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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大佬 见明乐

作者:衣落成火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4-09-14 11:19:53 来源:就爱谈小说

另一头, 荆孟挂断电话,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意。

这么多年来,他还是第一次像这样, 每天都似乎有期待,每天的心情都很好。

回想着跟弟弟沟通感情的通话,荆孟忽然露出一抹疑惑。

小珑刚刚提到请客的时候,好像随口说出的就是“和元极一起”, 是不是有些熟稔得太过了他这做哥哥的介绍好友给小珑认识, 主要是为了小珑,带上元极是因为他也是小珑最好的朋友, 是为了减少初识的尴尬, 他的身份也是客人。可现在小珑的语气, 却好像他跟元极是一个整体, 有点奇怪了。

荆孟眉头几不可察地皱起。

他想起了自己按下的、对好友的那点心思, 不由产生一个猜测难道说, 小珑对元极也有一样的心思吗加上他们关系真的好,所以小珑才会不自觉这么表现

如果真是这样,那他们兄弟俩真的太相似了。

唉。

阳珑倒是没注意到自己说了什么, 在刷了好一会儿明乐的精修大图、资料消息之后,也算是真正见识到了这位顶流在国内的影响力,他甚至还找出明乐拍过的电影看了看,虽然他自己对演技不演技的没什么了解,是个外行, 不过他看着看着被剧情吸引, 没觉得明乐在里面表现违和,这就代表明乐很有演技和名气吧。

看完电影后,已经十点了。

阳珑关上电视睡觉, 心里还想着,等明天一早跟元极一起晨跑的时候,就跟他说他哥请客的事吧,不过后天是他们请客,也许该提前买菜

第二天一大早,阳珑准点跟元极在入户花园碰面。

元极已经在小圆桌上摆好了几碟子小菜和做好的馒头白粥,见阳珑出来,招呼他一起吃。

自打阳珑跟元极说了要蹭饭后,只要他们俩是在自家公寓里的,元极都会做好三餐,再叫上阳珑一起。阳珑不跟他客气,不过买菜的时候都很大方,都是主动掏钱的。

两人这么相处,彼此都很自在。

阳珑顺势坐下,接过元极推过来的白粥,舀了一勺放嘴里,果然还是元极的手艺,清香滑润,带着白米特有的香气。

品味过后,他直接说道“还记得我上次跟我哥说要他介绍他那个朋友给我认识不我哥昨晚打电话说了,今天中午他请客,那人也会过来,让我叫你一起。”

元极点点头。

阳珑也不在意元极话少,反正从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元极就这样,一开始话不多,中间俩人熟了他话多一些,后来话又变少。

不过按照阳珑的感觉,最初元极是因为还不太熟,有时候不知道怎么表达,中间话多是他俩熟了,交流顺畅,再后来则是他俩越来越默契,元极怎么反应他都懂,自然而然成了这样。就像他自己,有时候一个示意,元极也知道他的意思。

阳珑又说“明天请窦小哲他们吃饭,我哥也会过来,得提前买好菜。什么时候买看情况,这事儿别忘了,你记得叫我一起去。”

元极又点点头。

早饭后,阳珑跟元极一起去晨跑。

平时他晨跑时是不带手机的,但这回要等电话,也就带上了。

果然不出阳珑所料,他们下楼在小区里跑了两圈后,电话打了进来。

阳珑停下脚步,接通通话

“哥”

“好,知道了。”

“待会儿见。”

这次交谈短短几句,阳珑转头对上元极询问的视线,笑了笑说“我哥说干脆就中午,他过来接我们去个私厨,后面老板跟我们上次去的空中花园同一个。”

元极表示明白“荆哥可能也感觉到灵气。”

阳珑跟他想到一块儿去了“现在灵气浓度越来越高,你说我哥有没有可能也觉醒”

元极看他一眼“应该需要多进补,不行就换条路子。”

阳珑若有所思。

在他知道的命运线里,虽然灵气复苏了,他哥一直很有钱,但确实一直是没有觉醒的。对他哥来说,有灵气的东西不算难得,吃得多了,总是有觉醒可能的。而他哥一直到死都没觉醒,要么就是他体内血脉过高,没得到属性相同的东西进步才没法觉醒,要么就是他哥身体里,压根就没有可以觉醒的血脉。

