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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到种田文的那些年(快穿) 103、农家童养媳5

作者:打字机N号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4-09-14 11:32:02 来源:就爱谈小说

这一顿饭,傅时春两口子食不知味,私房钱这种东西,两口子都是瞒着龙凤胎藏着的,怕他们人小说漏嘴,因此对于老太太找到的那一匣子银钱,两个孩子并没有太大反应。

傅广元只是觉得爷爷偏心,找到的七两银子既然是祖宗留下来的,凭什么只给小叔买衣裳,却不想着送他去念书呢,果然爹说的没错,在这个家里,爷爷也不是他们的亲人。

“你是怎么藏钱的”

回到屋子,傅时春把房门关上,压低声音对着妻子怒问道。

“我肯定上次藏钱的时候埋严实了。”

马梅芳也有些委屈,因为白天藏钱怕被看见,因此她总是在半夜三更家里人都睡熟的时候偷偷起床去藏银子。

怕翻土的痕迹被瞧见,她还特地将盒子放在一个大石头下面,有石块掩盖泥土被翻动过的痕迹,谁会知道他们两口子把私房钱藏在那样的地方呢。

“藏严实,藏严实”

傅时春在房间里来回走动。

“藏严实了那个女人是怎么发现那个盒子的。”

傅时春认定了是马梅芳不小心,露出了痕迹。

这次的哑巴亏,他们是吃定了。

其实就在后娘葛石燕说木盒里只有七两银子的时候,傅时春有想过直接告诉爹这个盒子是他们的,里面不止有七两银子,可很快的,他就冷静下来,还在桌子下拽住媳妇的手,不让她说话。

葛石燕把这个数量算计的太好了,这些年他上交公中的钱,外加这七两,大概就是这十来年农闲时接散工挣的银子了。

只要他爹去找村里其他接过散工活儿的男人打听一下,就能知道大概数字,以往他做工回来都说自己不想太累,因此干的活儿没有别人多,挣得钱也比别人少一些,这才只上交了那么点工钱。

至于多出来的那部分钱,是他嘴甜会讨好东家和雇主得来的赏银,还有一些并不清白的收入,这些收入光靠嘴巴是说不清楚的。

葛石燕先上交了木匣子,占了先机,这个时候他站出来指控葛石燕截留了一部分钱,恐怕他爹也不会相信了,只觉得他恼羞成怒,攀咬诬陷后娘。

而且一旦站出来,藏私产这件事也就坐实了。

在他们村,爹娘没有分家前,儿女是不准有私产的,除非是长辈允许,每一房可以在接私活儿的时候留下一部分,可在傅家,儿女们是没有这这个资格的。

傅大岩很看重自己身为大家长的权威,这一次他顺着葛石燕的话将那些银子当成是祖宗留下来的财产已经是给他这个长子脸面了,他要是不依不饶的,恐怕真的要惹恼老头子了。

“钱没了,咱儿子怎么办呢,他那么聪明机灵,保准比那个崽种会念书。”

马梅芳都快哭出来了,那么大一笔银子啊,他们两口子攒了这么多年,就这样便宜了葛石燕娘仨。

“你问我,我问谁去”

傅时春没好气地回答道。

不过即便心中恼怒妻子的不小心,他也觉得妻子的这句话没有错。

他的儿子可是承天地祥瑞的龙凤胎,打小就体现了非同一般的聪慧机敏,天生就是读书的料子,要是因为那鸠占鹊巢的母子失了读书的机会,他一定会抱憾终身的。

傅时春还等着儿子考名为自己挣脸,让老头子知道谁才是傅家最出息的子孙,到时候好将葛石燕这个占了他娘位置的恶毒女人赶出傅家呢。

“赶明儿,你回你娘家一趟,看看能不能借点银子,剩下的我再想想办法。”

傅时春知道,这会儿老爷子还在气头上,肯定是扣不出银子来了,所以第一年的束脩他们得自己搞到,等念完一年书,让老爷子看看孙子和儿子哪一个更聪明,第二年老爷子会选择送哪一个去念书,就不一定了。

他觉得自己的儿子,绝对比傅时年强。

“我爹娘哪来的银子啊。”

马梅芳面色悻悻,她家还有几个兄弟呢,兄弟的孩子都没有去念书,爹娘还能借钱送外孙去上学

“不肯给就借,不多要,一两半两总能借到吧。”

傅时春的心眼比筛子还多,其实那个木盒子里藏的不是他们全部的私产,傅时春自己还藏着一笔私房银子呢,这笔钱的存在马梅芳都不知道。

其实他完全可以拿出儿子第一年的束脩,可是怕被媳妇察觉到这笔银子的存在,傅时春还是提出让媳妇回娘家借钱的要求。

“大妹那里应该也能借一点,明柏才三岁,离启蒙还有好些年呢。”

