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乐宁!”黎泽川皱着眉头嫌弃。
纪乐宁可丝毫没意识到自己身上有味道,抱着他脖子告状:“黎哥哥,它咬我!”
“不用怕,小狗崽不咬人的!”图雅追过来,乐得抚掌大笑。
黎泽川要把纪乐宁从怀里扔下去,但小东西狗皮膏药一样贴着他不放。
直到图雅将小狗关起来,纪乐宁才唯唯诺诺下来!
“笨蛋!”黎泽川取笑她。
纪乐宁朝他吐舌头扮鬼脸时,黎泽川眼疾手快抓拍出一张表情包。
“哎呀,黎哥哥,你怎么专挑我丑的表情拍?”纪乐宁急得直跺脚。
黎泽川却一脸得意,笑而不语!
回到蒙古包。
巴图鲁的羊肉都煮熟了。
藏区羊肉烹饪非常简单,只放盐、藏红花还有土豆和白萝卜就行,他们管这叫手把肉,将肉端上桌,巴图鲁先对天祈祷了句,便每人分一把小刀,教他们切肉吃。
肉要薄薄削下来一片,蘸着辣椒面或韭菜花。
“吃得惯吗?”巴图鲁急切询问,给客人宰羊是草原最高待客礼节,但他还是有些担忧两人吃不习惯。
黎泽川笑得如沐春风:“很好吃,羊肉肥而不腻瘦而不柴,肉质很鲜嫩,不过,我们又是蹭住又是蹭吃,等以后你们有时间来金华记得跟我说一声,吃住行程由我全权负责!”
“汗,每天要忙着照看牛羊牧场,前段时间儿子回家说要领我们老两口出去走走,可太忙了,根本走不开,这辈子恐怕都没什么机会见大世面喽!”巴图鲁笑容无奈。
图雅也跟着点头道:“我们几十年都在草原生活,应该也不会踏出这片土地,但是以后你们俩要结婚可以提早支会我们一声,我们会在草原上为你们撒隆达祈愿,愿长生天保佑你们永远恩爱幸福!”
图雅语气诚恳。
但这番话让专心吃肉的纪乐宁瞬间红了脸,支支吾吾解释,“不不不,我和黎哥哥……我……我……我……我们怎么可能结婚?这……这……不可能不可能!”
黎泽川也神情窘迫,但没有过多解释。
图雅不以为然地咬了口手把肉,说起自己的事:“我第一次见巴图鲁就喜欢他,但当时姑娘家家害羞,哪成想,巴图鲁比我还害羞,每次见到我不是躲就是藏,那会我也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嫁给他,但是!”她顿住声音,抬手指天,神神秘秘道,“长生天会保佑每一个真心相爱的人,我还记得我跟巴图鲁命运牵连的那天是他的马失控撞坏我家门,巴图鲁给我修门划伤了手,我要给他包扎,但他脸红得像火炉里的红薯……”
提及此事,巴图鲁表情都有些拘束,温柔地注视妻子,将妻子嘴角一抹油渍擦去,以过来人的身份提醒黎泽川:“两个人要想在一起,总得有个人先主动,我那会是个闷葫芦,什么事都憋在心里不吭声,你可别跟我一样没出息!”
黎泽川微扬眉梢,表情变得很不自然,岔开话题:“不说这些了,叔,您儿子是在哪个城市工作?”
“内宁市!”
“那地方挺好,气候和生活节奏都挺适合年轻人!”
“不过以后还是得回草原来,我们现在身体健康还能帮衬,以后牧场都得交给他。”
两人一来一回说着,纪乐宁没再听,从刚刚图雅说结婚开始,她就有些心不在焉的,她还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嫁给黎泽川,而图雅的话让她的思绪如脱缰野马一发不可收拾,她甚至真在脑海里幻想起了自己的婚礼。
她想在草原上举行婚礼仪式,要背靠雪山,最好是朝阳时分,迎着圣洁的日照金山,和心爱的人许下一生一世的诺言,而她想嫁的人是黎泽川,要是可以的话,她想一辈子都留在他身边。
“想什么呢?”黎泽川扫眼的工夫,瞧见纪乐宁拿着刀险些划到自己手指,立马将刀从她手里夺过来。
纪乐宁这才从漫天幻想中回过神,心虚地傻笑。
“手里拿刀还三心二意!”黎泽川蹙眉凶她,虽嘴上在数落,但手上却在给她切肉。
纪乐宁乖乖不吭声,只闷头吃。
图雅慈爱地看着纪乐宁,像看到了当初年轻时的自己,都是女性,她可以从纪乐宁身上感觉到那股青春期懵动时纯粹、浓烈,又羞于启齿的爱!
继续推波助澜,从手腕上取下一串色泽温润的蜜蜡手环,给纪乐宁递过去温声交代:“以后你们的婚礼我要参加不上,这个就当随礼了!”