想到这,阳珑一脸黑线。

他哥说不定就是体内没血脉因为他这跟他同父同母的亲弟弟,就压根是个没血脉的他这亲弟弟没血脉,亲哥没血脉也在情理之中啊。

现在他大体上也看出来了,蓝星上智慧生命的进化方向基本确定下来,大部分血脉复苏后提升血脉或者修炼,少部分走纯粹的修炼道路。

人族体内沉淀的上古生物血脉随着灵气浓度的提高被激发,表现为各种各样“异能”的形式;动物植物们凭借古妖的血脉快速继承力量,或者本身血脉就高,直接加快速度修炼,成精或者取回从前的部分力量;鬼物们则因为世界的变化可以更快地显形,因为灵气浓度上升后,天地间的阴阳之气也是上升的,鬼物们能借助的阴气也多了,可以自行修炼;还有一些动植物没有产生灵智,就走自身变成天材地宝的进化方向,天地间还会因为各种气的变化,孕育出新的天材地宝,这不仅带给血脉觉醒的智慧生命好处,也让一些走修炼道路的进行提升

作为墟市之主,他虽然偏爱生养自己的世界,不过为了蓝星好,他听从了系统的建议,没有一开始就插手引导,目前结果也还不错。

但现在进化方向已经确定了,就算他哥没血脉,阳珑难道还不能找几本修炼功法给他哥吗还有他明哥,命运线里也没修炼,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

系统,你知道我哥和明哥的情况不

宿主的哥哥跟宿主一样,都没有血脉,可以走修炼功法道路。明乐有血脉,但很难觉醒。

阳珑心中微妙。

明哥是什么血脉

系统给出回答。

浅薄的金乌血脉。

命运中,明乐一直在国外并常年宅居,没有接受大量日照,也没有吞食本土孕育出来的金乌血兰滋养血脉。以至于他体内血脉浓度始终不足以觉醒,也没有受到相应刺激。

阳珑恍然。

浅薄的金乌血脉这倒是很有可能的。

像明乐那样的气质,一直被称为小太阳的,还总给人一种乐观灿烂的感觉,确实跟金乌血脉很匹配,金乌血脉的人也该有这个表现。

思考完以后,阳珑回过神,看着旁边静静陪着他的元极,笑了笑说“你说得对,回头我想想办法。我哥上次被刺杀挺危险的,一直请人帮忙不如自己有能力。”

元极再点头,同意阳珑的想法。

眼看时间还早,阳珑本想去买菜,不过考虑了一会儿,还是放弃了。

“元极,我不能给我哥丢面子,咱俩找个店多少打理一下形象吧。”

“好。”

“你说哪一家好”

“找网评最好的。”

“有道理,是见我哥朋友又不是参加宴会,咱俩大学生,用不着过于正经了。”

“嗯。”

“衣服也得买两套吧”

“可以。”

“你跟我去见人,这回我请,你就别跟我客气了。”

“好。”

“直接打车”

“我去拦车。”

“我看这不太方便,改天一起去把驾照考了,买一辆车代步。”

“好。”

“那就这么说定了”

阳珑说是打理自己,其实也就是拉着元极一起把头发修了修,再一起去了几家男装店,找了几套适合年轻人又款式大方的常服。

回家换好了以后,时间已经不疾不徐走向了十一点。

电话再次响起,正是荆孟来接。

阳珑拉着元极,快速地来到小区外,上了车。

荆孟今天,也光鲜亮丽。

阳珑坐在后面,虽然不故意打扰他哥开车,还是打量了他哥一遍。

不算太正式的修身西装,所以显得不那么老气,是很适合二十几岁青年的打扮,发型也是很服帖的,但没做什么涂涂抹抹的,略有蓬松感,同样是适合这个年纪的。

总体来说,如果上次跟阳珑见面的荆孟为了显出自己的沉稳可靠像个大哥,用的是比较严肃的精英风格的话,那么这一回就是跟朋友相聚的造型,不那么潮却比上次年轻好几岁的样子。

阳珑带着点揶揄地夸赞道“哥今天特别精神。”

荆孟心情好,微微勾着嘴角说“你们俩也很精神。”

阳珑眨眨眼“那是,不能给哥丢脸嘛。”

荆孟觉得弟弟特别可爱。

阳珑面上没显露,心里却觉得好笑。

他哥打扮得这么年轻,就像是去见心上人的毛头小子不对,不能说像,他根本就是去见心上人的。

他又有点感慨。

还记得命运线里,在明哥去国外几个月后,他哥就发现了自己对对方有心动,但因为明哥那边先是误会后来又胆小忐忑总避着,他哥也误会了,以为对方避着是发现了他的心动,于是就也任由避着。