傅时春没打算向亲妹妹开口,这么说,只是为之后拿出来的那些银子找个出处。

“大妹肯定有钱。”

马梅芳兴奋地说道,要是大妹那里能够拿到钱,她就不用厚着脸皮回娘家了,出嫁的闺女向娘家开口要钱,她哪里拉的下脸呢。

“都怪那个老虔婆,葛家那么有钱,她小弟小妹手指缝里随便漏一点都能送那个崽种去念书了,非得抢我们儿子的机会,果然老话说的没错,后娘的心都是毒的,真是没天理,两次了,一次没淹死她儿子,这一次连抱来的那个都还活着。”

马梅芳恶狠狠的咒骂道。

“闭嘴吧你”

傅时春捂上她的嘴巴,然后三两步走到门口,打开门四处张望了一下。

“想死别拖着我,之前要不是你嘴巴没把门,咱儿子闺女能大胆到作出这种事,还留了把柄让那个女人抓到”

傅时春关上门,恶狠狠地瞪着马梅芳。

“那些事都给我烂肚子里,以后再也不准说了。”

说着,傅时春脱掉鞋翻身睡到炕上,把被子一扯,盖住了自己半个身子。

马梅芳落了一身埋怨,还被丈夫吼骂,真是一肚子委屈,心中越发怨恨葛石燕这个继婆婆了。

第二天一早,葛石燕给家里其他人煮了一大锅青菜粥,就放在灶头上温着,自己和老头子打了声招呼,带起银两就带着儿子闺女去县城了。

隔壁村有一个养牛的农夫,每天卯时会载人进城买东西,大人两文钱,孩子一文,申时在县城外集合回村,这些钱包来回。

天蒙蒙亮的时候,葛石燕就把孩子给叫醒了,喂他们吃了一块芝麻饼,然后紧赶慢赶来到了那个牛夫家里。

她必须得提早一些时间到,因为有时候人多,晚来的人没有位置坐,只能勉强挤半个屁股在牛板车上,进城那一段路足足得走一两个时辰,除了修缮好的管道,很多小路颠簸极了,屁股被震散不说,一不小心整个人都会被震下板车,可遭罪了。

他们到的足够早,这会儿牛板车上就坐着俩人,葛石燕从背篓里拿出一早准备好的垫子给儿子铺上,宝宝则是被她抱在怀里搂着。

又过了一会儿,陆陆续续来了好些去县城采买的妇人,一整辆牛车都坐满了,最晚到的几个人只能等明天那一趟了。

“饿不饿要不要吃再吃块芝麻饼垫垫肚子”

葛石燕早上没敢让俩孩子吃太饱,她早想好了,要带俩孩子去吃县城最好吃的云吞面。

人家的面香,也不知道加了什么,汤底鲜极了,除了细白面揉成的劲道面条,里面还有肉馅的云吞,要是愿意多加两文钱,里面还能多三个鲜虾仁。

也就前年过年准备年货的时候,葛石燕带着俩孩子进城吃过一次,孩子们吃的香极了,宝宝那个时候才三岁,愣是把肚子吃圆乎了还眼巴巴地盯着肉馅云吞。

那样一碗云吞面要六文钱,普通的阳春面也就三文而已,要是加鲜虾仁,一碗面就得花九文钱了,这对于乡下人来说,并不便宜。

而且那个时候葛石燕也怕自己带着孩子吃独食被人看见,到时候恐怕又要被人编排了,因此她只带着孩子吃过一次,再也没舍得吃第二次。

现在她想开了,公中的钱她省着不花最后也是便宜了别人,还不如花地痛快些呢,她就要趁着老头子还愧疚的时候光明正大的花掉一笔银子,然后满满将公中的钱都挪到自己的小金库里去,即便到时候分家了儿子还小,撑不起门面,他们一家也不愁吃喝。

“娘,我不饿,等会儿要吃云吞呢。”

傅时年的记忆力不错,五岁那年吃的云吞面的味道,至今还记忆犹新。

傅时年凑到宝宝的耳边,双手握成喇叭的形状,悄悄地说道。

哇哦,这可真是一个“大秘密”呢

上一次吃云吞面已经是原身三岁那年的事了,到底是什么味道,原身都记不清了,宝宝自认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对于云吞面的味道并没有太大期待。

“等会儿我吃不下,都给你吃。”