“啊!”纪乐宁再次怔住,愣神的工夫图雅已经将蜜蜡手串套在她白皙的手腕上。
黎泽川神情坚决地竭力反对:“不行,东西不能收,再说了我和她不可能有那一重关系!”
图雅诧异地看着黎泽川,觉得他比当年的巴图鲁还要呆,明明爱意都写在了脸上,嘴却比石头硬,揶揄:“以后有的是优秀小伙子抢着娶她,这是我给小姑娘的手串和祝福!”
黎泽川被噎得哑口无言!
巴图鲁笑着打圆场:“图雅说的对,这么好的丫头你不娶,以后可有的是人娶!”
语言的刀子在心上乱穿!
纪乐宁很开心巴图鲁和图雅如此肯定自己,但还是维护起黎泽川:“叔叔阿姨黎哥哥他特别特别优秀,追他的人也很多,而且他要娶的人定是比我好百倍千倍!”她语气激昂,但面上笑意略显悲凉。
黎泽川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巴图鲁看得出两人之间的事情不简单,不再无脑撮合,乐呵道:“得嘞,命运天注定,现在好好吃饭,瞧你这小丫头瘦的,多吃点肉!”
“谢谢叔!”
吃完饭辞别时。
巴图鲁夫妇给他们装了许多青稞麻花还有手撕牦牛肉和奶枣,让她们带在路上吃。
黎泽川心里过意不去,在他们床下偷偷压了两万块现金。
启动车子时,纪乐宁依依不舍地和巴图鲁夫妇挥手道别。
他们的下一站是去海拔最高的城市-滨祈市。
滨祈市是一座没有夏天的城市,4510米的高海拔导致这里没有一棵大树扎根。
可尽管如此,高楼大厦还是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中崛起。
滨祈市常住人口有一百万,两人开车过来已经临近傍晚,行驶在车水马龙的城市中央,可以看见路边摆满了各式各样奇特的花坛,里面虽姹紫千红装的全是假花,但这里是传说中缺氧不缺爱的地方!
据说凡是来过这里的人,都会被这片大地祝福,得到很多很多的爱,这也是纪乐宁选择来这里的原因。
这会,黎泽川和纪乐宁都有些缺氧,先去酒店吸了两个多小时氧气,才赶到千古情景区,看滨祈市民族演出,赏当地民俗风情。
演出厅宏伟庞大,但观众并不是很多。
纪乐宁和黎泽川买完票,在观众席找到座位落座。
刚坐下,纪乐宁就感觉肩膀被身后人重重捏了一把,她很讨厌被陌生人触碰,有些气哄哄地转身,想看看是谁这么手欠。
可瞧见始作俑者,被惊得目瞪口呆。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活力四射的年轻面庞,五官生得端正,古铜色的皮肤,利落的圆寸短发,鼻梁高挺眉眼含笑,戴着一副黑框近视眼镜。
纪乐宁盯着这张脸足足反应了十几秒,才认出来这是自己发小,激动地喊:“陆放,你是陆放!”
“正是本小爷!”陆放热烈目光一瞬不移地回盯着她点头。
小时候的陆放就喜欢自称“小爷”。
纪乐宁笑话他:“你怎么一点都没变啊?”
“谁说的,变帅了好不好?”陆放嘚瑟地捋头发,又看向纪乐宁身旁的黎泽川,不确定地问,“这……难道是黎哥?”
“嗯,是是是!”纪乐宁连连点头。
这时,黎泽川的目光也随之看过来,他第一眼没认出陆放,好半晌才从对方熟悉的眉眼里捕捉到一丝残存的记忆,之前他去纪洺家拜访,经常见陆放来找纪乐宁,小时候的陆放又瘦又小,虽比纪乐宁大三岁但站在纪乐宁面前足足矮半个头,现在身姿修长,看着倒有一米八,随口寒暄道:“几年不见,长大了!”
“黎哥也是越来越帅,我差点没认出来,不过,这地方天寒地冻的,你们怎么会想来这里玩?”陆放疑惑。
纪乐宁抢答:“是我要来的,我倒觉得这地方挺好,就是稍稍有点缺氧,不过感受各地风土人情嘛,那你呢?为什么来这?是跟朋友一起来旅游吗?”
“不是!”陆放眼神闪烁,他其实是因为失恋才特意挑了个高海拔的地方折磨自己,但没想到会偶遇纪乐宁,但他并不打算说真话,毕竟原因有些丢人,搪塞,“我一个人瞎跑的,滨祈不是年轻人向往的热门城市嘛,我也来凑凑热闹!”
“你可真潇洒!”纪乐宁胳膊搭着靠背,忍不住又问,“离开北市这几年你都去了哪儿?过得怎么样?”
陆放是她童年时期唯一的发小,但几年前,陆放因为家里拆迁搬离北市,纪乐宁便再也没见过他,现在特别好奇陆放这几年的近况。