这样的双向暗恋又双向误会,再加上一连串的事,阴差阳错地把结局搞得特别糟心。

不过在他提出想见他哥朋友以后,他哥算是找到理由去把人叫回来了,明哥多半也接到了他哥被袭击的消息,刚好也趁机回来看看。

他哥到底还不算太傻,知道抓住这个机会开屏一下,但愿这俩猜来猜去的能在他这亲弟弟制造的时机里,越早解除误会越好。

最不济,也抓紧机会多打打电话什么的,能让明哥回国发展,别老犟在国外就更好。

阳珑心里有数。

这俩人之间可能没法立刻解开僵局,多半还得他拉一拉红线。

想到这,阳珑的笑容微微一僵。

他自己都没对象,就得先给他哥拉红线了

到了私厨所在的隐秘会所,荆孟直接带着他们穿过几条长廊,来到了一个小四合院的厢房。

进门后,坐在小沙发后面的人听见动静走过来,淡金色的头发略微晃动了一下,迎面就像闪过了一道光。

那人朝着阳珑笑了笑,顿时有种更绚烂的感觉扑面而来,他朝这边伸出手,声音也很好听“你就是荆总的弟弟吧你好,我叫明乐。”

阳珑一边打量着明乐,一边伸手跟他握了握。

明乐的相貌比那些精修大图更好看,五官极为出众,组合在一起后的气质更是引人注目,那双眼睛里带着温柔和明朗,笑容中也是纯粹的善意。

这大概也是他能成为顶流演员的原因,看见了真人,才知道这位的魅力。

第一眼,阳珑就对明乐很有好感。

特别是明乐在跟他打过招呼后,也朝荆孟笑了笑时,他闪烁的眸光中有淡淡的爱慕划过,让他在明快中又多了一丝腼腆,能让阳珑发现,他确实对他哥深有好感,而这好感恐怕比他哥那个刚开窍不久的闷葫芦要深刻很多。

阳珑露出个特别惊喜的表情,热情地自我介绍“原来是明哥你呀大明星你好你好,我听我哥说过你了,你以前帮了我哥很多忙,我哥特别感激你。”说到这,他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笑道,“我叫阳珑,反正我跟我哥都这都没什么执念,名字就不改了。明哥可以跟我哥一样,叫我小珑。”

明乐被他连串的“感激”“帮忙”说得有点不好意思,不由又看了看荆孟。

荆孟以为他在询问,就说“是我说的。”

明乐更不好意思了。

阳珑发现明乐有点害臊了,觉得可以点到为止,就拉出元极给他介绍“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元极,明哥叫他名字就行了。”

明乐连忙伸手,也跟元极握了握“元极你好,我是明乐。”

元极“明哥。”

到这时,几个人就介绍完毕。

荆孟眼里还带着笑,招呼另外三人坐下来。

包厢里是半弧形的小沙发,每边可以坐两个人。

阳珑拉着元极坐在左边,剩下的荆孟和明乐,就得一起坐到右边去。

明乐看着那边的沙发,心跳得有点快。

荆孟没想那么多,见明乐站在那里,就也伸手轻轻拉了他一把,就松开。

“别站着了。”

明乐“啊哦。”

他紧张地坐下来。

一时间,两边都没说话,气氛有点安静。

阳珑干脆主动拉起话题“明哥,我在网上搜了你的资料,还看了你的电影,你的演技特别好,还有没有库存没播的影视剧”

谈到自己的专业领域时,明乐的紧张感稍微减轻了一些,说话也顺畅了很多。

“库存的没有。”他对荆孟的亲弟弟感觉不错,也想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就不想他失望,补充道,“不过最近有几个本子在接触我,感觉剧本还可以,我准备多看看,从里面挑一个合适的角色”

阳珑来了兴趣似的,立刻说道“真的那明哥挑个好的早点开拍吧,最好是国内的,我也可以去给你探班嘛。对了,我研究过,现在的娱乐行业发展很快,我哥在这方面也有投资,明哥跟我哥关系这么好,要是看好哪个剧本可以跟我哥说,让我哥给你投资,肥水不流外人田,大家有钱一起赚呗。”

明乐被阳珑牵起话题,就顺着他的思考一会儿,说“国内递来的本子确实有合适的,回头我看看,可以跟荆总商量。不过探班就不用了,你还是学生,要上课的。”

阳珑笑笑“没事儿,我要是上课去不了,就让我哥替我去探班。他这么年轻天天忙公司也太累了,英年早秃就不好了,不如让他偶尔去散散心,也年轻一下心态。”他又像是想起什么,“明哥你都跟我哥这么熟了,就别老是叫荆总了,大家都是年轻人,总不总的我哥都给叫老了。我看你比我哥小,叫荆哥荆孟哥都行,要是觉得朋友不好这么叫,就直接叫名字,要不然取个绰号,阿荆阿孟小荆小孟都行,反正我哥不介意的,是吧,哥”

连串的话轰炸,明乐的情绪一直在羞窘、高兴、慌张之间徘徊。

现在一听阳珑询问荆孟的意见,忍不住又看向了荆孟。

荆孟笑笑“是,不介意。”他对上明乐有点窘迫的眼神,安抚说,“真不介意。我们是朋友,你怎么叫我都行。”