不过小哥哥太乖了,让人很有逗他的。

于是宝宝对着傅时年勾勾手指,学着他的样子,双手握成喇叭形状放在嘴巴前,凑到他耳边小声说道。

“宝宝,你真好。”

傅时年开心坏了,眼睛亮闪闪地看着宝宝,也不想想自己现在也就七岁,哪能吃完自己那一份后再吃宝宝剩下的那一小份呢。

他低下头,用力地吸了口气,将肚皮撑的大大的。

用手拍了拍,还能听到咚咚咚咚清脆的声响,是一个空心的肚皮没错了。

嗯,现在的他已经不是五岁那年的他了,现在他的肚子那么大那么空

妹妹真好

他高兴地冲着妹妹笑,就和一个刚讨到食儿的小奶狗一样,真是招人稀罕。

等经过一路颠簸到达县城后,葛石燕立马带着俩孩子去了靠近县城关口的面店,要了三碗云吞面。

上一次来面店的时候,她只要了两碗云吞面,自己则是吃了孩子吃剩下的那些面条,现在既然不准备给公中攒钱了,那就敞开肚子吃,她这大半辈子也没享过福,也该犒劳一下自己了。

反正花的是大房的银子,她不仅不心疼,还觉得有些爽呢。

尤其在三个人都饥肠辘辘的时候,面条的美味更是放大了十倍。

傅时年很想帮宝宝吃完她没有吃完的那小半碗面条,只可惜他也就是个七岁孩子,这云吞面虽然贵,用料却很实在,一碗面条足够一个不做体力活的青壮年吃饱,傅时年吃了一大半就再也吃不下去了。

最后剩下的那些面条都被葛石燕一个人解决了,她常年下地,食量比县城绝大多数男人都要大,吃完自己那一整碗面条,外加俩孩子分别剩下的那些面条,差不多就有八分饱了。

吃完云吞面的娘仨一个个腆着肚子走在县城的石砖路上,心里美极了。

吃完早餐的葛石燕干起了正事,今天他们进城主要目的是为了给儿子傅十年买一身读书人穿的儒袍,以及之后上学要用的文房四宝。

这次她一点也不客气,傅大岩说给儿子买一身新衣服,葛石燕给买了两身成衣,还有一件大了点,再长点个头也能穿。

不过她还是很有分寸的,买的衣裳都是细棉布料,绸缎绫罗她连摸都没敢摸一下,既然给儿子买了,闺女也不能落下,葛石燕扯了一块花色很好的细棉布,准备买回去自己慢慢做,剩下的布料,还能做几件小衣小裤呢。

光是这两身衣服和一块布料,就花了足足足一两三钱。

其实买布料远比买成衣划算,可惜葛石燕从来没有做过儒袍,乡下男女大多都要下地,上身穿紧袖的褂子,下身是宽裤衩,男女的区别就是男人的裤腿小一些,女人的裤腿大一些,看上去就像裙子一样。

儒袍比这些上衣下裤复杂多了,葛石燕也怕做坏了,让儿子被同窗笑话。

比衣服更烧钱的还是文房四宝,葛石燕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乡下一大家子,也供不起一个读书人。

那个卖纸的掌柜挺好心,看他们的打扮知道他们的手头不宽裕,教傅时年刚开始学写字的时候可以用清水,不要用墨砚,这样等纸干透,还能接着在用,一张纸起码能重复用上次呢。

葛石燕咋着舌头离开那家铺子,转念想到这七两“刚好”就是木盒子里找到的银子,顿时又开心起来了。

反正花的是“老祖宗”留给子孙的银子,这笔银子是过过明路的,花了也不心疼。

除了这些东西,难得来一趟县城,葛石燕还得储备一些生活用品。

宝宝跟着养娘来到一间药馆,却被药馆外的一个地摊贩吸引了。此时那个地摊贩前围了不少人,因为对方卖的东西太神奇了,他卖的居然是石头,传闻中能开出玉石来的石头。

这不就是赌石吗宝宝见识大着呢,一眼就看出来了。

不过吸引她的并不是赌石,而是她在这个摊子上闻到的味道。

嗯,一块圆圆的石头闻起来是隔夜的青菜炒香菇;一个头尖尖,屁股圆圆的石头闻上去是不怎么新鲜的小黄鱼的味道;还有一个身上有一道裂缝,隐隐透着绿色的石头闻起来是有点烤过头的鸡翅膀

除此之外绝大多数,都是淡而无味的白开水。

宝宝盯着一个放在角落位置,个头并不大,看上去和河滩边上的鹅卵石也没什么区别的小石块。

“红烧肉”

