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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乐章 第47章 《A大调钢琴奏鸣曲》

作者:睡芒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4-09-13 17:27:46 来源:就爱谈小说

元霄猛地睁开眼。

“醒了醒了他醒了”一个眼尖的记者,发现了病房里的人动了, 忽地惊叫起来。接着, 一窝蜂的记者不听劝阻, 疯狂涌入病房。

元霄望着周围一群张着嘴,根本听不见说话声音的外国人,有些不知所措。他的记忆, 还停留在飞机上。他茫然地看着这些人,抬手摸了摸脸颊。

睡着的时候, 白问霖似乎亲了他的脸。

一个话筒戳到他面前来,女记者用英文飞速地发问“您作为729空难的幸存者, 请问事实是否真的如同航司所说的那样, 是天气突变导致”

元霄终于听见了一点声音, 却敏感地发现了不对劲。

记者还在大声质问,几个安保直接把人赶了出去,一个黑人护士愤怒地说“病人才刚刚清醒, 他需要休息”

“砰”杂音被关在门外,元霄的耳鸣却加剧了,尖锐的鸣叫疼得他忍不住捂住耳朵。

几分钟后,进来了几个航空公司的负责人, 其中有一位是华人,三十多岁的模样,很儒雅。他们给元霄道歉, 语气诚恳“骆先生, 遇到飞行事故, 首先是我们航司的失职,对天气预测有误,才间接导致了这场事故。我们愿意为此担负全部责任,会按照法律合理赔偿您的损失。”

元霄看了眼他们,又扫了眼现代化的高级病房,心里越来越沉,问了个不相干的问题“今年是哪一年”

几个负责人对视一眼“呃2019,骆先生,请问您需不需要呃,做个核磁共振,检查一下脑部”

“不用了。”元霄闭上了眼。

他没想到,自己还能回来。

729空难也就是他最开始飞往美国遇见的那一场飞行事故,令他穿越到了二十二年前,穿成了一个长相一模一样的同名之人。

在那个平行时空,所有一切与骆元霄相关的人、事、物,统统不见了。他就那样生活了十一年,最终在零八年,因为心脏病手术的缘故,元霄在飞往美国的航班上睡着了。

或许是睡梦中死亡,他一醒来,便回到了正确的时空,一切归位。

那个华人还帮元霄接通了他父母的电话,说“在您昏迷的时候,我们联系到了您的家人,只是他们没有护照,不能来美国探望您。您打算多久回国呢我们公司会在这段时间负责您的一切生活起居。”

“再说吧。”元霄摇头,抬头问,“我昏迷多久了今天是几号”

“今天是八月四号,从我们找到您算起,昏迷有两天了,事实上,您是729航班第一个醒来的”

“四号完了完了”元霄对这个日期的记忆太深了。他直接坐了起来,弯腰开始找鞋,“我的鞋呢包呢”航司的负责人赶紧打开崭新的名牌手提袋,从里面拿出一套新的衣服,是一套休闲正装。另一个华人把书包和手机递给他“您父母的电话接通了。”

元霄的父母,在视频里大哭,喊儿子的名字。元霄原本慌张的动作,一下就停住了,他有十一年、整整十一年没有听见过父母的声音了。

面对这一家人劫后余生的互诉衷肠,航司的几个负责人全都默契地关上病房门出去了。

“不用来看我了,爸、妈,我”元霄不由自主地摸了下自己耳鸣不止的左耳,“我没事,真的没事,我身上什么伤都没有,我过一阵子就回来了。”

“满满,你可别买他们航空的机票了我跟你爸都不放心换个安全点的,买头等舱”满满是骆元霄的小名,他出生在元宵节,“满满”寓意“幸福美满、阖家团圆”。

“或者坐船回来吧坐个邮轮,飞机太不安全了”

元霄不客气地把输液吊针拽下来,几滴血溅到床单上。他一边换衣服一边说“飞机失事是小概率事件,我既然奇迹生还了,那肯定不会那么倒霉遇上第二次的。”

电话那头尖叫“不要立fg”

跟父母讲了一会儿电话,他忽然瞥见墙上的时钟。

下午六点十分。

快来不及了他顾不上叙旧,从v的盒子里拿出航司赔偿给他的鞋穿上,背上了自己那个历经空难却完好无损的书包“妈,手机是航司的人借给我的,我手机好像摔碎了,我得先把手机还给别人了。”

元霄从病房出去,外面已经清理干净了,一个媒体都没有。他把手机还给那位华人负责人后,对方看他一副要外出的模样,很不赞同“骆先生,待会儿您还需要做一个全面的检查,我建议您不要出去。”

“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我赶时间”元霄根本不理会,大步迈了出去。

负责人追上来,塞给他一张名片“如果有记者纠缠您,不要回答任何问题,我们会处理所有事情。”

“谢谢。”元霄收下名片,几乎是用奔跑的速度,出了医院。

四十分钟后,出租车堵在了第五十九大街上。还有十分钟音乐会就开始了,元霄焦急地在阿姆的说唱里问司机“还要多久”

司机却耸了下肩,让他“easy”“哥们儿,前面堵着呢,至少二十分钟。”

元霄头探出窗外,望着前面一望无垠的车流,又问“卡内基大厅怎么走”

“前面五**街左转弯,那里有个马车观光,转弯后直走就到了,步行大概二十分钟。”

司机有浓浓的口音,说话像说唱。元霄就听见前面左转弯和“马车”这个关键词。忽地,他在一家便利店门口,瞥见一只百无聊赖的高头大马没有主人。而且不远处还有一个“horse carria rides”的牌子,意味着可以租马。

元霄毫不犹豫付钱下车,一边跨越马路,一边从书包侧袋掏出笔和便签,嘴咬下笔盖,飞快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以及一句“我等下还马的时候会付钱的”。

把便签拍在便利店的玻璃门外,元霄一脚踩着马镫翻身上马,双腿一夹马腹。他并未注意到,他刚把马骑走,后面便利店的门就开了。一个纽约骑警手里刚买的酸奶掉在地上,粘稠液体溅到皮靴上,目瞪口呆地看着一个黑发年轻人把他的警马骑走了

两旁的风吹得很急,令元霄一度听不见任何声音。

这只马比他以前常骑的蒙古马要更高大,是阿拉伯血统。元霄父辈三代都是牧民,家里豢养了上百只羊和二十头马。他看了眼时间,抓着缰绳狂奔不止。

两分钟后,元霄发现有几个戴着蓝色头盔的男人,骑着同样品种的马在后面追自己。对方身穿靛蓝色制服,戴着同色头盔,嘴里大吼着什么,可元霄耳鸣太严重了。他怀疑是飞机失事的后遗症,只有一只耳朵能勉强听清人说话,也不清楚对方到底在说什么。

他骑马是一把好手,这是从小练就的本领。出错了,请刷新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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