明乐的心里漾开喜悦,鼓起勇气,说“荆总比我大,我就叫荆孟哥吧。”

姓荆的人很多,比他大的人也很多,但对他而言,荆孟是独一无二的那个。

阳珑看着两人,适时地不再开口,心里却跟系统吐槽。

我都说累了,这两个榆木疙瘩,看得让人着急。

系统平静表示。

宿主辛苦了。

阳珑失笑,不搭理系统,侧头看向元极,冲他眨了眨眼。

他知道,元极一定懂他的意思。

元极跟他坐得很近,确实知道他的意思。

然后,他就倒了一杯温水,递给阳珑。

阳珑接过来,一口喝了半杯。

是的,他说那么多话是挺辛苦的,当然更重要的是,他确实口渴了。

随着大家称呼的热络、阳珑找话题说了那么多话,气氛确实不再僵硬,几个人之间聊天的时候也更加随意了。

等菜上齐,他们也没有刻意追求什么餐桌礼仪,相处得很融洽。而各样菜色不愧是私厨出来的,不仅食材跟上次在空中花园吃的一样富含灵气甚至更好,本身的手艺也胜过那里的厨师,让几个人吃得都挺高兴的。

在吃完以后,明乐打了个电话,让他的团队安排人过来秘密把他接走。因为知道这次过来的有两个人,明乐特意准备了两份礼物,分别送给了阳珑和元极是市面上最受喜爱的笔记本电脑,最适合大学生使用,配置也相当高。

阳珑和元极自然都表示感谢,他们是后辈,倒是没有特意准备礼物,不过他们跟明乐交换了联系方式,也约好以后有机会聊天和聚会。

荆孟把明乐送到私厨后面的通道,把他交给他的团队后,回到了厢房里。

阳珑正跟元极靠在一起看电视,见荆孟回来,抬眼朝他笑。

荆孟坐在一旁,盯着弟弟瞧了好几眼。

阳珑调侃“怎么,舍不得明哥”

荆孟无奈“你看出来了”

阳珑笑了笑“你是我哥嘛,我怎么可能看不出来。虽然相认不久,不过像哥你这样的人,要不是对明哥有好感,也不至于对着我那么夸他。”

确实,在他哥跟他讲创业故事的时候,他哥自己可能不觉得,但每次提到明哥的时候,眼里都是带着光的。哪怕没命运线告诉他,他多看个几眼也能看出来了。

荆孟愣了愣“这么明显吗”

阳珑点点头“就是这么明显。”

荆孟叹口气“难怪了,那明乐可能也是发现了,才”

阳珑挑眉“那可不一定。”

荆孟抬眼,不太明白弟弟为什么这么说。

阳珑笑道“不是有句话叫当局者迷吗我估计明哥没看出来你喜欢他,就像哥你也没看出来明哥喜欢你一样。”

荆孟猛地一惊“明乐喜欢我”

阳珑摊手“看吧,当局者迷,你也看不出明哥的心思。”

荆孟皱眉“不可能,明乐躲着我,如果他也喜欢我,看出我的心思不对,你说他没看出我的心思”

陷入感情的人,想起来都是矛盾。

阳珑转过身,伸长胳膊拍了拍他哥,做个安抚。

“你现在想也想不明白,就别想了,反正明哥不是说了吗,找国内的本子回来拍,这次他回来,你就别再让他走了,该投资就投资,找人也方面。再说了,你给明哥投资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投资商指手画脚,提高剧的质量,而明哥那么火,演技也好,只要不出幺蛾子拍出来的剧肯定也火。到时候你们俩双赢,还能培养感情,何乐而不为呢”

荆孟沉吟着“小珑说的有道理”

阳珑笑着说道“不管我有没有看错明哥对你的感情,起码他一听说你找到我了就特意回来,还挺关心你这朋友的对吧你对明哥也有感情,为什么不趁投资的机会追求他,难道还真就这么耗着,等其他人把明哥追走也太没出息了吧。”

荆孟被他弟一刀插中,噎住了。

阳珑继续说“之前我在网上翻过很多哥的消息,发现哥你以前还闹过绯闻,也不知道这绯闻明哥那边看到没,要是看到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他再次插了他哥一刀,“要是有误会就趁早解决吧,不然明哥那边以为你是个什么渣男,就算有心思也要没心思了。”

荆孟“”

作者有话要说 阳珑我今天为撮合说话太多,嗓子哑了,很辛苦。

元极多喝热水。

阳珑哥,明哥可能觉得你是个渣男。

荆孟

谢谢大家的支持,群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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