子里梳理出明确的方向感来,车往一旁并不宽阔的岔路上一转,没多一会儿就已经停下了。

晚上十点半快十一点,街上的店铺都已经关了门。

唯独一家小店还开着。

五六米宽的门面,看着寒酸而狭窄,卷帘门上挂了块牌子,是最寻常不过的机器打印,红底白字,“张记粥面”。

在看见这牌子的瞬间,边斜终于想起来了。

这尼玛不是周异那回给他买粥的那家店吗

眼见着程白已经直接解了安全带拎包下车,他满心都是拒绝“等一下,程律,我们就在这里吃吗你确定我真的不缺钱的你不用这么客气”

程白停下来看了他一眼,觉得他现在这反应是真的太好玩儿了,想了想,故意道“可我就好这一口,怎么办”

边斜想起上回喝的那什么干贝鸭心粥,去死的心都有了。他倒不是拒绝这种环境的小店,只是单纯觉得那玩意儿不好吃。

但程白都说话了,他还反抗什么

当下便豁出去了“那当然是程律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这家店一定是人间至味,没得挑”

这一下,两人才先后进了店。

程白走前面。

边斜跟在后头,磨磨蹭蹭的,跟要上刑场一样。

小小一间店面,顶多也就三四十平米,还没边斜的书房大。外面看着寒酸,但走进来之后才发现,桌椅板凳墙面地砖,竟然都干干净净。这个点了,也还有几个人坐在店里喝粥。

墙上贴着去年的福字。

这一段时间又快圣诞节了,店主便好像凑热闹似的也在墙上贴了几棵挂满礼物的圣诞树。

前面搁了几张供食客堂吃的桌子,收银的小柜台则很靠里,后面坐了个上了点年纪的店老板,头上戴着一顶灰色的绒线帽,正拿那种按一下就念一声的老式计算器,对着账本。

玻璃门推开的时候,上头挂的一串铃铛就响了。

老板顿时从账本里抬起头来,招呼客人“两位吃点什么”

程白也不看菜单,轻车熟路地要了一笼汤包,两碗白粥,一碟酱瓜,然后挑了个角落坐下。

边斜整个人都是懵的。

这店面真的不大,他身材又很高,推玻璃门进来的时候都要稍微低一下头,怕撞着上面的风铃,二者对比起来难免显得店面很是狭窄逼仄。

还在店里吃着的,看模样都是上班族。可能是夜里加完班没吃饭,也可能是晚上睡觉前饿了,所以到这里来吃点东西暖暖胃。

大家穿得都挺寻常。

边斜觉得自己出现在这里没什么奇怪和违和,但程白这一身酒红暗色的西装坐在角落里,莫名让人觉得格调错位。

不过他这念头才冒出来,程白就已经把西装外套脱了下来,跟包一起放到了旁边的座位上。

里面是打着领结的白衬衫。

这一下,那种紧绷着的压迫、暗藏着的冷肃,顿时从她身上褪去,只留下一种静水深流似的温和与平静。

“不坐”

她看他站在桌前,盯着自己半晌没动,有些奇怪。

边斜立刻就坐下了。

这小店里开着暖气,并不寒冷,所以他也将自己厚厚的风衣外套脱了下来,放到一旁。

程白则从包里重新取出自己的手机。

但手机拿出来的时候没注意,几张名片掉了出来,一张翻到了桌上。

边斜一眼就看见了上面写的字。

上海法言律师事务所,钱兴成。

他顿时皱了眉,看向程白,问道“这不是今天庭上那个跟你对打的律师吗,怎么你还有他的名片”

“这人”

程白把掉下去的名片捡起来,这都是今天打完官司之后收的,抬起头来才看见那张掉在桌面上的,便笑了一声。

“这个人庭辩虽然输得很惨,但还挺有意思的。”

挺有意思。

又是这一句

边斜一时想起程白说过自己有意思,说过祁镇有意思,现在连对方律师都变得有意思起来

果然她的“有意思”是批发的吧。

心里槽着,边斜轻哼一声“输得那么惨,能没意思吗”

哟。

这还有情绪了。

程白放好名片之后,就把手机搁在了手边,饶有兴趣地看着他,道“刚才在剧场看戏,下半场老觉得你脸色不对,是中场休息出什么事了”

她的洞察力向来也是不差的。

但边斜是真不可能告诉她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反倒是她忽然提起今天这场戏的事,他就忍不住想起控方证人里演技一流的妻子和被欺骗的大律师,一时抬眸注视着程白,有一会儿没说话。

程白疑惑“怎么了”

边斜又看了她半晌,才道“我还真的挺好奇的,如果你是这部戏里的那位律师,遇到女主角这样的人,设了这样一个局,会怎么办”

“小说终究是小说,戏剧也终究是戏剧,现实里基本不可能遇到这样的事情,世界没有这么悬疑,也没有这么惊悚。”

程白并没有回答,而是否定了这个问题。

“大部分律师小半辈子都在打无聊官司。”

“那曾念平这一桩呢”

他两手都放在桌上,骨节分明的十指相互交叉到一起,目光投进她的眼眸,头上有几缕碎发落下来,让他的眼神忽然多了一种很沉的思量。

“庭审是结束了,可他真相呢”

程白摇头,回答得异常干脆“我不知道。”

边斜眸底便透出几分审视来“可我记得,程律在第一次跟我签合同的时候,问了我三个问题,还说那三个问题是你惯常会问的。那你一定问了曾念平了。他有撒谎吗”

这个人

这种细节都能注意到吗

程白跟他隔了一张桌,慢慢抬眸,就对上了他的目光,只道“你好像有话要说。”