走了大半天,早上吃下肚的云吞面早就消耗光了,闻着这些形形色色的“食物”香味,宝宝的哈喇子都快流下来了。

当然,最吸引她的还是那块红烧肉石。

她敢肯定,这块红烧肉一定是用农家散养的土黑猪身上最肥美的五花肉部位烹饪而成的,里面加了八角、桂皮、香叶、古法熬制的糖砂锅慢火炖煮一个多小时,炖到肉酥皮烂

这么极品的味道,一定蕴藏着极品的玉石。

“宝想吃红烧肉了,咱买”

葛石燕从药馆买了点朱砂出来,听到宝宝嘀咕了一句红烧肉,当下拍板等会儿就去肉铺买一斤猪肉,回家给她做红烧肉吃。

别看老头子之前维护了大房那对龙凤胎,葛石燕摸透了他的心思,恐怕他这会儿对他们娘仨还心虚着呢,只是买一块猪肉给宝解解馋,老头子不会有意见的。

“娘,我想要那个”

宝宝指了指那块红烧肉味道的石头,迫切的想要买下它。

“你想要那块石头”

可闺女难得表现地这么想要一个东西,葛石燕也不舍得拒绝她。

“好,买”

她咬咬牙同意了,反正昨天刚发了一笔横财。

她在心里默默催眠自己,那是大房的钱,花起来不心疼。

那块石头的表象不好,兜售玉石的商人并不看好它,葛石燕是今天第一个打听这块石头的人,还一副贫穷农妇的打扮,商人急于脱手这批石料,因此开的价格并不高。

一两

听到这个价格,葛石燕倒吸一口凉气,正想说不要呢,就看到宝宝一脸期待地看着她。

葛石燕咬咬牙,最后用自己多年的砍价经验硬生生将价格磨到六百文,总算买到了那块不起眼的小石头。

“宝要是喜欢,改天娘去河边洗衣服的时候帮你再捡几个回来。”

葛石燕把那块石头递到闺女手中,都不忍心再看第二眼,她怕自己看着那块石头就想到自己花六百文买了一块石头,会给自己来上几个大嘴巴子。

现场可以免费解石,但是宝宝拒绝了,她表现的就像是一个单纯喜欢那个石头样子的小姑娘一样,捧着石头,跟着家人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那个摊子。

她想好了,回去慢慢磨掉石头的表皮,到时候给娘一个惊喜。

葛石燕也想着要尽快把那个镀金簪子外层的金皮给磨下来去融一个金戒子,她得让闺女多看看看好东西,要不然以后光喜欢不值钱的石头了那该怎么办呢。

俩人心里都想着对方,倒显得牵着娘,又牵着妹妹的傅时年成了多余的那个了。

等三人从县城回来,又花了一点时间从临村走回家时,已经快要接近酉时了。

葛石燕把脸一板,她只当马梅芳要给她下马威,连晚饭都不烧了。

她表情有些刻薄的走进堂屋,准备正式开始当一个称职的恶毒后娘,没成想这会儿家里其他人都在屋子里,还有几个眼生的外村人。

老头子身边站着一个和傅时年差不多大小的姑娘,瘦巴巴的,像一个站立的骷髅架子,眼睛大的出奇,在看到他们娘仨时,露出错愕的表情。

葛石燕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女孩,但这个女孩却认得她。

林余的心中掀起一片惊涛骇浪。

她记得,上一世当她来到舅舅家里时,舅娘已经和舅舅和离,还把小表哥带走了,最初的时候,她不知道舅娘和舅舅和离的原因,全家人都对此讳莫如深。

尤其是舅舅,在舅娘和小表哥离开后,顿时苍老了数十岁,精神头垮了一半。

后来等她大一些,终于知道了当年导致舅舅和舅娘闹翻的那件事时,舅舅也已经在弥留之际了。

那是舅舅后半生最大的遗憾。

现在舅娘和小表哥就站在她面前,他们身边还站着一个矮墩墩的小姑娘,那样亲昵的氛围,恐怕那个小女孩就是上辈子导致舅娘和舅舅和离的了。

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这一世她没有死。

林余揉了揉眼睛,她太高兴了,上辈子舅舅是这个家里唯一对她好的人,这一世舅舅不会再有上一世的遗憾了。

抱着这样的心情,林余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宝宝,她要让这个女娃娃这辈子都平平安安的,让舅娘和舅舅能够白头偕老,不留遗憾。

可从未深入接触过的舅娘、小表哥和眼前这个小妹妹会喜欢她吗

林余抿了抿嘴,她从来都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孩子,就连爹娘也觉得她是多余的,因此才随意给她取名叫林余。

尤其是现在的她,又瘦又脏又臭,这样的她,就连她自己都有些嫌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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