边斜想了想,还是有些百思不得其解,便将先前揣在衣兜里的那张小票拿了出来,放到了桌中间,道“之前在曾青的病床底下捡到的。”

是购书的小票。

程白没有伸手去拿,只这么扫了一眼,但面上一片平静,让边斜无法从中窥知什么端倪“这能证明什么”

“如果这是曾青购书的小票,那上面的购书时间是去年十一月,但医院十二月才诊断出曾青患有脑瘤。从老曾在庭上的陈述看,他自称是在动了骗保的念头后,才开始了解有关保险的东西。如果他说的是真的,这些书就不是老曾看的,而是曾青看的。”

边斜的逻辑非常清楚。

“我记得,曾青读书时候成绩很好,还是个大学生。”

“然后呢”

程白平静地望着他,等着下文。

边斜便慢慢皱了眉“虽然按照常理来讲,的确不会有人骗交强险和三者险这么弱智的险种,但安和财险做出拒赔的第二个原因,是被水泥板砸伤的人伤情并不特别严重,他们认为曾念平赔给伤者的钱过多,是联合伤者一起骗保。”

程白笑出声来“你是想说,如果这张小票是曾青的,那曾念平骗保的嫌疑很大,甚至还可以有点更可怕的猜测。比如曾青自己没有买保险,但他们的起重车和曾念平本人都有保险,天知道儿子坏还是老子坏呢”

边斜看着她没说话。

程白却垂下了眼眸,把三颗薄荷硬糖摸出来,一颗一颗排在桌上,声音淡淡“可惜,只有作家和警察才关心真相;对我来说,真相并不重要,我也并不关心。”

律师就是为当事人服务罢了。

世上的事情本来就很难分清楚真假和对错。

她在意的只是官司怎么打,能不能赢,输赢又会有什么结果,造成什么影响。

“那你为什么要接这种案子”

大律师的咨询费都只是明面上挂着好看,事实上没有哪个大律师还真的在接一般人的法律咨询,除了为了出名打的刑事,其他案子大多都是按照案件标的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

曾念平这一案,未必够程白买个耳坠。

“好奇心害死猫,边大作家的好奇心,好像有点重呢。”程白把糖都排好了,才抬起头来,注视着他,玩味,“可惜,我还是不想告诉你诶。”

“是吗”

这一瞬,边斜微微挑眉,回视着她。

“不过我刚才忽然在想,我只是说了点自己的发现,可程律好像一下就补充了我的推测和想法。但我分明还没说话。程律,你说,一个人要是自己没怀疑过,又怎么会觉得别人这样怀疑呢”

锋锐的目光。

就像是那刀刃尖上闪烁的寒光,一下望进程白眼底,楔进程白心底。

富有穿透力,且毫不掩饰。

程白浑身的警惕几乎立刻就张开了。

然而根本不待她做出点什么来,边斜已在下一刻收回了这样的目光,一副已经达成了目的的得意神情,尾巴都快翘起来,学着某人先前的口气,笑了一笑“程律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嘛。”

说完他把桌上的那张小票一团,潇洒地扔进了垃圾桶。

程白知道自己的确是被试出点东西了。

她当然怀疑过曾念平的,只是从未对人提起,又或者说,根本不需要对旁人提起。怀疑永远是怀疑,只要没有证据,就永远不该为人定罪。

然而刚才她接了边斜的话。

明明不过是个写书的,这么敏锐是想干什么

程白难得从行外人的身上觉出了一种针锋相对的较量感,但想了想,觉得自己不该再搭理这个人了,所以只悠闲地扔了最后一句“反正案子已经结束了,你愿意怎么想都没人拦着。”

边斜不说话了。

程白也收敛了心神。

粥很快就端了上来。

两人起筷。

边斜捏着筷子,想自己是为加程白微信来的,无论如何也该表现一下,所以一脸舍身就义的壮烈,都不待程白说话,就直接夹起了一个小个儿的汤包。

然后

“烫烫烫”

皮儿特别薄,一碰就破。

里面汤汁都还滚着,程白想阻止都晚了,一下就听他痛叫起来。

她差点笑呛着,只把那碗白粥推过去,道“心急吃不了热汤包,还是先喝粥吧。”

边斜捂嘴,瞪她。

然后才把勺拿起来,舀了口粥。

天底下粥的味道都差不多,这家也就是米好一点,熬得久点,粥稠一点。

还以为程白要带他吃什么山珍海味呢

尝了一口之后,他就摇了摇头,只道“很一般嘛。”

这回答真是在意料之中。

毕竟是个挑食的宝宝。

程白也不生气,只好整以暇地把原本搁在自己面前的那一碟腌制的酱瓜推过去,道“试试这个。”

喝粥不能不配小菜。

尤其是喝白粥。

但边斜觉得这些都是理论,对他来说,吃什么都没差,所以筷子一伸就夹了块酱瓜起来,放进嘴里。

“咔。”

腌制的酱瓜其实是软的,被压走了水分,但咬下去那一瞬间的口感却是脆的。

酱汁里是酱油乌醋砂糖的味道。

也不过就是那

操。

还他妈挺好吃

边斜惊了,一句早已经准备好的“不怎么样嘛”愣是说不出口。他觉得这一定是自己的错觉,不信邪地夹了第二块,第三块,第四块

夹一块吃一块。

等夹到第八块的时候,他才发现空气好像有点安静。

一抬头,程白正幽幽注视着他。

于是,边斜想起来了,望了望这家小店陈旧的天花板,忽然觉得它们有了一种复古的设计感,然后终于明白了自己真正的人设

可能是哪个傻逼作者给他定的吧。

顶级作家,就是要吃最香的饭,当最野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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